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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侵權影音網站 將修法封鎖


習慣從網站下載免費電影、電子書收看的民眾要失望了!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擬修正著作權法,權利人檢舉境外網站侵權且罪證確鑿,智慧局將下令ISP業者以IP位址或DNS封鎖技術,讓民眾連不上網站。智慧局表示,將盡速把著作權法增訂條文送至立法院,最快於下個院會期間審查。

那以後該不會連BT都不給下載了
2013-05-22 13:18 發佈
今天也有看到這新聞
比較擔心的是封鎖名單怎訂定
雖然是要尊重「著作權」
但法如果真過
也希望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不要過度封鎖

目前網路上呈一面倒的負面評價






自打嘴巴的修法

什麼叫做罪證確鑿?
罪證確鑿只有法院能判定(司法權),而不是區區一個經濟部底下的智財局(行政權)

網站在哪個國家,只需要遵守當地國家的法律 (人在哪國,就必須遵守哪國的法律)
智財局憑什麼判定國外網站違反台灣法律?台灣法律什麼時候通行全世界了?

何況這種程度的封鎖,比大陸國家級封鎖差太遠了
大陸怎麼翻牆,照辦就能解決了
怕啥 到時候就有神人級的翻牆軟體出現 中國網禁一堆 不一樣也是翻牆

ujia1018 wrote:
怕啥 到時候就有神人...(恕刪)

此例一開..接下來 是不是台灣也要跟對岸一樣 搞個天網 以後 住台灣 隨便要上個外國網站都要"翻牆"才能上?
粉愛耍笨的寶寶 wrote:
習慣從網站下載免費電...(恕刪)

第一個應該要封的就是google、youtube!與國際(中國)接軌啊
DNS 封鎖?

用 Google 的 8.8.8.8,不就立馬破解了....


IP 封鎖的話,問題也很大

IPv4 因為數量有限,很多都是動態分配的。

網路上的網站,IP 來來去去,根本不固定的。

比方說:
有人租虛擬主機架網站,提供盜版
然後 ISP 被下令要封鎖那個虛擬主機的 IP

但是那盜版的人,難道會租那個主機一輩子,那個 IP 遲早會被別人用到,那下個用到的人不就倒楣了。

又比方說:假如盜版的人是放免空,難道也把整家免空封了?

例如有人把盜版放在 DropBox、Google 雲端硬碟之類的,分享出來。難道把整個 DropBox 封了?


提出這種方案的人,或者那些立委,真的是沒大腦的,電腦白痴、網路白痴。 對網路的世界,非常不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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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沉默的代價」


Martin Niemoller 是二次大戰前德國的宗教領袖,因反對希特勒的猶太政策和對德國教會的控制,後來被希特勒親自下令送進集中營。

二次世界大戰以後,德國牧師馬丁.尼莫拉(Martin Niemoller)為了讓世人記住納粹屠殺猶太人這一血腥恥辱,在波士頓樹起了一塊紀念碑,碑上銘刻這樣一段話:


最初,他們來抓共產黨員,我不說話,因為我不是共產黨員;
接著,他們來抓社會主義者,我不說話,因為我不是社會主義者;
再來,他們來抓工會會員,我不說話,因為我不是工會會員;
後來,他們來抓猶太人,我不說話,因為我不是猶太人;
最後,他們來抓我,已經沒有人能為我說話了。

           - 希特勒時期 德國牧師 馬丁.尼莫拉



此種法案如果通過,以後政府就可以亂來

隨便一個莫需有的罪名,說某某網站因為盜版,就給封了。

而因為該網站被封了,民眾也無從查起到底是不是真的因為盜版,還是因為該網站說了政府高官壞話才被封的。

網路自由,言論自由,將蕩然無存。


像對岸中國大陸封鎖資訊,不一樣是:明正堂皇。

說的很好聽,說什麼:為了社會和諧。

一句為了和諧,它可以任意妄為,箝制人民的網路自由。


台灣如果也這樣子,說什麼:為了保護智慧財產權。

然後給政府這麼大的權力,殺手工具。以後網路自由就毀了。

起先它當然不敢亂來,但是漸漸的,等民眾都麻木後,肯定就會有危害自由的事情發生。

權力帶來腐敗,至高無上的權力,帶來至高無上的腐敗....

走民主自由倒退路。

叫我們買正版OK那請問那些絕版的到哪買難道到天國買嗎?該管的不管不該管的拼命去管難怪會被人民罵無能不務正業,話說回來正所謂上有政策下有對策見招拆招
以後要改在對岸架VPN,台灣翻牆過去了XD
粉愛耍笨的寶寶 wrote:
習慣從網站下載免費電...(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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