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這樣的情況,詐騙的機率可能性比較高吧。
除非是原po在家裡的電腦一直開著bt,家中的網路是用原po爸爸的名字申請的。
不然應該是會直接去找原po而不會打他老爸的手機。
bt抓a片要構成散播的要件並不容易達成,畢竟除非你是種子,不然你散播的只是封包。
一般來說警察沒那種閒工夫挑這種查證困難又沒啥績效的案子辦,警察跟上班族一樣也是要有績效的,也會考慮到付出時間與成績的比例。
要抓散播色情,抓貼色情圖片的比較容易。
通常是有人檢舉,或是話題案件。像是李宗瑞正鬧的風風火火的時候去貼。
使用bt侵犯智財權被判刑,05年時香港有案例。用bt散播色情被判刑的例子我倒是沒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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