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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優惠方案

這方案通常比較容易出現在新北市
(據台北市的門市人員所說,真假就不得而知了
網路 600 ,mod豪華餐229 ,包月101

真的是要碰運氣,這種方案屬社區方案,
若住家不是社區,就是碰到天使櫃員用其他方式幫你辦了

至於電銷...,完全不想評論了

shadowjon wrote:
問了'很多'地方,...(恕刪)

tokiya23 wrote:
這方案通常比較容易出...(恕刪)

原來如此,我還很納悶為什麼能辦到!
我確實是住在社區,原來這叫社區方案
又漲知識了,感謝~
peter7910162 wrote:
中華優惠方案(簡稱隱藏方案)
以下方案僅供參考,實際請洽當地行銷詢問
如果網友有其他優惠方案歡迎分享
請直接看後面留言
會不會太熱門被官方關注,導致都沒有所謂的電銷方案價格!!????
太高調所以目前幾乎都沒有隱藏方案了????
歡迎轉載
網址:https://goo.gl/ggjUil


《電信法》

第 1 條

為健全電信發展,增進公共福利,保障通信安全及維護使用者權益,特制
定本法;本法未規定者,依其他法律之規定。

第 26 條

第一類電信事業之資費管制,採價格調整上限制。

前項價格調整上限制,係指受管制電信事業之管制業務資費調整百分比,
不得超過行政院主計處公布之臺灣地區消費者物價指數之年增率減調整係
數。

第一類電信事業資費之審核管理、各項資費之首次訂定、價格調整上限制
之適用對象、適用業務、資費項目與調整係數之訂定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
管理辦法,由交通部訂定之。

第一類電信事業之資費訂定,不得有妨礙公平競爭之交叉補貼;第一類電
信事業兼營第二類電信事業或其他非電信事業業務者,亦同。

第二類電信事業之資費,由第二類電信事業訂定之。


第 26-1 條

第一類電信事業市場主導者,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以專有技術直接或間接阻礙其他第一類電信事業提出網路互連之請求

二、拒絕對其他第一類電信事業揭露其網路互連費用之計算方式及有關資
料。
三、對所提供電信服務之價格或方式,為不當決定、維持或變更。
四、無正當理由,拒絕其他第一類電信事業租用網路元件之請求。
五、無正當理由,拒絕其他電信事業或用戶承租電路之請求。
六、無正當理由,拒絕其他電信事業或用戶協商或測試之請求。
七、無正當理由,拒絕其他電信事業要求共置協商之請求。
八、無正當理由,對其他電信事業或用戶給予差別待遇。
九、其他濫用市場地位或經主管機關認定之不公平競爭行為。
前項所稱市場主導者,由主管機關認定之。

第52條
電信總局於必要時,得命電信事業或專用電信使用者檢送下列報表:
一、有關業務者。
二、有關財務者。
三、有關電信設備者。


第 55 條

電信總局得派員或會同警察機關派員攜帶證明文件進入違反本法之場所,
實施檢查並索取相關資料,該場所之所有人、負責人、居住人、看守人、
使用人或可為其代表之人,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但對於觸犯第五十六
條至第六十條之罪者,實施搜索、扣押時,應依刑事訴訟法規定辦理。

電信總局為辦理電信監理業務及監督、管理電信事業,得向電信事業、專
用電信使用人或電台設置人、使用人索取相關資料或通知其到場陳述意見


第 62-1 條

第一類電信事業有下列情形之一,處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
鍰,並通知限期改善,屆期仍未改善者,得連續處罰至改善時為止,或停
止其營業之一部或全部,或廢止其特許:

一、違反第十九條第一項規定者。
二、違反交通部依第十九條第二項所定準則者。
三、違反第二十條第一項規定,未依交通部之指定提供普及服務者。
四、違反交通部依第二十六條第三項所定管理辦法者。
五、違反第二十六條第四項規定者。
六、違反第二十六條之一第一項規定者。
七、違反第三十一條第二項規定,無正當理由拒絕管線基礎設施共用之請
求者。
八、規避、妨礙或拒絕電信總局依第五十五條規定實施之檢查或不提供資
料或拒不到場陳述意見者。

有下列情形之一,處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並通知
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得連續處罰至改善時為止,或停止其營業之一
部或全部,或廢止其特許或許可:

一、第一類電信事業違反第十六條第一項及第七項規定,拒絕與其他電信
事業互連者。
二、違反第十六條第三項、第四項、第五項或第七項規定,自電信總局裁
決通知到達之日起二個月內,未依電信總局之裁決處分辦理者。
三、違反電信總局依第十六條第九項所定管理辦法者。

《第一類電信事業資費管理辦法》

依電信法第二十六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第一類電信事業市場主導者

一、指控制關鍵基本電信設施者。
二、對市場價格有主導力量者。
三、其所經營業務項目之用戶數或營業額達各項業務市場之百分之二十五
以上者。

第 9 條
 
第一類電信事業市場主導者主要資費之調整,應於預定實施日十四日前報
請本會核定,於核定文到次日以媒體、電子網站及各營業場所公告等適當
方式完整揭露資費訊息,並於公告日起七日後實施。

第一類電信事業市場主導者之促銷方案,其實施內容包含主要資費項目者
,應依前項規定辦理。

前項所稱主要資費,包括下列項目:
一、市內網路業務:
(一)市內網路月租費。
(二)市內網路通信費。
(三)市內網路出租電路月租費。
(四)公用電話通信費。
(五)網際網路上網費。
二、長途網路業務之長途網路出租電路月租費。
三、國際網路業務之國際網路出租電路月租費。
四、行動通信網路業務之月租費及預付式之通信費(預付卡)。
五、第十一條所定之批發價格。
六、經本會公告之資費項目。

第一類電信事業市場主導者依第二項規定陳報之資費違反前二條規定者,
本會得命其改正。

第 10 條
 
第一類電信事業市場主導者經核定之資費訂定、調整或促銷方案,擬不予
實施或終止實施者,應先敘明理由,報請本會核定。其已公告及揭露者,
並應於原公告之媒體、電子網站及各營業場所公告。但尚未公告者,得不
予公告。

第 12 條
 
第一類電信事業資費之調整及其促銷方案,除市場主導者之主要資費外,
應於預定實施前以媒體、電子網站及各營業場所公告等適當方式完整揭露
資費訊息,並函知本會;取消時亦同。

第一類電信事業陳報或實施之資費及其促銷方案,若有損害消費者權益或
不公平競爭之情事,本會得限期命其改正其行為。


第 18 條
 
第一類電信事業之資費訂定或調整,用戶或其他電信事業認有違反本辦法
之規定者,得向本會提出申訴。

前項申訴應以書面為之,並載明下列事項:
一、申訴人之名稱與住所。
二、被申訴之業者名稱及業務。
三、申訴理由。

本會應於二個月內處理之,並將處理結果通知申訴人。

第 19 條
 
第一類電信事業市場主導者陳報或實施之主要資費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
會得令其變更之:

一、資費之訂定或調整違反第一類電信事業會計制度及會計處理準則與電
信事業網路互連管理辦法等相關法令規定者。
二、違反第三條規定之公式者。
三、違反第九條第一項、第二項、第十一條第四項、第五項、第十二條或
第十四條之規定者。
四、經依第十八條規定申訴並經確認者。

第一類電信事業市場主導者依前項規定變更資費費率者,如其變更前之費
率高於變更後之費率時,應於三個月內將超收之金額退還用戶。

第 20 條
 
第一類電信事業市場主導者應於每一實施年度終了後三個月內,向本會陳
報實施年度內有關資費訂定或調整之詳細資料。



從事電信業人員有很多法規要遵守,包括高度職業道德,01有很多中華電信人員,若有從事寫手門事件,擾亂市場會被重罰,

內部應該也有行政處罰,電信總局就是NCC(中華電信鄰居兼伙伴), "鄭優:我是鄉下人我照道理來做事"

是否有網友可客觀地將各地HiNet上網"隱藏版"促銷資費方案送請唯一電信主管NCC或監察院官方驗證判定看看,包括人、事、時、地
和合約資料




ko.wei wrote:
這裡也很多中華電信...(恕刪)

中華MOD 賠錢 要靠中華電信固網交叉捕貼才撐得住,卻有人在這平台大賺其錢,中華電信不能改,這樣有人附和,我看MOD結束降固網費率比較實際.
我問到優惠方案,這樣算是盤子嗎?

地點:雲林縣中華電信
方案:100M/40M
價格:轉ISP優惠,綁約兩年,950/月,送5000元全聯禮券,折合後 約 742/月
可觸發 + MOD 雙省方案 (價格忘記,了解後會在這裡補上)

我是直接打 123,請服務人員幫我告知雲林區處電銷,請電銷給我方案,電銷人員說這是雲林最便宜的方案了。

離 683 是貴了點,但應該也不過分吧!
比我問的 SeedNet 便宜就是了 (100M/40M 843/元)
回報一下

剛接到電銷的電話了

新北市板橋區
目前使用 20M 679元

提供優惠方案
35M 799元
100M 950元 綁兩年送2000禮券

看來要置之死地而後生了

等10月到期 停用 看看會不會接到關懷小組的電話了

我想要100M 699啦

rex0916 wrote:
我問到優惠方案,這...(恕刪)



通常電銷或是因地制宜優惠都跟自己居住地點是否常有業者競爭,鞏固客源等因素相關

倘若不像北區業者搶客搶得非常辛苦,那內容上也自然無法跟看過的最低優惠價格情況一併比較了

以雲林提供轉ISP方案742元/月內容來說或許不算是最好的優惠內容,但要說成盤子恐怕也有一小段差距就是
問了好久,幾乎都是死豬價。
連上個月底自己打來的電銷給的優惠一點感覺都沒有
現在是100M/40M+精選A+B+卡通199,月付1156
電銷說同方案簽兩年優惠價1128,30元都不到。
真的要用置之死地而後生這招才有優惠嗎?

w10065 wrote:
問了好久,幾乎都是...(恕刪)



有降30元其實應該算不錯了,畢竟看最近的討論可是很多人都覺得不降反升呢XDDD

不過話說回來,像這一類電銷優惠內容本來有可能忽高忽低的可能性,加上每季內容或申辦限制時間也都不一定相同

如果問不到自己想要的又沒有合約時間上壓力問題時,或許也可以再考慮下一次的優惠內容看看

像我自己就經常都是這樣

rex0916 wrote:
我問到優惠方案,這...(恕刪)


我也是雲林人,請問您還有問到其他優惠方案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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