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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好丟臉】寬頻網路速度台灣倒數第4


Geoffrey Ho wrote:
消基會越來越不可思議...(恕刪)


請問你知道網路速度不是只有看下載速度吧?
為何質疑時都只有指出下載速度不看上傳速度?
如果以上傳速度看100M/10M 的速度費率是 4.7 USD/M
而日本是對稱型網路 100M/100M 的
實際上台灣的費率還是超貴 !

另外看中華電信 100M/100M 的費率是 96,300/月
換算成美金的話 321 USD/M 是貴到嚇死人的恐怖

速率立基點明顯是不對等的也能拿來比?
中華電信根本沒有可以與周邊先進國家比較的相等速率
等到中華有對稱寬頻的產品才有資格參加比賽
目前是連拿報名表的資格都沒有
我覺得以學術眼光來看,消基會的比較方式與結論的確有問題,

要是企業登這種比較廣告與結論,早就被告翻了


舉企業進行比較廣告應遵守的事項為例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比較廣告案件之處理原則
四、(公平客觀比較原則)
事業於比較廣告,應以公正、客觀、比較基準相當之方式為之。
五、(違法類型一)
事業不得於比較廣告,就自身商品為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表示或表徵。
六、(違法類型二)
事業於比較廣告無論是否指明被比較事業,不得就他事業商品之比較項目,為下列欺罔或顯失公平之行為:
(一)就他事業商品為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表示或表徵。
(二)以新舊或不同等級之商品相互比較。
(三)對相同商品之比較採不同基準或條件。
(四)引為比較之資料來源,不具客觀性、欠缺公認比較基準,或就引用資料,為不妥適之簡述或詮釋。
(五)未經證實或查證之比較項目以懷疑、臆測、主觀陳述為比較。
(六)就某一部分之優越而主張全盤優越之比較,或於比較項目僅彰顯自身較優項目,而故意忽略他事業較優項目,致整體印象上造成不公平之比較結果。
(七)其他就重要交易事實為欺罔或顯失公平之比較行為。
七、(違法類型三)
事業於比較廣告,不得為競爭之目的,陳述或散布不實之情事,對明示或可得特定之他事業營業信譽產生貶損之比較結果。

從上面的準則來看,消基會的報告與結論實在有所失當

不過消基會不受上述規範限制(因為不是企業)

即使被告毀謗,消基會有刑法311條的保護,可以免除毀謗罪之告訴,報告內容自然不會進步了

linsh09 wrote:
薏仁哥也可以參酌一下...(恕刪)

世界各國都M型化了,滿難比較的,加上歐債風暴,其實歐美日各國人民日子也沒比較好過,最好要把物價指數也要考量進來。
不過比電信業者的獲利應該是最準的,每年獲利/資本額,我猜中華電信應該是前三名,我們都是功臣,有人可以提供這種數據嗎?
不然來個GDP評比好了...

大家這麼喜歡用GDP比較~

台灣人均在世界30幾名左右,若網絡速度排30幾名,是否符合經濟水準??

再來網路要第一、半導體也要第一、面板也要第一,至少贏過韓國吧?

但整體經濟市場、人口、生產總值我們都是輸韓國的~

這樣要求台灣豈不太一嚴苛??

說實話,台灣整體沒有上列網友這麼爛!!

網路也沒有這麼爛~

但是國家總是要上進的,應該要更好才是~

大家都忘了中華電信要降價時,NCC說不行,會打壓其他固網業者

所以大家都罵中華電信

這次學乖了,中華電信先跟媒體說我要降價,NCC好意思說我不讓降價嗎?會背黑鍋的...

如果NCC放手給中華電信去做,其他固網業者一定會跳腳啦!!財團會哭杯啦~

總之,台灣網路、中華電信沒那麼爛,但是不夠好!!
miro13 wrote:
而日本是對稱型網路 100M/100M 的...(恕刪)

日本也是有不對稱頻寬

miro13 wrote:
另外看中華電信 100M/100M 的費率是 96,300/月
換算成美金的話 321 USD/M 是貴到嚇死人的恐怖

那個是專線
在日本專線也是貴
立基點明顯是不對等

miro13 wrote:
等到中華有對稱寬頻的產品才有資格參加比賽
目前是連拿報名表的資格都沒有...(恕刪)

NCC阻止中華電降價
NCC阻止中華電免費昇速

中華電的大股東是交通部
中華電的所有的董監事(含董事長)都是交通部指派的
該找誰 應該很清楚吧...
有NCC和交通部不同意
中華電拿的出來你想要的東西嗎?

我佩服消基會為民眾監督廠商的勇氣.
僅管它發這種報告根本是看輕台灣人的智商與世界觀...

leonchiou1978 wrote:
罔顧台灣人民血汗錢 你給的評價 就只有三個字「不爭氣」....
消基會對台灣人民一些商品、食物...等等把關 做了那麼多事情 你的評價就是「令人失望」
這7個字...讓小弟我 的確傷感很大
真懷疑你的立場是?


激動什麼!!!是選舉到了,大家都喜歡扣帽子嗎?

以這件事來說,消基會的報告的確是令人失望,你扯其它事作什麼????

我沒說中華電信好,但"倒數"第4,這種結論真的很誇張.

如果你到過的國家多一點(我指住過一段時間),你就會知道,台灣的網路算不錯的,但還是有很大改進空間.

也許不會是前4,但要倒數第4,這是決對不可能的.

至少我待過的歐洲國家,比台灣好的,還真是少見.

了解事實,不過份吹捧或貶抑,才能真正的進步.

如果你不了解,國際觀不夠,請上FB,有很多在歐美的留學生粉絲團可以問,不需要在這兒傷感.

PS:樓上說的好.
消基會發這種報告根本是看輕台灣人的智商與世界觀...
怎麼會丟臉

表示我們有錢, 這種爛品質都不會抱怨

大家還甘之如飴


alexhuang0317_3 wrote:
明明第四台的線路就擺在那裏
加個DOCSIS 3.0 modem也可以有100M的速度
第四台就是不願意

第四台的同軸電纜線1996年就在那裡了。
1996年還是28800bps數據機撥接的年代,但當時的第四台已經有接近七成的家戶擁有率了。
(台灣第四台蓬勃發展是1993-1996年那三年,從趨近於零到七成)

其實很多人應該有試過第四台的網路服務,絕大多數地區的第四台系統業者也都有提供服務
但為什麼第四台的網路服務做不起來?個人認為第四台背後沒有大固網業者撐腰
聯國外的頻寬遠輸CHT,這是第四台的網路服務做不起來的原因。
話說回來最大的原因出在法規與政府太保護CHT的獨佔利益
沒有扶植出可以與CHT抗衡的第二家、第三家固網業者
個人覺得應該拆解中華電信.將其業務與設備交由遠傳與台固來經營

這樣台灣的電信網路才能達到真正的完全開放.

不然就永遠任由中華電信壟斷.阻礙台灣電信與網路的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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