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ht小幫手 wrote:
那你申請 So-net 、Seednet、台灣大寬頻 時,線路應該是要叫這些業者準備啊,為什麼還要使用中華電信的線路?
還用說,每棟大樓跟地區店信箱都有線路集縮比,還有規定線路最多能安裝多少,
中華電信早在幾年前就偷偷把線路佔名額滿了,順便把電信箱裡頭線路換成光纖了。
各家能用早就用自己的線路了,還要付一筆保護費給中華電信?
廣告,不就是這麼回事?
不是因為取消無償使用條款,所以中華電才需付租金
因為我查了電信法三十八條裡就有說明了,第一類電信業者(台固、第四台、中華電等等)
如電信設備僅供該住戶使用者,大樓不可以拒絕也沒權利要求支付租金喔,所以看起來應該不只中華電
其他第一類的皆都不需要支付給大樓管委會租金,三十八條也有提到,如線路有拉出去該大樓以外用戶使用,
則才由第一類業者與該管委會協調。
所以社區管委會是根據那一點能收租金??
真的要硬起來的話,第一類業者不給租金也ok的.不只中華電
第四台到大樓社區裡,管委會敢要收租金、收回扣???
ghosty wrote:
古早以前的電信法規, 大樓規定要內建電話線路, 且須讓中華電信查驗, 大樓的電信室亦須無償提供電信室給中華電信使用, 大樓才會發給使用執照. 大約在民國90年時, 取消無償使用條款, 所以中華電信才須付租金, 多數大樓管委會因為多了一條租金收入, 所以同意給中華電信使用, 當時更好笑的是, 租金多少是由中華電規定, 大樓管委會要去 "標", 契約才能成立, 因其他幾家ADSL業者使用者不多, 標下電信室租用權並不划算, 所以沒有來搶, 那個租金應該是中華電信算過的, 因當年要想推MOD時, 就是想要用光纖先傳到大樓內伺服器, 再轉給大樓及附近社區民眾, 這樣可以降低熱門片的傳輸負擔, 所以對中華電信來說, 電信室租金等於房租.
如果過幾年, 私人發電公司可以成立, 我想連變電室也會改成要租金.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