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營事業民營化 電信篇



國營事業暴殄天物 應積極民營化


按這裡檢視網頁 ....而「積極參與區域經濟整合」,則是拚經濟的主要手段。

加入區域經濟整合,就是要降低投資的障礙,實現經貿自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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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既是監督者,又是市場的參與者,這種對外倡導自由化,而對內球員兼裁判的情形,不僅不公平(尤其在高度管制的─如電信及金融等─市場中),也造成我國市場機制不能發揮效率的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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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民國78年政府高喊的民營化政策後,歷經多次政權輪替以來,其成果只能說是徒具形式。許多公股事業雖然政府持股遠低於50%(例如中華電信、多數的的公股銀行等),但因相關部會多為事業的主管機關,政府仍有實質控制力,可說是有實無名的國營事業。

為什麼推動民營化的績效不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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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說民營化會妨礙到既得利益者,這些既得利益,都是犧牲專業效率所換來的。政府的酬庸、民代的關說、勞工享受類似公務員的保障,哪一項對企業經營是正面的呢?換句話說,這些既得利益,其實是對納稅人集體的不利益。

實證研究指出,國營/公股事業的效率遠遠比不上民營企業。把1年3兆4千多億的預算交給各部會管理,用一句成語來形容就是「暴殄天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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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不官、民不民 台灣獨有金融怪象
市場那隻看不見的手 不應是政府
【Yahoo論壇】黨政軍何時退出中華電信?

變得不公、不官、不民,這是最糟糕的狀況.....法令完全鬆綁,這是最壞的示範

「球員兼裁判」!  畸形的市場 民營化的扭曲  



2019-03-18 0:18 發佈

國營事業改革 從透明化做起


華航罷工七天後上周落幕,期間當然造成公眾的代價與爭議,不過勞工行使團結權本是先進社會的常態;整件事爭議核心,更多來自於華航的國營公司身分。

先定義一下國營事業。按我國法律規定,只有政府直接持股超過一半者,方屬於所謂國營事業。按此定義,帳面上台灣的國營事業其實所剩不多:依據國發會的認定只剩七家而已,而且不包含華航。但外界都知道,已經完成移轉民營的公司,大多繼續受政府控制,甚至如華航這種連交通部長都認為是國營者,從頭就不在國營事業清單上,凸顯出我國的定義,很明顯地是為實質受政府控制的企業打起保護傘。

近年來,國際間以及歐美主要國家對國營事業的定義,已改為「控制權說」。以我國積極想加入的「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PTPP)為例,所謂國營事業除了包含持股過半,也包含「可控制過半投票權股份」以及可控制重要人事權二個要件。白話文解釋,前者就是公股及泛公股要一起計算的公司,後者就是政黨輪替等於董座輪替的公司,都是所謂「國營事業」。

用CPTPP的定義重新再看一次台灣的民營化,就會原形畢露。以華航為例,第一大股東是受政府直接控制的公設航發基金會,第二是行政院國發基金、第三名為受政府控制的中華電信,第四名是受政府控制的勞退基金,合計持股超過一半。按CPTPP定義,國發基金直接持股加上其他三名「泛公股」,華航是不折不扣的國營事業,林佳龍部長講的一點都不錯。

再看台灣高鐵公司,交通部直接持股只有43%,但公設航發會持股4.62%,受政府控制的中鋼持股4.3%、台糖持股3.55%、國發基金持股2.13%,合計一樣過半,也同樣是如假包換的國營事業。101大樓(台北金融大樓)公司更是經典,中華電信持股31%、證交所持股15%,兆豐銀持股10.8%,合計政府控制股權超過一半,卻沒有直接持有一股。

繼續用這種公式稍微計算,就可以知道包含如中華電信、中鋼、兆豐等所謂已經民營化的事業,都是假民營真控制,政府介入其經濟活動非但沒有退場,而且近年來更是變本加厲,無所不在。

國營事業的問題大家都很清楚,從政治酬庸、選舉操盤,到慷納稅義務人之慨的代理人問題等等。300多年前洛克的名言就指出:財產不可公有、權力不可私有,否則人類必將進入災難之門。華航罷工協商中,資方有無為求政治績效而放水,因為受益者是勞工,社會通常不深究,但這就是一種經濟扭曲行為。加上國營事業所處行業多有法令保障或事實上的進入門檻,即使派門外漢來經營仍可賺錢,因而經營績效好壞不易界定。此外,假民營化後又使得其不受立法機關的監督,掌權者更容易被政治思維左右。近年來不分藍綠執政,這類國營事業不減反增。當國營事業規模膨脹,政治考慮充斥時,台灣的競爭力慢慢下降並不意外。

話說回來,時代變遷下,我們也認同在某些領域中,國營事業或有存在的必要,因而藉這次華航罷工,凸顯假民營真國營的問題,我們要呼籲的不是繼續落實民營化,而是透明化。政府有義務按照這次交通部及CPTPP的定義,依據「控制權」原則,充分揭露台灣國營事業的名單,以及各種政府機構直接、間接交叉持股的結構。這不但是執政黨追求開放政府的基本應有作為,更是讓社會了解國營事業影響我們經濟程度的基本義務。充分透明後,社會才能探討這些國營事業是否正當合理、治理有無績效或弊病,酬庸是否嚴重,以及該繼續國營還是應進行真正民營化。總之我們呼籲政府,請從國營事業的資訊透明化作為改革的第一步!

經濟日報 社論


【華航全面民營化1】半官股弊端叢生 專家轟:「華航是畸形產物」
中華電信企業社會責任不及格(楊哲銘)
華航假民營的扭曲現象
TPP新興議題對臺灣之意涵:以政府控制企業專章為例
社論-中華電信到底是不是國營公司

台灣高鐵公司為什麼政府持股最多?

因為當初得標的那群老闆都不願意拿錢出來啊

五大原始股東都把股票賣光光了

大陸工程
東元電機
富邦集團
長榮集團
太平洋電線電纜



我國的法規東抄西襲、東拼西湊,常弄個四不像,行政.立法都亂七八糟!
上下其手 扭曲制度


務實面對問題對症下藥,才是改革公司治理的正道



經濟合作發展組織(OECD)的公司治理準則明白指出,良好的公司治理模式不只一種,因此不特別推薦單軌或雙軌。

OECD的治理準則要求強化「Board」的獨立性及監督功能。這個「Board」在單軌制是指董事會,因此設置獨立董事以強化監督功能。在雙軌制的公司,OECD特別說明,「Board」是指監察人會(supervisory board)。

獨立董事本身就是經營者,參加董事會的決策、審計委員會及各種功能委員會,卻被賦予監督者的角色。董事會的決策如果出現違失,獨立董事是球員還是裁判?

獨立董事其實是由大股東任命,多是大老闆的口袋名單,獨立性先天不足,這樣產生的獨立董事如何獨立?如何監督?


中華電信的獨立董事也是官派的,百分之百政府交通部控制,


                天真的小孩也知道是國營企業.公營事業......



迷信獨立董事的年代


中華電信內戰》賣「金雞母」投資綠能電廠 子公司「中華投資」爆關係人交易疑雲
https://www.storm.mg/article/543135
獨家》太陽能標案包商一物兩賣坑殺金主,中華電信恐吞30億元壞帳
https://www.wealth.com.tw/home/articles/18320
中華電虧6億!越南公司前總經理遭搜索 擅轉投資太陽能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80724/121979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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