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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IEN計畫-2007年達成全台光纖100M

isamuplus wrote:
我不太能理解為什麼「堅持」、「重視」會被解釋成「用戶偏好」,
我那篇文章裡面根本就沒有用到「偏好」這兩個字...


這是語意和邏輯的雙重問題.

isamuplus wrote:
這裡導出第一個結論:「日本人並不堅持雙向對稱頻寬,他們仍然比較重視下載」


語意上, 這裡的"堅持"會被理解成有所選擇, 而堅持其中一種(或是說, 在有選擇的狀況當中不堅持其中一種). 從而排除了"無從選擇"這個可能. 而這是邏輯問題. (也同時排除了歷史因素和科技因素等)

isamuplus wrote:
從結果而論,無論用戶是被迫或是自願接受非對稱技術,都只能表示無法堅持雙向對稱,這與偏好無關。


如果是被迫接受非對稱技術, 也就不存在堅持不堅持的問題. (因為沒有選擇).

為何這是重要的? 原因在於, 在經濟的對稱頻寬方案出現之前, 並不存在這種選擇. 而所舉目前的日本寬頻狀況是因為歷史因素和當時技術能力所形成, 因此可以判斷"是否堅持對稱頻寬"對於"下載大於上行的現況"並不具備充分的解釋力. (或是說低的相關係數)

你可以用"堅持"不等同於"在有選擇的狀況當中堅持某種選擇", 而此處將"堅持"解釋為"孜孜不倦, 努力不懈"的意思. 但是如此一來, 會出現更為荒謬的結果. 因為經濟的雙向對稱寬頻接取技術晚於非對稱接取技術出現.

簡單一點說, 上述"結論"預先排除了其他的可能性. (例:"有意圖提供對稱頻寬, 但因技術限制而無法提供") 這是一種滑坡謬誤. 跟下面這種推論方式在形式上是一樣的.
irs wrote:
中華年終發太多 => 因為中華爽賺
中華爽賺 => 因為其他業者擺爛
其他業者擺爛 => 因為路權問題擺不平
路權問題擺不平 => 因為電信政策無法有效執行
電信政策無法有效執行 => 因為中華電信工會會發動罷工

(每個階段都是基於事實, 但是每個階段的推論都忽略了其他的可能性, 故曰只是搞笑.)
(所以實際上可以把中間的每個步驟都替換掉, 結果是一樣的)

當然, 可以把敘述改為:「日本人也無法堅持雙向對稱頻寬」,就不產生這種問題了。(不排除無法選擇)

或是, 接受下面這種腦殘式線性推論法:
因為台灣平均網路速度下載上載概略為8M/2M

所以
CHT查修伯 wrote:
10M/2M速率能夠滿足目前台灣九成以上用戶的需求

(說實話, 這真的很... , 我該去拜拜了...)




isamuplus wrote:
在看這篇之前得先解釋一下東京電力跟last mile的關係

其實, 如果您在電信政策方面稍有涉獵, 應該會明白這個問題在前面已經先回答了.
我把下面這段話, 放在對M-Taiwan寬頻管道的回應裡的原因.
irs wrote:
如果把這個資訊帶回到10年前, 看當時給出來的規範, 就相當有趣了.

東京電力, 是一家擁有管道的公司.
台灣在固網開放前, 有能力(較精確的)評估管道成本的只有一個單位. 剛好這個單位能夠訂遊戲規則.
其餘不在贅述.


isamuplus wrote:
回到原始的問題,無論業者擺爛或是中華爽賺,都是惡性循環,沒有
人跳出這個循環的結果就是年終發太多,不管怎麼樣都不能倒因為果
,認為是年終發太多才導致惡性循環吧?


你的批評沒錯.


但是我要提的是, 在思考這個問題的時候, 需要把它的前提考慮清楚. 當然, 可以當作是題外話.

要開放市場引入競爭的原因, 是為了要改善原本壟斷事業的無效率. (中華爽賺)
如果這個事業體本身不順服於管制, 且能夠因此而獲利時, 當然會無所不用其極的進行反競爭活動.
如果這個事業體當中的個人, 也能從反競爭的狀況獲利時, 自然也會投入反競爭的活動. (年終發太多)
(但是這個不見得需要有聯合或是共謀的行為)

因此, 造成"業者擺爛"的這種反競爭環境的形成, 無法排除"年終發太多"這個"因".

* 這是說明一種思考方向, 而不是斷言. 不過中華電信工會以罷工為手段企圖影響政策執行是發生過的事實. 雖然過程看起來是勞資爭議, 但是簽訂的團體協約卻保障了"勞方"一定可以從"中華爽賺"當中分到一杯羹(如, 優先認股). 這是可以確定的. 因此"中華爽賺"(因獨佔而獲取暴利)和"年終發太多"(分享獨佔暴利)視為共因, 其實並不為過.

** 這也就是為什麼在搞笑論證裡會把"中華年終發太多"做起點, 終止於"因為中華電信工會會發動罷工". 因為從公司化到民營化, 開放市場, 引入競爭機制, 要處理的對象其實都是同一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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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建設成本和室內配線會是兩項最大的障礙

.....................
這點我們很像已經罵了快十年...
supermaxfight wrote:
管道建設成本和室內配線會是兩項最大的障礙

.....................
這點我們很像已經罵了快十年...



管道建設成本或許是最大的障礙沒錯。

室內配線什麼時候變成最大的障礙了,只要沒有繳交 5元的室內配線所有權就是屬於客戶的,任何業者都可以使用,尤其是大樓或透天社區,不管是既有或新建案,垂直纜與室內水平纜都是佈放好的,所有業者只需要佈放到電信室或總箱即可,哪裡是障礙了。
歐盟的官方研究報就是把管道建設成本和市內配線(in-house wiring),列為FTTH/FTTB推動的水平與垂直障礙,這兩項也是目前歐盟在推動光纖接取網路(NGA)管制的重點之一,有興趣的自己去看報告:ERG Opinion

至於國內,不說別的,去問凱擘、中嘉就好。毛治國部長在面對監委約談時不是說,最後一哩的問題要加入有線電視才有競爭力?但我們的有線廣播電視法和電信法,對路權和建物內部進線的規定是同等待遇嗎?他們遭遇什麼樣的困難去問過就知道,像大樓管委會拒絕進入和空間不足之類的問題(特別是老建築),和歐盟報告裡所指出的沒什麼兩樣。至於新進固網業者,連管道路權都沒搞定前,就不用談怎麼進大樓了。
irs wrote:
但是我要提的是, 在思考這個問題的時候, 需要把它的前提考慮清楚. 當然, 可以當作是題外話.

要開放市場引入競爭的原因, 是為了要改善原本壟斷事業的無效率. (中華爽賺)
如果這個事業體本身不順服於管制, 且能夠因此而獲利時, 當然會無所不用其極的進行反競爭活動.
如果這個事業體當中的個人, 也能從反競爭的狀況獲利時, 自然也會投入反競爭的活動. (年終發太多)
(但是這個不見得需要有聯合或是共謀的行為)

因此, 造成"業者擺爛"的這種反競爭環境的形成, 無法排除"年終發太多"這個"因".

* 這是說明一種思考方向, 而不是斷言. 不過中華電信工會以罷工為手段企圖影響政策執行是發生過的事實. 雖然過程看起來是勞資爭議, 但是簽訂的團體協約卻保障了"勞方"一定可以從"中華爽賺"當中分到一杯羹(如, 優先認股). 這是可以確定的. 因此"中華爽賺"(因獨佔而獲取暴利)和"年終發太多"(分享獨佔暴利)視為共因, 其實並不為過.

** 這也就是為什麼在搞笑論證裡會把"中華年終發太多"做起點, 終止於"因為中華電信工會會發動罷工". 因為從公司化到民營化, 開放市場, 引入競爭機制, 要處理的對象其實都是同一群人.

為台灣人的可憐.默哀十分鐘..
那又如何呢?
你敢得罪它?全台灣的網路電話都靠它..
台灣最偉大的公司就是他,他說的話就是聖旨..

他的網路速度一開放,其他業者才可以開放..
可笑的是他的速度只開放一半,其他業者絕不能超前...

政府還有30%股份,已經不鳥政府.(就算寄到馬總統信箱,也不鳥你)
它們員工還要推動釋股..以後的台灣阿.
只能聽外資號令.

能抗議?他員工比你人多.比你兇悍..萬一一人踹你一腳?

繼續默哀八..

@跟著 ALAN 騎單車,順便寫日記! http://tw.myblog.yahoo.com/alanj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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