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123211 wrote:
那麼,請你訓練一隻狗,做出以上的動作
最好還可以幫狗擦收縮水,再教他唱"明天會更好"
難不成你以為狗天生聽到鈴聲就會想到食物而流口水?
安眠藥該怎麼吃?是不是自己能睡就盡量不要
要探究這問題,就得回到一百年前,從俄羅斯心理學大師巴夫洛夫的實驗談起。當時,巴夫洛夫抓了一條狗來,讓牠看一盆食物。很自然的,狗流下了口水。過了幾個小時,在狗兒旁邊搖鈴,狗兒無動於衷。
隨後,巴夫洛夫在以後幾次餵食前,都先行搖鈴,狗兒自然也流下了口水。
重複幾次後,巴夫洛夫不再餵食,只是搖鈴而已,很神奇的,狗兒也流下了口水。
狗聽到搖鈴聲會流口水,是訓練出來的,不是與生俱來的,沒有訓練過的狗,你怎麼搖鈴狗是不會流口水的。
那麼不就表示,狗聽到鈴聲會出現什麼動作,搖鈴聲是和什麼一起出現。
93123211 wrote:
不管是到客戶家中修電視、裝網路、抽馬桶、搬運盆栽的園丁,或是抓猴子的消防隊員
向服務對象"錄音",此行為已經超過普羅會大眾的認知
你先前文章"多次"強調錄音,但均未詳細載明應當遵守的法規
所以說有"提倡"(原本不普及,意圖使社會接納)甚至鼓動錄音的行為
只有不違法,就算是超過普羅大眾的認知,也是可以做的。
我又不是在做廣告並不是要刻意強調載明應遵守的法規,你先去查查有沒有什麼法規規定有這樣做的義務再說。
只要對方同意,錄音就不違法,那麼就算是提倡原本不普及或意圖使社會接納,也沒有錯。
那麼你說客戶願意付費取得額外的服務業者就不能拒絕,難道是普羅大眾的認知,但是這樣的想法在這一串並不是多數的想法。就算是普羅大眾的認知,那是也是錯誤價值觀的展現,只要法律允許或沒有不允許業者拒絕提供額外的服務,那麼就算是普羅大眾的認知,那麼業者還是有權拒絕。
人總得在需要的時候保護自己,只要沒有違法就沒關係了,我提倡的只有這一點,至於方法件很多,對方同意錄音時可以錄音的,也可以用同意書的方式,同意書內載明該做的範圍到哪裡,是先讓客戶看過後並簽名,以及記載做了什麼項目,事後再讓客戶看過後簽名,也是可以防止特殊客戶的方式。同意書的方式就是很一搬的方式,如果怕客戶不同意錄音,就用簽同意書的方式,兩種都準備以備不時之需,以防萬一。
93123211 wrote:
我相信互信原則是善良風俗中的一項
就像老師在沒有"公共危險"為前提下
不可以搜索學生書包
一次被特殊客戶強硬要求不是該做的工作之後,第二次去還能不防範嗎?這不就是前提了嗎?
強求對方作不是該做的工作,對方有權拒絕卻不接受,那還談什麼互信原則,哪還有什麼善良風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