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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vs台灣]從日本的網路現況看台灣

derliang wrote:
就像是爸爸罵兒子不認真。
兒子就說都要怪我的對手,因為他們都擺爛,害我輕輕鬆鬆就第一。
所以我不怎麼努力也是別人害的,對手太弱~
如果有這樣的兒子,任誰都會傷心的。
因為他"不長進"。

講出來雖然不好聽
不過家長本身也會有這體認吧
(不然拼命擠往明星學校幹嘛?)
FUTABA wrote:
當時中華電信跳過了64K的速度推出的128K的"ISDN"不知道有沒有人有印象??
這可是那時全世界最先進的規格與速度啊!!(連日本都沒有這麼高的速度!...(恕刪)

當時的費率也不是一般人能負擔的起
tinashen wrote:
當時的費率也不是一般...(恕刪)


沒有人說那時的ISDN便宜好嗎?
我要表達的是以那時的網路先進國到現在的吊車尾這中間的落差究竟是怎麼造成的??

我覺得不是用直接換算成台幣,來算也 ~~

你有沒有想過,

日本人大學畢業後,最低的固定收入正職,

一個月也都有20萬日幣左右,

大約是台幣 6萬多,

所以 這樣的收入和網路費用的比重,

我只能說台灣的網路是超級貴
isamuplus wrote:
我發這篇文章是要讓大...(恕刪)





當初我也有想過搬去新店辦億聯的雙向光纖

不過看到這個

我就不想了...
gogmaog wrote:
這個討論區很奇怪,
加快網路明明對每個人都有利,
為甚麼有人會反對高頻寬低費率阿,
我想出來的原因是,
1、他家不用網路
2、他家開銀行印鈔票的
3、有錢拿(工作)所以眛著良心說話

1的話不用網路就不用討論了,
2家裡開銀行印鈔票的人應該不多
所以3應該是最主要的原因,

還是那些反對高頻寬低費率的人能給我第4個原因?

你的結論更奇怪吧....
工作有錢拿? 反正不管怎樣,有不同意見的都是工讀生就是了吧?
沒人真正反對低費率高頻寬!
只是你們不滿cht擺爛
也有人不滿有些網友滿嘴雲端又不知所云罷了...

crush7767 wrote:
樓主的資料無法佐證第一個結論。
樓主引用數據資料是很好,但沒有分析這些數據資料如何能導出這個結論?
我是不曉得日本人堅不堅持雙向對稱,仍然比較重視下載
但我的話在經濟能夠負擔的情況要我選200M/100M和100M/100M
當然是選200M/100M,這跟堅不堅持雙向對稱毫無關係...
存在本身即是證明,特別是在價格相同的狀況下,廠商不是
提升150M/150M,也不是100M/200M,而是200M/100M
,這已經足以佐證日本仍然重視下載,不堅持雙向對稱。
(你可以把重視理解為:日本業者認為用戶比較需要下載)
crush7767 wrote:
這也很妙,合不合理這事每個人感覺都不同...
更不用說日本和台灣兩地之間有太多差異必須考量...
我用大麥克指數只是為了搞個噱頭而已。
crush7767 wrote:
這句話當結論實在有點怪...
畢竟前面你已經說明過這件事了 XD
這一段的真實意義是,你住的地區決定網路速度,你住的
建築物決定網路費率。

也就是,同一地區兩棟相鄰的大樓價格可以相差一倍,不
同地區同樣價格的大樓可能下載速度相差一倍。

並不是你想要什麼速度,就選擇什麼費率。
crush7767 wrote:
而且到底看了台灣哪裡?網路又貴又慢嗎?這不是大家都知道XD
這是個開放式命題,你看不看得到,要看有沒有什麼蒙蔽
了你的眼睛。

gentle777 wrote:
gogmaog wr...(恕刪)


我沒說不同意見的就是工讀生喔,
只是低費率高頻寬應嘎是每個人都想要的阿,
為甚麼有人會反對阿,
總觀以上三點理由,
我想是合理的吧,
有人反對的話,
給我第四個理由。
cht小幫手 wrote:
同理,有人拿香港跟台...(恕刪)



不跟香港比 那跟韓國比啊

比大比小都有話說咧
不管台灣日本,電力公司的電網都是早已遍佈全國、深入家戶,根本沒有租用last mile的困擾。不明白舉日本東京電力為例是什麼意思?是指責台電的PLC為何不投入電信市場?總提那些似是而非的東西,只會越幫越忙。

要提日本和香港,應該先看看人家是怎麼管理last mile的。日本進行用戶迴路細分化是從ADSL的銅纜時代一直延續到光纖,而Yahoo!BB在ADSL市場大獲成功後,讓NTT開始轉向發展光纖。目前東西NTT還是日本光纖接取市占率最高的主導業者,所以總務省今年推「光之道」方案,希望透過市場競爭來提高日本高速寬頻的整備率及利用率到100%,其中一項重要的思考方向,就是把NTT進一步拆解(功能分離或結構分離)。香港的OFTA沒有要求光纖last mile必須釋出,但香港早在1995年就開始了銅纜last mile的強制接取(他們稱為「第二類互連」),經過十年的實施,OFTA認為已經達到促進競爭的效果,才在2004年開始逐步撤銷所謂的第二類互連。

至於台灣,直到世界各國都已經大力轉向發展NGN、FTTx時,才在2006年底由剛成立的NCC公告銅纜用戶迴路為瓶頸設施(NCC成立前,電信總局和CHT分別是交通部的左右手),遲了人家十年以上,甚至是等別人的管制退場了我們才開始要做。

從日本和香港的例子,用戶迴路細分化接取(LLU)確實是一項可以促進競爭的有效工具。當last mile釋出能成功促進競爭時,這項管制就可以功成身退,但如果last mile釋出還不足以促成競爭,恐怕就要像英國、歐盟和日本那樣,考慮拆解既有獨占業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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