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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結束!

你能說別人<駭客>駭我的電腦??? 使用我的電腦用電驢 ?
shyong1208 wrote:
我也被抓過一次,辯解...(恕刪)


何謂狡辯也沒有用???
是因為大大你一開始就"他說什你就全認了吧?
他看到你全認了就變本加厲呀!!
不要一開始就露出很怕檢察官
想息事寧人的樣子
他看你這樣,很容易就吃定你

老實說
光是,檔案僅一部分上傳的問題
要符合客觀構成要件
我就不怎麼相信
更何況樓主根本無散布之意圖呀
要符合主觀構成要件
更覺得不可能!!
我覺得你根本不需要改口
就老實在庭上照你筆錄所說的講
突然改口不承認反而會給檢察官和法官不好的印象
(畢竟事證確鑿,改口不認有用嗎?)
但也要同時告知檢察官(一開始應該會先開偵查庭)此軟體的原理
越詳細越好
剩下的只能看法官和檢察官是怎樣的人碰運氣
律師可以請可以不請
不過你是被告應該沒公訴人幫你
沒把握的話可以請律師
最強擋廣告外掛 AdGuard http://bit.ly/2uq2ZaU
有本是證明這個是真的
你就通告媒體來
等你上新聞我才相信
在這邊怎麼說,我都有理由不信

奇異人生 wrote:
前陣子在網路上看到 ...(恕刪)


現在警察真的都沒事可做了嗎?
這種CASE也在抓??

幾年前警察查到我的IP,說我散發了違法的訊息,
“我長的還不錯,有人要包養我嗎?”
害我請一天,從台北殺到高雄去接受偵詢,

我還帶老婆一起去,結果他一劈頭就問我老婆知道了嗎?結果突然一副晃然大悟的樣子~

看~~我是男的耶~包什麼小東西,這種東西怎麼可能是我發的嘛~
而且這台電腦是我專用,為了這件鳥事還叫我去高雄,
雖然是不是我被骸,無從查證,

好吧~~就算是我發的好了,為了這句話就叫人去高雄偵詢,是不是真的吃太飽了
我從來不怕檢察官法官的
我都直接開罵嗆聲
檢察官?我都直接翻桌的
一句話沒做就是沒做,不然你要怎樣

反正他也沒辦法拿我怎樣


不過現在犯法是你要自己舉證無罪
而且你舉證只要他說無效就是無效
這時後嗆下去就對了
了不起嗆完翻玩桌再來找律師

律師來了我就無敵
請問樓主大概住哪?我對你的case有一點興趣,請放心我不是記者,你可以把我當成電腦玩家,P2P每天都掛,eMule、BT,有檔就下,下完分享;對於資訊方面可以給你一些見解。

如果,小弟住台北,距離不遠的話,去找你看看狀況,當成一個研究。

Format、刪除都救得回來,必須要用專業軟體抹除。

有必要的話可以投稿電腦雜誌,PCDIY、電腦王...等,可以引起其他電腦高手的注意,P2P這在3C族群不是就像吃飯一樣平常嗎?

奇異人生 wrote:
前陣子在網路上看到 ...(恕刪)



其實你根本不用跟你家人說,只是讓他們擔心而已

你真的比較倒楣

你只要按照流程到檢察官那邊他說啥你就回答"是"就好了(跟警察辯解無用,他們只是送件單位)

檢插關一定會給你這兩條路

1.緩起訴+罰金(20000~30000)

2.不起訴(還會唸一下警察說這是多無聊)



不用擔心有案底,因為沒到法院

流程你知道依下

檢察官起訴-->法院法官判刑

你再檢察官起訴就會停止了

放心吧


小巫先生 wrote:
舉證之所在 敗訴之所在
所有的事情都要有證據

證明你不知道內容,證明你無故意,證明你無犯意
就是他覺得你有罪,你要怎麼證明你自己是沒有故意的

)


刑事是無罪推定的
也就是說要由檢方證明行為當事人有罪
而不是由疑犯自己證明無罪

但,重點在於,
台灣真的有落實無罪推定嗎??
法官很重視初次口供.你別改口.再怎改口都是辯解.反而造成不好印象.該針對你的初供上的文字來攻防才對.

以下可以跟你的法書顧問討論一下<初次口供己承認有傳>

故意的散播的問題.電驢的種子不是你做的.伺服器也不在你家.而散播方面.在傳輸的過程.電腦只會傳送大量的0跟1(看到0/1應該不會興奮吧).所以未完成前並無法知道是什麼.也是指.如果對方不是從你這裡傳完整個檔案.只傳到部份的是無法使用.那警方是否需證明整個檔案是全從你這來.不然只傳到3%.5%這種跟本就是無效的資料

前面幾位大大都有很深的解柝.以電腦人的身份只有小小的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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