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臺灣高速寬頻測速活動

小弟昨天也收到台XX寄來的信了,是晚間9點59分
我的測量時間是: 2012-07-21 ~ 2012-07-25

然後我剛剛看了一下網頁才又赫然發現:

Q2.如何才具有參加抽獎資格?

報名用戶經本中心依照地理分佈挑選中後始成為正式參與者,參與者須在指定時程內(1)連續開啟測速連結網頁2天(2)每天至少開啟10小時且(3)回傳測速資料經本中心驗證後無異常即符合IPad3抽獎資格


第二點:(2)每天至少開啟10小時
我原本以為是21-25之中只要連續開著兩天就好,現在看一看,發現他說要每天,那可是他寄信給我時候就已經要10點了,7/21根本沒辦法10小時呀...

請問一下事只要有連續兩天開著就好,還是要天天呢?
2012-07-22 23:23 發佈
roy阿誠 wrote:
小弟昨天也收到台XX...(恕刪)


他的意思應該是,其碼連開二天,這二天測試的時間都各要超過十小時
我那時,就是電腦連開二天,放著,他自已每隔十幾分鐘會自動測速




MoniLove wrote:
他的意思應該是,其碼...(恕刪)


所以你也是只開著兩天嗎~?

謝謝你熱心的回答唷:D
我是連開了三天,比較保險,所以基本上連開2天就行囉!
因為本人於27號發現時期限是7/24 ~ 7/28,已經剩下一天多@@~

所以想請問各位有參加測速的大大們:

1.要如何將數據回傳呢@@?找不到可以點擊回傳的連結,
還是要自己照相再回傳回去?

2.參加條約裡的"2天"、"每天10小時",代表滿20小時即可囉?
例如:27號早上 至 28號 早上 剛好滿足每天10小時的測速!?




相關網站似乎沒有服務電話,來這請教各位,也感謝回覆囉!!
XXX 用戶 您好:
您已經完成 臺灣高速寬頻上網品質測速計劃 之量測,且經本中心驗證所收到之資料無異常。
恭喜您正式獲得全新iPad3抽獎資格!!!
本中心預計 101 年 7 月 31 日 抽出13位可獲得全新iPad3的幸運有效測試者。
並預計在 101 年 8 月 1 日 公布抽獎名單
(抽獎時間若異動則以本測速網站公告為準,將不另行通知)
獎勵計劃聲明:
(i)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凡得獎價值超過新臺幣1,000元,年度報稅時必須計入個人所得,凡得獎價值超過新臺幣20,000元,中獎者需支付10%機會中獎所得稅;海外人士或不具中華民國身分者,機會中獎所得稅為20%,外國人在台居留未滿183天,中獎金額無論多寡皆需扣繳20%。本計劃執行單位得事先代扣10%所得稅,不願繳交稅金者視同放棄得獎權利。
(ii)未依約填寫基本資料或繳納稅款者皆視為放棄得獎權利,本抽獎不會再進行後補中獎者抽選。
(iii)中獎者得於獎項抽出後的30天內領取,逾期視為棄權。
(iv)本中心保留一切修改、變動此測速計劃及測速獎勵計劃之抽獎方式及獎項細節之權力,無須事前通知。

你目前已完成第三階段,並且已進入第四階段,請耐心等候得獎通知!


我只要有開機就會執行他的測試程式~
不知不覺就完成了~
那隻程式還很方便~開了之後他固定時間會自動測試並把資料回傳~

chninfo wrote:
XXX 用戶 您好:...(恕刪)



原來是自動回傳,那我就開著不管,讓它到最後一天啦~
非常感謝您提供的消息~


雖然不知"不滿48小時" 是否可以參加: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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