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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8 電信法修正草案公聽會, 民眾意見講話稿

5月18日 NCC 將舉辦電信法修正草案公聽會. 小弟不小心報了名, 認認真真寫好了意見書, 並額外寫了一份講話稿.


為避免跟上回廣電政策一樣, 遭到政府民間的河蟹, 所以預先將講話稿公開, 讓 01 網友先睹為快.

這法律再不弄好, 以後上網跟國外比起來, 仍舊是又貴又慢. 所以歡迎轉貼囉


=========================我是分隔線=========================

講話稿


小弟自認是有業界經驗的民眾代表, 既然在場諸位大哥大姊都是電信業界的前輩, 就不拿行話拐彎抹角, 來打開天窗說亮話吧.

爭執 last mile, 就好比博弈理論的囚徒困境, 因為人性的驅使, 最後必然落入互扯後腿的無窮迴圈. 很可惜的是, 唯一夠份量引導產業跳離無窮迴圈的 NCC, 卻拿不出好辦法帶領業者, 只知道隨著業界爭執的技術層次起舞. 拿英國案例來打假球迴避責任, 讓領導業者球員兼裁判, 是無法根治問題的.

當年民營化的目標, 就是要透過市場競爭機制, 去除業者經營的不效率. 想不到市場競爭機制不完整, 居然發生龍頭業者要降價, 結果因為二線業者會賠錢 最後 NCC 不給降費率的怪事. 最後民眾倒大楣, 上網又貴又慢. 這種荒謬現象, 問題出在沒有公平的起跑點.

既然 NCC 是延續機關, 就要為交通部歷任部長的政策失誤收拾善後. 80 年 8 月『電信法修正草案』定案, 一晃眼就過了廿多年. 如果不趁數位匯流的機會徹底解決問題, 等下次修法時機到來, 在場諸位包括我自己, 可能都已經不在世上. 既然人性驅使讓最後一哩建不成, last mile 收歸國有立法徵收無可迴避, 這樣業界才會有公平的起跑點, 市場機制才可能正常運作, 消除不效率.

想當年中華電信董事長一年的薪資只有小弟的三倍多, 結果 99 年度的年報當中, 董事長的薪資膨脹到碩士專員的 12 倍左右, 就連高階主管也跟著大幅加薪. 敬愛的老長官們, 既然享受了民營化的好處, 就要趕快斷奶, 負起相對的社會責任, 承擔相對的市場風險.

在此我要代表民眾向呂董喊話:
說吧! 假設 NCC 立法徵收 last mile 以及賠錢的研究所訓練所, 公平計價需要多少贖金? 35% 的官股應該夠付吧. 用官股付掉分手費之後, 交通部持股比例下降, 才能斷掉麻糬粿前老董看不下去, 派打虎縣長進去打肥貓的可能性!

在此我也要代表民眾跟新進固網業者喊話:
說好的最後一哩呢? 連網路鄉民都看得出來, 不舖線除了開挖門檻高之外, 想白搭便車也是原因之一. 快廿年了, 總該為承諾跳票付出代價吧, 不可能白白地安全下莊.

最後我要代表民眾對 NCC 喊話:
當年牽電話的先行用戶, 運氣不好的還要花幾萬塊贊助電線杆的架設, 而且全民都忍受過道路開挖的不便. Last mile 本來就是全民資產, 應視同無線電波看待, 不可能交給美國掛牌的 ADR 公司來持有, 落入私人甚至是外資手上. NCC 要扛起責任追討回來, 出來面對!

最後一哩確實門檻太高, 民間公司做不來. 但電信局民營化之後的中華電信, 十幾年來新增的 last mile 建設, 卻也是新固網業者本應肩負起的社會責任.

不如來成立個 last mile 基金吧. 將十幾年來中華電信新增最後一哩建設的成本, 加上法院公訂的 5% 利息, 做為新固網未善盡義務的贖罪券, 每家不負責任的新固網都要添香油錢. 這筆電信基金, 以後可以拿來給維護 last mile 的新電信局, 當作新設備的實驗經費, 以及維護網路人權軍火庫. 比如電視收訊不良, WiMAX 網路也爆慢的偏遠山區, 不囉唆, 光纖設備直接拉進去, 別再像當年牽電話一樣加收電杆稅, 原民會也別再補助什麼怪怪衛星碟.

感謝在場前輩容忍小弟刺耳的言論, 報告完畢!
2012-05-16 15:29 發佈
講話稿很冗長可能會看不懂. 白話文叫做

last mile 比照無線電波, 請 NCC 修法, 依電信法徵收 last mile!
不管有沒有用,都謝謝你替網民發聲
現在中華電的問題,除了明明總頻寬就是那樣,卻營造出上傳比下載珍貴的假象。
還有,基礎建設一塌糊塗,這當然也攸關台灣建築工程的問題。
另外,有需求的人(不以下載盜版以及架站來說),無法享用"經濟實惠"的雙向100M,只能用100M/10M、50M/5M。
鄰國日本、韓國、香港都有經濟實惠的雙向100M(不以下載盜版以及架站來說),希望能改進。
由於中華獨大,又牽涉許多內幕的關係,半民營半國營的關係,所以我們才會讓中華電信來搞好建設以及網速這一塊,沒有基礎建設,也就沒辦法真正普及雙向100M,請建設這一部分要搞好,至於其他想坐吃山空的民營業者
以上是小弟淺見。
公開資訊觀測站可以查詢上市公司的年報.

中華電信 (2412) 在 91 年度的年報第 14 頁, 揭露了當年董事長與總經理的薪水.

99 年度年報 22 ~ 23 頁, 董事長的薪水因為民營化暴增三倍多

28 頁高級主管的薪資, 也比當年的麻糬粿董事長多很多


既然享受了民營化的好處, 就該負起相對的社會責任, 承擔相對的市場風險.

快把 last mile 交出來
不然就叫麻糬粿, 派打虎縣長進去打肥貓
vcbxnzm wrote:
做為新固網未善盡義務的贖罪券


滿地的銅線, 就算遇到大颱風大停電, 電話也不會斷. 第四台 last mile 那是次級品, 新固網別想奧梨仔假蘋果, 第四台光纖的佈建不能抵香油錢, 不許耍賴!

vcbxnzm wrote:
滿地的銅線, 就算遇...(恕刪)

有吃魚翅宴的那家,根本就不怕吧……
講難聽點,第四台惡勢力高達全台七成收視用戶的線路,
不能拉幾條光纜到社區嗎? 一堆還是用舊電纜在搞,只想
收easymoney
v大的熱忱令人佩服,不過今日網路市場競爭最大的障礙不是Last Mile,而是網際網路互連價格。
即使Last Mile收歸國有,能不能改變中華電信的寬頻服務市佔率?Last Mile只有固網業者能用,不過很多網路業者可沒有固網執照,那Last Mile收歸國有的效用有多大?分給少數幾家固網?
如果網際網路互連價格能合理化,國內其他ISP的互連成本降低,是不是有能力擴充骨幹與國際頻寬?或者進行價格競爭?提供更好的網路服務?互連價格合理化,也可以降低電信服務市場的進入障礙,使更多企業投入,使消費者有更多不同的選擇。
Last Mile收歸國有要花很多錢;網際網路互連價格要合理化卻不必花錢,只要拿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電信事業之規範說明,用競爭法的角度處理就行了。據說NCC也準備修電信法,由管制批發價格著手。
由網路網路互連價格合理化來著手,其效益比Last Mile收歸國有更全面、更大,執行的難度也比較低。
請v大參考;謝謝。
美軍連茂伊島野火都不救,還指望他來臺海千里送人頭嗎?
mobile01_267539 wrote:
v大的熱忱令人佩服,...(恕刪)


網路互連那是另一個 issue, 也是個議題但僅限國內. 我一個人盯不了那麼多面向, 目前專攻 last mile. 如果您有興趣針對互連議題盯住電信法修法的話, 也許下回公聽會可以報名參加抒發己見. 比如 TWIX 連同 last mile 與 研究所 訓練所, 全部從花店拆出來成立新電信局, 介接進去的客戶平價收費.

本次公聽會的焦點, 連記者都預期是最後一哩, 請恕我無法分心照顧, 抱歉了
另外可以要求此草案何時修正成正案,因為草案可以躺很久,如果要真正改革台灣網路問題就請政府下手重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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