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w476808 wrote:
我也不是法律人,只是憑當初高考的印象,若有錯請指教,要找判例很花時間(懶)
我知道幫助犯有很多都被判無罪或緩起訴之類,但是明知有這風險何故為之?
就算判無罪又如何,原本可以不用上法院...(恕刪)
找判列google就有了,若有判例的話打這麼多字的時間應可找到一大堆了。
您提的例子剛好是大多法律常識考試中都會出現的幫助犯不成立的範例,您當年考完一定沒去檢討答案。
憑印象就來誤導大眾危言聳聽?有風險就不應該或不能做?光開車上路就有撞死他人的犯罪風險了,是否要勸大家別開車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