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TA經濟部長 回函 這算是好事嗎?

春節過後,連日來本部(局)接獲多位熱心民眾來信,要求台灣拒絕簽署「反仿冒貿易協定」(ACTA)一事,經查應是將美國國會1月底決議暫時擱置「停止網上盜版法案」(SOPA)事件,與國際間所簽署的「反仿冒貿易協定」(ACTA)予以混淆而有所誤解。為避免相關錯誤資訊引發不當聯想,本局特予說明澄清:

1.關於SOPA法案,是由美國影音產業所推動,要求美國法律賦予著作權人與美國司法部權利,可向法院申請頒發禁制令,要求美國ISP業者封鎖境外侵權網站,並阻止美國搜尋網站連結這些侵權網站,甚至阻斷境外侵權網站上的廣告或付款機制。目前本項法案,1月底經美國參眾兩院國會議員決議暫予擱置,未完成立法。

2.至於ACTA協定,則是國際間為能更有效執行智慧財產權保護的國際措施,已在去(100)年10月1日由美國、加拿大、日本、韓國、澳洲、紐西蘭、摩洛哥以及新加坡等8國共同簽署,實與上述美國國內的SOPA法案,毫無關係。ACTA協定也沒有SOPA法案阻斷網站侵權之類似規定。

3.另外,有民眾以為「我國有申請加入反仿冒貿易協定(ACTA)」部分,更非事實。因為,我國並未參與ACTA協定的談判,目前尚無簽署加入ACTA的考量;僅僅只是掌握國際趨勢並評估可行性而已。任何可能影響我國人民在智慧財產相關權益的事,本部(局)都會蒐集相關資訊,審慎研析、並適時邀集相關機關會商。21世紀是知識經濟的時代,智慧財產權所代表的智慧資產,當是本世紀經濟發展的主要動力來源。為營造保護智慧財產的友善環境,以利文創產業發展及吸引國外高新科技投資台灣,促進經濟發展,提高人民福祉,本部(局)將審慎評估再就整體利弊衡酌進一步的作為。

如您仍有相關疑問,歡迎致電本局著作權組張玉英組長02-23767135 行動電話0918-001458。
智慧財產局 敬上
2012-02-04 12:01 發佈
文章關鍵字 ACTA 經濟部長
這個法案的意思...簽了後,該國應把在境外和盜版相關的網站進行封鎖和取消超鍵結是吧...
yangyuehua wrote:
3.另外,有民眾以為「我國有申請加入反仿冒貿易協定(ACTA)」部分,更非事實。因為,我國並未參與ACTA協定的談判,目前尚無簽署加入ACTA的考量;僅僅只是掌握國際趨勢並評估可行性而已。任何可能影響我國人民在智慧財產相關權益的事,本部(局)都會蒐集相關資訊,審慎研析、並適時邀集相關機關會商。21世紀是知識經濟的時代,智慧財產權所代表的智慧資產,當是本世紀經濟發展的主要動力來源。為營造保護智慧財產的友善環境,以利文創產業發展及吸引國外高新科技投資台灣,促進經濟發展,提高人民福祉,本部(局)將審慎評估再就整體利弊衡酌進一步的作為。


這意思感覺就是:
目前不會簽,(因為沒有資格
未來會不會簽再說,(要也是做了再說,民意什麼的無視
個人持悲觀的態度。
廢話,因為簽下去那個政黨以後選舉大概也不用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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