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來微軟可能不會鳥你
我看了實在有點暈
第一 微軟會把罪怪到製作文件的人身上
第二 從1到10 為什麼漏掉8 你應該要自己找出來
heydod wrote:
事情是這樣子~最近某...(恕刪)
該客戶使用微軟軟體無法正常顯示於螢幕的語法寫出需求列表給貴公司,且該各戶並無指定貴公司非得用微軟軟體開啟不可,致貴公司使用微軟軟體開啟並遺漏其一需求,此乃雙方無共識之語法所造成,且貴公司並無提出疑問此乃應注意而未注意,應負小部分缺失。
報價單明列規格與價格並獲得客戶同意,貴公司按照簽名文件上所列示規格製作得收取報酬。報價單客戶方應詳讀確認,此為客戶方應注意而未注意。
小弟認為,信件寄出語法有誤乃客戶之人為疏失,報價單客戶未確認而簽乃客戶應注意而未注意,客戶指定該項文字顯示於螢幕之外位置,微軟軟體正確判讀使該項需求無顯示在螢幕上,並無過失。
貴公司可以和客戶拿報價單硬拗,但可能商譽會下降甚至損失該位客戶,但如果貴公司無疏失又該替客戶買單嗎?這就得看管理階層的智慧了。
此外建議貴公司使用傳真代替E-MIAL,並設定紙本之適當保存年限,以避免過度依賴電腦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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