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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問WIN7有沒有方法防止小朋友看到色情網站??

把電腦放在大人視線看得到的地方,這最有效了~~~
如果會設定 dns 可以試看看 opendns 的服務,方便又迅速,下面有介紹

http://tinyurl.com/3bg6sx2
:D
去辦hinet的色情守門員吧.......你想盡一切辦法防堵~他想盡一切辦法破解

十年後,成為一名優秀的mis
當初被裝了Hinet色情守門員
我才學會用跳板的= =
畢竟他擋了伊X X莉
要看動畫或電影就很麻煩
PPS的電影幾乎被封一大半..

chris_ wrote:
其實那個小孩年紀很小...(恕刪)


既然他還小
最好的方式就是你陪他上網
網路上除了色情之外還有暴力也要注意


話說...
小朋友是多小?
一定得讓他上網?
我是採用win7內建的,小朋友連電腦都還不熟,先防堵一下子!!
可以設定登入時間,時間到自動登出!
所有密碼由我輸入!
Hard worked cant succee, but success must be hard worked. How are you think?
tsundere wrote:
當初被裝了Hinet...(恕刪)


我記得有些跳板程式的載點

色情守門員也有鎖 XD
小孩的年紀多小?
兒童及少年福利法
第 2 條

本法所稱兒童及少年,指未滿十八歲之人;所稱兒童,指未滿十二歲之人
;所稱少年,指十二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人。

第 26 條

兒童及少年不得為下列行為:
一、吸菸、飲酒、嚼檳榔。
二、施用毒品、非法施用管制藥品或其他有害身心健康之物質。
三、觀看、閱覽、收聽或使用足以妨害其身心健康之暴力、色情、猥褻、
賭博之出版品、圖畫、錄影帶、錄音帶、影片、光碟、磁片、電子訊
號、遊戲軟體、網際網路或其他物品。

四、在道路上競駛、競技或以蛇行等危險方式駕車或參與其行為。
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及少年之人,應禁止兒童及少年為前項
各款行為。
任何人均不得供應第一項之物質、物品予兒童及少年。

第 27 條

出版品、電腦軟體、電腦網路應予分級;其他有害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康之
物品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應予分級者,亦同。
前項物品列為限制級者,禁止對兒童及少年為租售、散布、播送或公然陳
列。
第一項物品之分級辦法,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定之。


第 30 條

任何人對於兒童及少年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遺棄。
二、身心虐待。
三、利用兒童及少年從事有害健康等危害性活動或欺騙之行為。
四、利用身心障礙或特殊形體兒童及少年供人參觀。
五、利用兒童及少年行乞。
六、剝奪或妨礙兒童及少年接受國民教育之機會。
七、強迫兒童及少年婚嫁。
八、拐騙、綁架、買賣、質押兒童及少年,或以兒童及少年為擔保之行為

九、強迫、引誘、容留或媒介兒童及少年為猥褻行為或性交。
十、供應兒童及少年刀械、槍、彈藥或其他危險物品。
十一、利用兒童及少年拍攝或錄製暴力、猥褻、色情或其他有害兒童及少
年身心發展之出版品、圖畫、錄影帶、錄音帶、影片、光碟、磁片
、電子訊號、遊戲軟體、網際網路或其他物品。
十二、違反媒體分級辦法,對兒童及少年提供或播送有害其身心發展之出
版品、圖畫、錄影帶、影片、光碟、電子訊號、網際網路或其他物
品。

十三、帶領或誘使兒童及少年進入有礙其身心健康之場所。
十四、強迫、引誘、容留或媒介兒童及少年為自殺行為。
十五、其他對兒童及少年或利用兒童及少年犯罪或為不正當之行為。

第 58 條

違反第三十條規定者,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公告其
姓名。
違反第三十條第十二款規定者,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並得勒令停業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


-cut-
事實上提供限制級內容給未滿18歲之人,是違法的...
只不過通常檢警不會去管家裏的事,除非家中發生其他違反兒少福利法的事,檢警介入家中調查,順便發現監護人根本不管未滿18歲之人上限制級網站的事,就可能順便起訴相關法條...

現在的重點是分級的規則而已,怎麼去定義什麼樣的內容該是那一級...
像中華電信的"色情守門員"會擋下有些"討論軟體盜版取得破解(駭客)"的網站論壇,或是有"同性戀"(僅管無色情成份)也會被擋下...



我記得卡巴斯基網路安全套裝就有家長監控的功能
針對關鍵字詞直接做封鎖的動作
或者是限制網站
等自己上網時再解除這功能就好
我想比起色情守門員來說好上不少
曾經有裝過一個月
發現不管是PPS
或者是平常在上的論壇都會擋掉
網路形同是廢了大半
守門也守得太...過火了點!!
也沒有辦法客製化限制
小問題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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