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腸麵麵 wrote:剛剛我家接到警察電話...(恕刪) 警察有實證 早就去你家按門鈴 請求配合調查了....怎可能還先打電話告知你(給你時間跑路?)???如果是有人檢舉 從法院途徑的話 你早就收到存證信函了.....也不可能用電話先告知你...(等你滅證串供?)警察跟撿調 不是低X兒....還先打電話告訴你 給你時間跑路跟滅證咧......別理會吧...100%詐騙集團...
警察是打我爸的手機我不知道電話號碼要怎麼聯絡?我爸在睡覺了,手機關機如果我要到警局做筆錄他會是電話通知?還是寄信通知? 打手機我基本上真的覺得是詐騙....通常警察連絡會打家裡電話,內政部登記的資料應該不會有手機!所以等信件真的有再說!
weichi80 wrote:有幾點 我親身經歷過...(恕刪) 我想請問警察是用什麼方式蒐證?菱鏡事件鬧的沸沸揚揚中華民國的警察單位卻可以大大方方的非法監控還直接定罪?我實在難以相信,除非台灣是共產極權國家
Chinghaui wrote:光聽這兩句就知道是詐騙集團,警方要抓壞人會先打電話告訴你讓你趕快逃嗎?警方辦案都一定是掌握確切線索或證據之後,請檢察官開立搜索票直接到場搜索犯罪事實。 你一定沒有認識警察,而且概念還停留在幾十年前1.警察的偵查工作也是分層負責的2.搜索權/羈押權,早就已經回歸法院,檢察官必須向法院申請,不能自己開,警察沒有資格申請小案件偵查的三個程序:派出所警察-->分局偵查隊-->檢察官大案件是由檢察官主動偵辦,就不會經過警察 (這時候警察只是檢察官的助手)在警察的那2個階段,只是案件初步筆錄,能通知當事人到案說明就可以,用電話、發公文都行案件要到檢察官手上,才會有"搜索"這種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