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了台灣大寬頻一年後決定退租到了直營店辦理退租,當初合約是綁13個月到九月底,已經說明小姐就幫我填寫預定退租日期是99.10.1日,結果今天還是收到帳單,要收10.1日一天的上網費用,所以一定要多收一天的錢嗎!
lt090507 wrote:使用者付費...多用一天當然多付一天的錢~...(恕刪) 但這多的一天不是樓主自己要求的看來他要用到9月底而已但小姐幫他填10/1被要求多用1天,多付一天的錢應該也沒甚麼就是企業給人觀感不好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