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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迫開放最後一哩?中華電:要建設時其他家都不來啊


alexhuang0317_3 wrote:
請參考韓國和香港,在政經人文的各方面,韓國和香港比日本更接近台灣。


我說的是"當初",我們發現被日本大幅超越的時候,那時韓國跟跟香港還不夠格做為參考的對象吧...

alexhuang0317_3 wrote:
台灣一直是學著日本的相關作法來做,連中華電的官股釋出比例也都是仿效日本NTT。
只不過你看過台灣哪個業者像日本Yahoo BB一樣帶頭殺價?
只不過你看過台灣哪個業者像日本au一樣自建網路?

小弟只看到一堆嫌貴不要用的廠商
以及政府開了2億的罰單卻不用繳的的廠商


那我講要仿效的地方,他們有真得仿效嗎?
所以,如果政府是照我說要雙方都各退一步,且有真的去監督執行,沒有罰單不罰單的,要合約說沒做到限制幾個月內必須補做完畢,不然就照合約的內容撤照,這樣不會有效?


alexhuang0317_3 wrote:
有第一名第二名在,為甚麼要跟一個 "跟臺灣是差不多等級" 學習?
更甚況你似乎沒有仔細研讀Irs大的資料,
Irs大的資料中有提到Netindex
以Netindex的資料,BT線路密集的英國首都,竟然只有18.32 Mbps,在台灣的前十大城市,隨便都比英國首都快。


你講的我一頭霧水,我都說是學明顯進步的日本了,只是我搜尋到的資料中並不大能看出英國比臺灣慢到什麼,但我也沒說要學習英國。

我的確是沒注意到Netindex,而從Netindex的網站裡的確可以看到的是BT比一堆其他業者慢、比臺灣一堆業者都慢,然而...就算看了我還是搞不懂這跟開放ADSL線路費成本價不好有什麼關聯。

看起來不過就是跟臺灣一樣,在大幅獨佔的線路上大家都跟在國營事業的背後走,然後其他獨立線路部分崛起,所以最多只能搞到18.32 Mbps等級的水準。而在今天臺灣ADSL只有8M規格的情況下,當然也是尋求目前更加成熟的其他管道比較好吧!但過去日本的50M ADSL即使到今天還是依舊不怎麼遜色啊!更不用說之後的50M revo了。縱然之後免不了式微,可是若過去能確實的朝著這方向走,會有什麼問題嗎?
Kao0911 wrote:
勞方只會為了自己自身的利益才會抗爭
資方只會為了整個公司的利益才會抗爭...(恕刪)

資方只會為了整個公司的利益才會抗爭 <--- 本日最有趣

Kao0911 wrote:
所以你能怪其它固網業者先去玩Cable嗎?...(恕刪)

這個也很有趣,左手買cable這個last mile
右手拿著固網執照,要中華電開放last mile

Kao0911 wrote:
威達是什麼時候開始被允許怖建光纖的?...(恕刪)

有興趣的話可以自行向有線電視業者詢問
或這自行google

Kao0911 wrote:
原來在你眼裡,威達是個資本額"小到不行"的廠商?
你大你行,不如你來建建看?...(恕刪)

比起台灣的其他固網公司,威達本來就是資本額"小到不行"的廠商

Kao0911 wrote:
那其它業者應該效法威達,先集中資本從台北市搞起,其它縣市就慢慢等,好嗎?...(恕刪)

其它業者應該效法威達?
沒錯。 
請問三家固網開業超過10年,鋪了多少用戶數?
Kao0911 wrote:
勞方只會為了自己自身的利益才會抗爭
資方只會為了整個公司的利益才會抗爭...(恕刪)

資方只會為了整個公司的利益才會抗爭 <--- 本日最有趣

Kao0911 wrote:
所以你能怪其它固網業者先去玩Cable嗎?...(恕刪)

這個也很有趣,左手買cable這個last mile
右手拿著固網執照,要中華電開放last mile

Kao0911 wrote:
威達是什麼時候開始被允許怖建光纖的?...(恕刪)

有興趣的話可以自行向有線電視業者詢問
或自行google。
基本上,上個世紀就有人在鋪了

Kao0911 wrote:
原來在你眼裡,威達是個資本額"小到不行"的廠商?
你大你行,不如你來建建看?...(恕刪)

比起台灣的其他固網公司,威達本來就是資本額"小到不行"的廠商

Kao0911 wrote:
那其它業者應該效法威達,先集中資本從台北市搞起,其它縣市就慢慢等,好嗎?...(恕刪)

其它業者應該效法威達?
沒錯。 
請問三家固網開業超過10年,鋪了多少線路讓用戶用的到?
他們的資金比威達少嗎?
viccheng1925 wrote:
政府決定的就一定是對的?不能討論?.....(恕刪)


唉~學別人的說話方式只不過是在自曝其短
光一句"蠟燭兩頭燒"就讓一個曲解,一個迴避....還要說啥呢?
我沒說這裡不能討論
而是指這裡討論人家看不到,聽不到,沒有用....
都說了以前學生都直接投訴總統了,現在的人這麼沒Guts??

至於政府的決定對或錯
這篇寓言文章讓你省思
決策永遠不可能讓所有人滿意


alexhuang0317_3 wrote:
資方只會為了.....(恕刪)


看來這位與上面那位不同並非是真的不懂別人所表達的意思
而是懂別人要表達的卻裝傻刻意迴避
沒啥好說的,這就是"華航"的水準~我見識到了
Kao0911 wrote:
而且你可以投給更高層的單位,NCC成立之前學生都直接向當時的阿扁總統告御狀了...(恕刪)

Kao0911 wrote:
都說了以前學生都直接投訴總統了,現在的人這麼沒Guts??...(恕刪)


翁:作為法律學者,我有很大感觸,NCC設定為獨立機關的目標是很崇高,希望不受外來產業壓力或上級機關干預,但這四年,NCC運作方式早已越來越背離獨立機關,有太多政治干預,也有很多權力角力及妥協,反而是越來越走向「行政機關化」。
NCC委員對人事、經費更無獨立權,連要求行政幕僚做事都無力;更何況主委由以往委員互選要改為首長制,過去其實就有很大「上層安排」的陰影,未來將更明顯成為行政機構可以指派任命主委、可以直接介入「指導」NCC。


投給更高層的單位?
連NCC委員的高度都有政治干預了,請問有多少人能政治干預的了NCC委員?

Kao0911 wrote:
勞方只會為了自己自身的利益才會抗爭
資方只會為了整個公司的利益才會抗爭...(恕刪)

資方只會為了整個公司的利益才會抗爭
沒啥好說的,這就是K大的偉大之創建~ 我今天很高興,能多學了這一點
Kao0911 wrote:
請問你在你的公司有參與過"勞資協調會議"嗎?
勞方只會為了自己自身的利益才會抗爭
資方只會為了整個公司的利益才會抗爭

有錢沒錢的差別? 真是膚淺的答案
建議你去把中華電信的企業社會責任看一下,官網有寫


看到這句話就能夠瞭解為何你一直在為財團說話還找些莫名其妙的罪名安在中華電信頭上了。

想必你一定是資方人員? 可不可以透露一下你是哪一個資方?

不要言詞被抓到是站在財團,被打槍就縮回去假裝是路人好嗎?


pwo wrote:
所以,如果政府是照我說要雙方都各退一步,且有真的去監督執行,沒有罰單不罰單的,要合約說沒做到限制幾個月內必須補做完畢,不然就照合約的內容撤照,這樣不會有效?


你說到重點了,不肯建設就照合約內容撤照才是正確解法,很可惜的是政府單位形同財團打手,
,這點不管誰執政都沒改變過。


這件事我挺中華電信不是因為個人喜好,就很單純的看不慣財團跟NCC掛勾還說的理直氣壯。


老實說我很度爛華電,前陣子裝MOD,華電工班說好網路走暗管,外包小弟不肯施作,還跟我三字經
對罵,找這麼爛的外包廠商,華電沒責任嗎?

vincent323 wrote:
老實說我很度爛華電,前陣子裝MOD,華電工班說好網路走暗管,外包小弟不肯施作,還跟我三字經
對罵,找這麼爛的外包廠商,華電沒責任嗎?


工班哪個人說的找那個人做,一般來說不管是電話線或MOD的網路線,裝機包商是沒有在拉暗管的,查修人員也沒有在修暗管內的線的。
pwo wrote:
我說的是"當初",我們發現被日本大幅超越的時候,那時韓國跟跟香港還不夠格做為參考的對象吧......(恕刪)

請問你有 "那時韓國跟跟香港還不夠格做為參考的對象" 的資料嗎?
請問你發明了時光機嗎?
可以回到N年前去修改政策嗎?
明明現在韓國跟香港大幅超越日本,你還在懷念往日時光?
明明現在韓國跟香港有更好的建設經驗,為何不學習?

pwo wrote:
那我講要仿效的地方,他們有真得仿效嗎?
所以,如果政府是照我說要雙方都各退一步,且有真的去監督執行...(恕刪)

兩億的罰單都能跳過去了,你還能寄望甚麼?

pwo wrote:
看起來不過就是跟臺灣一樣,在大幅獨佔的線路上大家都跟在國營事業的背後走,然後其他獨立線路部分崛起,所以最多只能搞到18.32 Mbps等級的水準...(恕刪)

很明顯的,你連netindex和Irs大提供的資料都沒有仔細看
英國最快的ISP是Virgin Media 29.66 Mbps,而不是 "最多只能搞到18.32 Mbps"
而且Virgin Media是有線電視自建網路,而且不像BT被管制。
所以英國經驗已經告訴我們,只有自建網路,才會進步,才會有建設...
一旦像BT一樣被管制,就是速度慢,就是建設慢

有興趣為什麼會造成這個結果,請參閱Irs提供的論文 -- 固定通信網路分離之可行性研究:以英國電信之功能性分離經驗為例
唉~真無奈,遇到了抺黑集團。
自己一直找錯誤的資料出來和人討論,一直鬼打墻的要人家回答同一個答案,連自己找出來的教授文獻,結論寫的那麼清楚,反而變成是別人要去找教授、寫論文,自己一直迴避正確答案,確可以說成是別人在曲解、迴避。
這個樓,主題是在討論最後一哩,硬要把結論綁在一家民營公司身上,又說自己不懂,卻看的懂ISR的長篇,看不懂教授的結論,看的懂教授的文獻?一直要人家去公聽會、寫論文,這裡討論沒用,人家看不到,聽不到,現在人沒GUTS,自己是市井小民,自己又一直找錯誤的資料要人回答,不然是曲解是迴避,這到底是什麼道理?到底是誰在裝傻?

這麼利害的抺黑,我見識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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