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
小弟居住在台北市
多年前就開始使用東森寬頻Cable上網
也順便把Cable線從自己家中接一條到電視看第四台
直到今天新台北有線電視公司打電話來
告知小弟上網跟看電視是要分開收費的
之前可以看電視是因為他們忘記把電視訊號關掉(不過我都用了N年了怎麼會沒發現...)
有線電視公司說以後費用就要變成上網費+第四台費用
小弟想請教一下各位前輩...這樣的收費方式正確嗎
如果大家真的都是繳兩筆費用...那該繳的還是要給人...
但是拉Cable線看電視好像是個常態
希望各位解惑一下~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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