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漫遊子 wrote:
最好的方法就是政府修法改變遊戲規則
強迫各家業者間彼此競爭
但政府敢嗎?要是政府真做了人民會站在政府這邊嗎?
請參考這篇和後續回應. 原則上修法以利形成競爭環境是對的.
但是在這句之前的論述, 幾乎全部都是... 
舉例來說, 如前文您所提到的MOD, 收你10圓足以負擔其經營成本嗎?
如果夠, 目前MOD可佔用達10Mbps的頻寬. 那10M網路費用是不是也該降到10圓?
如果不夠, 目前MOD若是處於虧損的狀態, 那麼虧空的部份是誰負擔?
當然這不是個合理的比較.
但是會產生這個現象最明顯的可能是, 中華電信收了你的錢, 用來補貼MOD, 以打擊有線電視業者.
即便將MOD視為中性開放平台, 那麼這個平台與中華電信共用電路的成本, 只要10圓?
那麼其他業者跟中華電信租用10M的電路, 應該也降到10圓才對.
只要是腦筋正常的人, 稍微想一下, 也知道這完全沒有合理性.
不僅曾經違法經營, 而且顯然還交叉補貼. 連適用的法條都可以一變再變.
球員也是你, 裁判也是你, 誰敢跟你玩啊.
一般民眾真的放太少注意力在網路這塊領域上了
正是因為如此, 建議您對這個議題稍微多了解一點點之後, 再重新思考這種論述是否合理.
有太多人已經被消毒隊洗腦洗到不具備思考能力. 所以才會說: 鞭小白是作為一種娛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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