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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了勒索病毒(Ransomware),支付贖金成功解密過程~圖文說明

你文中少說了C跟綁架集團談好了條件了,就是變成共犯幫忙宣傳綁匪很守信用只要乖乖付錢就能救回人質?!正確救人質方法應該是報警處理而不是助紂為虐,這跟綁隔壁鄰居小孩來換自己小孩行為有何差異呢??
killer1104 wrote:
真奇怪…為什麼總是有...(恕刪)
icchenk wrote:
你文中少說了C跟綁架集團談好了條件了,就是變成共犯幫忙宣傳綁匪很守信用只要乖乖付錢就能救回人質?!正確救人質方法應該是報警處理而不是助紂為虐,這跟綁隔壁鄰居小孩來換自己小孩行為有何差異呢??


他舉的例子中,並沒有建議或者要求受害者不能報警或尋求執法機關的協助,
相反的,倒是說明了一個受害者的經歷&另外一種可行的解決方式。


做個假設好了,您今天有位重要的親人被索馬利亞的海盜綁架了,
我們都知道匪徒要求的是贖金,人質握在對方手上但還活著,
而您千方百計地嘗試讓親人能夠全身而退的救回來。

當然,我們都知道正常來說我們應該要尋求執法單位的協助,
但這時候如果執法單位是無能為力,或者根本就不管的時候(例如 索馬利亞的政府或警察?),
意義就不大了。

此時若有個曾經被索馬利亞海盜綁架的人出面,
告知你他以前曾經被綁架過,他的過來人經驗是,對方只要求贖金,付錢了對方就會放人,
而他正因為有實際經驗,知道整個談判與交易該如何處置,好救回你最重要的親人,
你會不會認為這位被綁架過的人,出面協助你是惡意或者是索馬利亞海盜的共犯呢 ?


這個例子曾真正發生過在台灣,
2012 年的某艘漁船被索馬利亞海盜綁架,船上有位就是台灣人,
也是台灣某些不能說的人私下協助,最後交付贖金,歷時5年才將人拯救回來,
是否這些 " 私下 " 的人都是共犯,還是您說的 " 助紂為虐 " 呢 ?
你舉的例子,私下的行為可不包含協助綁匪的行為唷!!樓主此行為已經是共犯了!!誰知道他是否還有那些換利的行為呢??我的檔案也被綁架過,那心情我歷經過,但是我選擇電腦救援公司處理,後來檔案也獲救了!!當然我懷疑他們也是跟綁匪交涉才救回檔案的,這樣的處理一樣能救回檔案,只是會花比較多錢,而不是跟樓主一樣出賣靈魂,為了自己的私利同流合污?!不是嗎??
KevinYu0504 wrote:也是台灣某些不能說的人私下協助,最後交付贖金,歷時5年才將人拯救回來,
是否這些 " 私下 " 的人都是共犯,還是您說的 " 助紂為虐 " 呢 ?
(恕刪)
icchenk wrote:
你舉的例子,私下的行為可不包含協助綁匪的行為唷!!樓主此行為已經是共犯了!!誰知道他是否還有那些換利的行為呢??我的檔案也被綁架過,那心情我歷經過,但是我選擇電腦救援公司處理,後來檔案也獲救了!!當然我懷疑他們也是跟綁匪交涉才救回檔案的,這樣的處理一樣能救回檔案,只是會花比較花錢,而不是跟樓主一樣出賣靈魂,為了自己的私利同流合污?!不是嗎??


不對。

所謂共犯,是指有著共同利益或獲益,亦或者共同想法,
或者試圖唆使不知情者來實現自己犯罪或獲益的意圖。

如果今天有海盜綁架了 A、B、C 三的人質,
且該地方沒有政府、警察等執法單位(例如 索馬利亞),
A 的家屬想私下交付了贖款,海盜放人了,
A 的家屬告知 B、C 家屬,我們付錢了,對方至少真的有放人,也私下告知如何與歹徒交涉,
請問 A 家屬是否是共犯 ?
B、C 的家屬是應該要正義秉然的說,我們不跟恐怖份子打交道,就撕票吧 !
還是試圖找出對自己最有利的方式 ?

試問 A 本人或者家屬是否為 " 共犯 " 或者 " 出賣靈魂 " 呢 ?



回歸主題,
樓主既不能從勒索病毒中獲利(歹徒又沒有分一杯羹給樓主),
也不能透過這篇文章,獲得任何一毛從其他被害者付的贖金或者好處,
更沒有隱瞞與歹徒的交涉過程,
到底是哪一部分行為是你所謂的共犯或者是你說的 " 出賣靈魂 " ?


真要說,樓主只不過是腦筋動得快,成功想到了個理由說服匪徒降低贖金,
讓自己的損失降到最低點,並沒有什麼過錯。

如果今天腳色交換,現在是你檔案被綁架,贖金要求是 3萬台幣,
但你只要在論壇上發表篇文章,就讓你降價到 3千塊,
你會不會考慮 ?
如果真的有重要檔案被綁架的人,我不信會那樣的豁然雙手一攤就算了喔 ~

不過當然也是可以改尋求資料救援的公司,
但如果對勒索病毒有些研究的人就應該清楚,
透過傳統的方式是不保證能夠救回的,
如果資料重要,你願意拿來賭看看嗎 ?


當然,我相信有的人道德理想很高,可能會拒絕與匪徒談判這類的交易,
就像是美國電影常演的 " 美國不與恐怖分子談判 " (先不提這只是電影口號),
但真的個人都能夠有這麼崇高的理想嗎 ?
如果很有錢,別說 3 萬台幣,30 萬台幣如果都是小意思,
那付錢了事相信根本一點也不痛不癢。

但如果你今天是個 22K,
被綁架的檔案可能是與你命有關的(例如公司資料、研究論文),
你付不付錢 ? 會不會考慮跟匪徒殺價 ?


有些人口口聲聲說樓主是共犯,卻舉不出他到底哪一點是共犯,
且之前就有不少人留言說要找律師或法律顧問,研擬透過法律制裁樓主(因為共犯),
但貌似也沒有結果 ?


總之,我倒也不覺得我非得嘗試說服所有人去看待這件事,
但我知道樓主這樣做出自於好意,且我相信應該有幫助到真正需要的人,
我想這對樓主而言應該也是一開始發文的初衷。
大膽假設樓主是綁匪!!這文章就合情合理,即使樓主不是綁匪,他已經被真正綁匪利用,製造n個的樓主來幫不肖綁匪宣傳!!我才不會為了省幾千塊讓自己被綁匪利用!!如果你的思維跟樓主一樣,我只能說這就是人性!!
KevinYu0504 wrote:
不對。所謂共犯,是指...(恕刪)
icchenk wrote:
大膽假設樓主是綁匪!!這文章就合情合理,即使樓主不是綁匪,他已經被真正綁匪利用,製造n個的樓主來幫不肖綁匪宣傳!!我才不會為了省幾千塊讓自己被綁匪利用!!如果你的思維跟樓主一樣,我只能說這就是人性!!


大膽假設,後面還有一句 " 小心求證 ",
你該不會忘了吧 ?

法律是講求證據的,幾分證據幾分話,不是靠假設的 !
你在這口無遮攔的隨意指責樓主就是綁匪,不就跟那些口說無憑的無賴一樣嗎 ?
(像是某名嘴口口聲聲說前某總統貪汙,但後來法院判決證實根本子虛烏有,名嘴得賠名譽受損)

你不願省幾千塊錢,要不就是你的檔案不夠重要,或者贖金本來就不高,
或者為了你心中的正義與理想而堅持,
這當然很好、有骨氣,
但希望你人生中總是這樣能夠這樣一帆風順、理想都能夠實現,不然總是會發現理想與現實還是有差距的。

且,人性本如此,若你不認同、不高興,你可以不看這篇文章,或當作沒看過就好不是嗎 ~
或者說你認為樓主犯法,應該抓去關,你也可以直接走法律途徑,畢竟這也是台灣公民的權力。
我願意多付幾千塊就是因為檔案太重要了!!反之樓主的檔案應該不是很重要,因為這樣交換條件綁匪可能會撕票唷!!
最近詹與謝的棄賽事件紛爭吵的沸沸騰騰,照你們的思維應該是支持棄賽的一方吧!!但是有沒有想過,當你賺取了自己的利益後,失去的更多呀!!
KevinYu0504 wrote:
大膽假設,後面還有一...(恕刪)
icchenk wrote:
我願意多付幾千塊就是因為檔案太重要了!!反之樓主的檔案應該不是很重要,因為這樣交換條件綁匪可能會撕票唷!!
最近詹與謝的棄賽事件紛爭吵的沸沸騰騰,照你們的思維應該是支持棄賽的一方吧!!但是有沒有想過,當你賺取了自己的利益後,失去的更多呀!!


你的論點都很奇妙,都是建立在 " 你認為、你覺得 "。


你所謂的交換條件綁匪會撕票是不成立的,因為你有仔細看樓主的擷圖與內文,
就能知道這是雙方妥協後的結果,並非任何一方單一的要求或者一相情願,
如果雙方有任何一方不同意,樓主今天這篇就不會出現了。


另外,我不理解你將詹、謝棄賽事件與這裡的問題當作比喻是想表達什麼,
但就我個人而言,我是討厭詹勝過於謝的,不過這扯遠了,與主題無關,
我就不多說了。

至於失去更多的問題,就拿樓主的例子,我個人是不清楚還能再失去更多什麼了,
畢竟贖款已付出,檔案也成功解密拯救回來。

至於樓主成功殺價 是不是就等同於 " 賺取利益 ",
也是完全錯誤的觀念,樓主即使殺價到 0.02 BTC,還是得付贖款,
實際上還是受害者,還是付出了一筆贖金,是虧錢,
又不是做生意賺錢,何來 " 賺取自己的利益 " 存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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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菜市場,一顆高麗菜要價 50 台幣,我跟老闆殺價到 40 塊錢一顆,
難不成我獲利 10 元嗎 ?
你一定沒玩過「終極狼人殺」吧!!這不能怪你!!結案!!
KevinYu0504 wrote:
你的論點都很奇妙,都...(恕刪)

icchenk wrote:
你一定沒玩過「終極狼人殺」吧!!這不能怪你!!結案!!


我確實不知道那是啥,Google 了一下發現應該是手遊 ?
我不太在手機上玩遊戲的。

我想討論確實就先到這吧 ~ 畢竟該說的都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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