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內讓高速公路WiFi全面暢通?"是記者搞不清或標題式殺人法?

自由時報和台灣醒報的斗大標題"一年內讓高速公路WiFi全面暢通",讓很多人罵聲連連...

台灣醒報內容: 立委砲轟 電信業者:WiFi一年內暢通

自由時報內容: 中華電信承諾 未來1年高速公路WiFi全面暢通

來看看別的記者怎麼說吧,

新浪網:
上網龜速、消費者罵翻 NCC將實測
"為了解決問題,業者只能繼續增設基地台和熱點。中華電信副總經理石木標表示,1年內、高速公路3G全面暢通,並在5家電信公司協調下,2年內高鐵全線3G暢通。遠傳和台灣大哥大也都有增設基地台和Wi-Fi熱點的計畫。 "

工商時報: 1年內 3G暢行高速公路
"合計全省WiFi熱點今年將擴增至6萬多座,業者強調,電信公司全面砸錢擴充網路建設,未來不管定點、高速公路或高鐵、捷運沿線3G上網通訊品質,都會比目前好。"
2012-03-01 12:30 發佈
感覺上比較像標題殺人法,Wi-Fi和3G是不同的產品,Wi-Fi在高速移動和基地台頻繁切換下很難維持訊號穩定,即使拓展基地台覆蓋率的改善也有限~如果要將寬頻上網列為基本人權,政府可能也要考慮編列相關預算或給予適當協助,例如針對鋪設屋內光纖受法規限制的問題立法修正,甚至是針對都市規劃下手也是可行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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