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333tw wrote:
所以才需要其他企業的...(恕刪)
怕的是拿到執照之前,說的一口好企劃,拿到執照後和現有的一樣裝死,那不就變成發幾張都沒用,所以一定要加上但書,讓執照有回收的機制,以防止業者拿到執照後裝死。
gentle777 wrote:
原來你的感謝解答,是在感謝對方的揣測....
gentle777 wrote:
你不笨,別人也不傻,有這麼多網友覺得這次 NCC 動作不夠周全
難道偏向不同意的網友都是意圖誤導方向,阻礙網路發展嗎?
我個人是覺得,如果要大刀砍,請看準在砍...
隨便砍,先砍看看,那如果砍壞了,難道又要喊10年... 這樣不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