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這個模們特 南桃園tbc高速網路斷訊了
小弟我剛回到家 發現斷訊了
沒有任何通知與公文
就這樣.....
所以小弟當然爾的摳了課服電話
第一次 告訴我因為中華電新餔拉不拉的一堆
所以要斷訊到六點
但我不知道從何時開始!!
姑且就算四點好了
說完了之後完全沒提到任何的補償措施 就問我還有沒有什麼問題
當然當時我還沒有意會到 就想說六點就復機了
掛了!!
tmd 繳的月租費 抱歉 今天月租費照收 但是你沒網路上沒電視看
後來 我問了一下我朋友谷哥
若網路或通訊「完全斷訊兩小時」以上,才可向電信業者求償。如果使用手機的消費者「完全斷訊」兩小時以上未滿六小時,月租費減免百分之五;六小時以上至八小時減免百分之八;八小時以上到十二小時減免百分之十;十二小時至廿四小時則減免兩成; 二十四小時以上-未滿四十八小時當月月租費減收百分之三十; 四十八小時以上-未滿七十二小時當月月租費減收百分之四十; 七十二小時以上當月月租費全免. 暫停通信開始之時間,以甲方察覺或接到乙方通知之最先時間為準。如果只是「網路壅塞」而非斷訊,可能不符合合約規範的認定,消費者必須向電信業者詢問
後來我又在摳一下
然後直接嗆他 斷訊兩小時ncc規定是減免百分之5 所以
已30天來說 他應該減免我 100/30/0.05
就是1.66天 但是南桃園電信回應我 減免我一天 所以乖乖摸摸鼻子認了就減免一天吧
但是!!!!!!!!!!!!!!霸特!!!!!!!!!!!BUT!!!!!!!!!!!!!!!!!!!!!
沒摳電話得這群人 !!!就沒享有這樣的權利嗎
我只能說現在真他媽好賺!!!如果斷訊你沒察覺 難道就不賠 你不靠妖 就沒飯吃 沒湯呵!!
TMD 好賺啊!!!
更正!!!法規部分
斷線補償門檻竟然要12小時,月租費才減免5%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公告「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有線播送系統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6條規定:「乙方發生無法收視或收視不良狀況,甲方於接獲乙方維修通知時,應於○○小時(天)到修,並約定修復時間。未約定到修期限者,甲方應於接獲乙方通知時起24小時到修。」
(2)第7條規定:「甲方違反前條到修時間或修復時間始行修復時,乙方得按日請求減少三十分之一之月收視費;如逾到修時間10天以上或逾修復時間10天以上始行修復時,乙方得請求免除當月收視費(及解碼設備租金)。」
所以可以天天凹你!!依法有據!基本來說 想賠償 可以不給你
但有靠妖有糖吃!!!
共勉之各位!!!
黃易言 wrote:
斷線還好啦最糟的是線...(恕刪)
以我這一年在外租房子
跟公司會不定時會有外修套房網路的經驗
先講斷線的部分....
我公司有跟租屋公司合作所以附近的套房斷線都是我自己去查修
有時是分享器壞掉(便宜的分享器)就不贅述
最近遇過最深刻的是 一整個附近的南桃園大斷線....
數據機一重開就看到機房連線異常
最近遇到一個最神的 機房連線正常 但很妙的是有三個DNS發配...
PING過去都沒問題 上網就完全無效
就算改成手動 DNS 8.8.8.8 或 168.95.192.1
不給上網就是不給...最後放棄 請房東報修....
電視業者的網路以我的理解是
特定區域共用有限的頻寬
數據機拉到你家沒錯
但是你那個區域的頻寬水管本來就不大
用的流量多就會塞 用的人少就超級順
再來就是租屋的部分
第一次租屋沒注意到網路就住進去 才發現是南桃園
只有區區10M 用了兩三個禮拜 超級慢
上班時用慣了50 60M的中華光纖 回到房間就像回到了56K的年代
隔壁的老兄又會在半夜下載東西 超憤怒啊....
請房仲跟房東說網路可否升速 我可以多付房租也無所謂....
最後連理都不理我...到了第三個月的時候 我就已經找到新的套房 有中華光纖
看到是中華的網路二話不說馬上簽約入住
我已經確定要解約時 原先的房東才很急的打來問說為什麼不租了(明知故問)
現在我已經住了快一年 跟房東相處融洽 前陣子還跟我說 要升級到100M
最後中華說因為線路品質不夠 上不去100M就沒下文了...
不過租房子本來就是這樣嚕 要看運氣 跟自己要仔細挑選自己要的房子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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