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na0828 wrote:去翻房租合約看,沒有清楚寫網路費怎麼算,但在提供設備清單裡有網路盒,這樣應該算是房租包含網路費了?等這個約滿下次應該就會辦吃到飽了 沒有喔 網路盒歸網路盒 這個用意只是怕你破壞設備才寫上去就算在合約裡寫了 包含提供100M網路頻寬也沒跟你寫如果服務中斷超過多久時間要補償你多少錢合約要像中華這樣『網際資訊網路業務( HiNet)租用契約』裡第 36 條有規定,連續阻 斷時間十二(含)小時以上未滿二十四小時,應該要減收 5% 網路月租費。 『電路出租業務服務契約』裡第三十二條有規定,連續阻斷時間十二(含)小時以上未滿二十四小時,應該要減收 20% 電路月租費。
Tina0828 wrote:但我網路週期是算到隔月15號,這樣變成我還要自己加購流量,但加購的錢也不便宜(1GB就要250元) 想請問這情況可以跟房東商量嗎?還是只能自認倒楣自己付錢 原則上自己付錢吧變通方法有些手機網路業者有 7 天試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