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不想去淡水 wrote:
你的合約是對寬頻業者 我不知你們的"回饋金"是指什麼?但業者用社區的公電跟公共管道間放設備,要付些錢是正常的~(恕刪)
業者使用社區公電當然要付費是沒問題的,回饋金是管委會跟業者,一年收取6000元回饋金,
我的合約還剩16個月
現在要被迫轉另一家比較貴還有降速的業者

KenLin1932 wrote:
這就是不能進步的原因,明明是基礎建設,卻要搞的雞飛狗跳。
今天如果對象換成中華電信,管委會敢說中華要繳回饋金嗎?(中華很強硬絕對不繳)
明明社區網路弄得好社區住戶有便宜又快的網路,管委這樣搞是想逼死業者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