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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網路建設的一隻推手


fedora wrote:
不知道他們所謂的「二房東」是指什麼?

如果是指網路
一般的乙太網路線最大長度僅能 100公尺
100公尺,生意能做多遠,做鄰居的生意?
光纖設備昂貴,很難想像一般用戶有辦法搞二房東
而且沒有電信執照,這樣搞是違法的,會被抄

如果是指「虛擬主機」「獨立主機」
拜託,全球的主機商,又不是只有中華電信一家
美國的便宜的要命,VPS 主機還有一個月3美金的
再說建設機房要有:空調、發電機、不斷電系統、消防、保全
豈是一般民眾隨便都可以搞機房的
家用的隨便搞一搞,雖便宜但不穩定,企業也不會租,只有學生才會租

而且 1Gbit 是多快?神話了真是
1Gbit 的速度,最快了不起 40MB/s 左右,比硬碟還慢
以現在影音多媒體發達的網路來說,一個人用都不夠,還搞二房東哩
現在是 2012 年,網路上全是影片和圖片,不是文字,OK


真希望那些「老賊」快點退休下台,或是被扯下來換人做
站著茅坑不拉屎,倚老賣老
現在這時代,已經不是那些老賊頭腦跟的上的

一個現代化的社會,請一些古代人來掌權,有沒有搞錯...

外國都洋槍洋砲了,他們還在耍大刀,義和團來著....


樓主分享的故事非常好
如果當初台灣的網路夠快,學術研究可以和國際接軌
那麼今日台灣的科研和經濟,一定都比現在更好
可惜千金難買早知道,歷史不能從來

真的一些老鼠屎,壞了整鍋粥...


二房東的問題確實存在
例如社區網路...
不過不能以二房東為藉口而不發展高速網路

美國的主機託管服務比較便宜
可以發現有不少台灣知名網站其實是架在美國的
所以要使用這些網站服務就得使用國際頻寬了

你講道1Gbps的速度這裡就有很大的誤導了
1Gbps的速度可以達到940Mbps
實際上有100MB/s以上 遠超過40MB/s
會只有40MB/s的低速恐怕是你的硬碟速度過慢 或是CPU不夠力了

http://www.smallnetbuilder.com/nas/nas-charts/view
給你參考一下
我一直認為台灣網路的推手跟普及化 是天堂說
為了你 一直龜在最前面

下次廣告就改這台詞吧~

W歪當勞漢堡包 wrote:
新一波政府人事遞嬗,交通部長好像沒有換呢~~
應該先換掉部長~
不然,就算一次來十個張善政,也一樣還是"老梗"





這話說得太經典了,

早上看了非凡新聞對張先生的專訪,感覺上真的是一位不錯人才

當中提到不要想訂規格讓全世界去使用...台灣還沒那能力

多發展軟體不要偏重硬體...雲端產業這機會要把握

個人覺得馬政府能多多延攬善用此類人才...

不然人家辭去科技業高薪回台灣幫政府做事就沒實質意義了...




三角鐵 wrote:
二房東的問題確實存在
例如社區網路...
不過不能以二房東為藉口而不發展高速網路
...(恕刪)

個人的看法是因為中華電信遲遲不推出低價的高速對稱網路,
才會有所謂『社區網路二房東』這個結果....
digitalsalmon wrote:
為了你 一直龜在最前面
下次廣告就改這台詞吧~..(恕刪)

其實中華電信是為了賺錢自肥.....所以一直擋在最前面.....
irs wrote:
難... 一開始把 last mile 卡死的就是毛治國 ...(恕刪)

last mile 卡死?
第四台難道不是last mile?
固網執照難道只有中華電擁有嗎?

安迪月亮 wrote:
個人的看法是因為中華電信遲遲不推出低價的高速對稱網路,
才會有所謂『社區網路二房東』這個結果.......(恕刪)

中華電信的大股東是交通部
中華電信的所有的董監事含董事長是交通部派的
中華電信的主管機關是NCC
中華電信的費率表是NCC通過的

NCC擋過中華電信降價
NCC擋過中華電信免費昇速
是誰擋低價的高速對稱網路
應該要先搞清楚

fonestock wrote:
中華電信都民營了
還把國家的線路交給中華管...(恕刪)

日本也是把線路交給NTT
跟日本的狀況完全一樣啊
很明顯 這不是問題

rick931 wrote:
個人覺得馬政府能多多延攬善用此類人才...
不然人家辭去科技業高薪回台灣幫政府做事就沒實質意義了......(恕刪)

真的想善用的話
真的想做的話
應該是當交通部長
或至少來個交通部次長
而不是沒有任何權力的政務委員


irs wrote:
一開始把 last mile 卡死的就是毛治國 恕刪)


有機會查修人員到你府上的時候,問問他最滿意哪個老闆

他會說: 毛治國

老一輩的中華電信員工心理都曉得,毛董讓他們爽了一輩子
alexhuang0317_3 wrote:
NCC擋過中華電信降價
NCC擋過中華電信免費昇速
是誰擋低價的高速對稱網路
應該要先搞清楚
...(恕刪)

中華電信被逼無奈-推<免費昇速>,中華電信被逼不得以-<降價>,都是事實....
但似乎目的都是為了不想推出<低價的高速對稱網路>....
改天若NCC擋中華電信推出<低價的高速對稱網路>時,網友自會把箭靶畫在NCC門口......


alexhuang0317_3 wrote:
現行法令是 "第一類電信事業外國人直接持有之股份總數不得超過百分之四十九,外國人直接及間接持有之股份總數不得超過百分之六十"
"百分之六十" 已經可以絕對性的主控一家公司了...(恕刪)

非常感謝<alexhuang0317_3 >提供上面這法令條文,
但我不解,
為何都允許外國人直接及間接持有之股份總數可以到百分之六十了,
但卻不准外國人直接持有之股份總數超過百分之四十九??
這法令條文中,直接與間接持有之玄機在哪兒??
有這方面專業的網友可以幫解惑一下嗎??
【題外話】若電信老闆有雙重國籍時,是屬外國人還是本國人??
若是屬本國人那又為何國家公職人員不能有雙重國籍??
想想有時這雙重國籍還真是自相矛盾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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