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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日;NCC決定:電信三雄互連(IP Peering) 免費 (但是中華電信不理他)

IP Peering 比較像是:各區域網路互連

Peering 要不要考慮相互之間頻寬跟流量問題?
人家每年花大錢上太空下大海做基礎建設,
你不肯投資然後說你投資的資源我要跟你平等分享...




NCC改以寬頻及固網用戶數規模計算,達成雙方間國內POP(point-of-presence )數1:3可免費互連,



這裡我們看到一個範圍數字: 1:3

NCC 認為免費互連是有「條件」的。要 ISP 的頻寬與用戶規模數,是對方的 33% 以上,才能免費互連。

其它家固網沒有建設,都是某些人在講的。

如果真的都沒建設,哪有可能頻寬和用戶數,會是中華的 33% 以上。


像之前的 NCC 新電信法「修正草案」,規定管道要共用或是以成本價出租。草案是正式法律嗎?

就有人在說其它固網都不建設了,只會用別人現成的。草案都還沒三讀通過呢,哪來的執行。

「未來式」不是「現在進行式」,OK?

別家固網的建設,都是在草案通過前就做好的,是有在建設的,不是某些人講的:完全沒建設。


PS.
個人沒買任何公司股票,只是每月付 999 元租網路的平民百姓,但是台灣網路這樣真的看不過去,講講公道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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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 Peering 基於「平等互惠」原則

互惠:雙方誰也沒吃虧。

平等:連接的頻寬要對等的。


何謂對等?

舉個例子:

我家 NAS 開放給你登入下載影片,你家的 NAS 也開放讓我登入下載影片。

前提是:你的 "上傳" 開多少,我的 "上傳" 就開多少。

總不能你故意限速 10Kbps,我還開 10Mbps 給你下載吧。

就好像有些人下 BT,故意限上傳速度。我下他的點才 10KB 不到,結果他下我的點是幾百 KB,分享比率居然超過 1,上傳的比下載的還多。 看到這種的,我就很不爽,立刻切斷連線,寧願不要下,也不要被佔便宜。


ISP 之間 IP Peering ,頻寬骨幹,肯定是雙向對等的。不會有上行下行不對稱這種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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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gle 之前要與中華電信免費介接,但是中華電信不要,說:我在台灣建設那麼多,你一點也沒建設,憑甚麼與我介接?

但是 Google 在美國就沒建設嗎?人家全球 45萬台叢集伺服器,才搭出那些雲端網路服務的,沒和你收錢就不錯了,還想和人收錢呢,真是想錢想瘋了....

要收錢,好啊,就是現在看 Youtube 特別 LAG。苦了誰?苦了繳錢的消費者!

我每個月繳 999元,看個美國網站居然 LAG...

有本事去壟斷全世界網路啊,不要只會在台灣威風。


重複一個觀念:

IP Peering 不是分享網路,而是分享網路底下的網站(內容資源)。

我能登入你家 NAS 下載影片,並不是我能用你家網路上網。

同樣的,你能登入我家 NAS 下影片,你也無法用我家網路上網。


不是所有的網站,都架設在中華電信網路底下。也不是所有的線上遊戲主機,都在中華電信網路底下。

舉例:Youtube 網站就不是在中華電信網路底下。


NCC改以寬頻及固網用戶數規模計算,達成雙方間國內POP(point-of-presence )數1:3可免費互連,


若仔細看這句話,並沒有提到特定 ISP 公司。

有些網友抗議,無非是對號入座罷了。

台灣的「寬頻 ISP 」很多家,「固網 ISP 」則是有 3家的樣子。

如果到時中華電信不願意免費介接,寧願付 NCC 罰款之類的(假如介接費賺的比罰款多,那付罰款反而會比較賺,這是合邏輯的)。


其實,若各家「寬頻 ISP」與「另外 2家固網公司」願意聯合起來,創造一個四通八達的 "聯合網路",這個聯合網路,有機會打敗中華電信的網路。

消費者不論租那一家 ISP 的網路,都可以加入聯合網路。

至於中華要不要參與台灣網路進步,到時就不重要了。

願加入一起共創台灣網路未來就加入,不願加入是你自己損失,到時被取代了,別說千金難買早知道。

仔細想想,NCC 這個規則,也挺有道理的。高招啊。
twmi wrote:
對於站在維護中華電利益立場的朋友們,我沒資格說你們不對,也不懷疑你們厭惡財團嘴臉的正當性...(恕刪)

對於站在維護嫌貴不要用的財團利益立場的朋友們,我沒資格說你們不對,也不懷疑你們厭惡中華電的正當性。但討論台灣網路這件相對複雜的議題時,卻只針對電信三雄互連(IP Peering) 免費的議題,只是模糊了被犧牲的網路用戶問題罷了。

NCC拋這個球要說他們沒有圖利財團請隨便,但不要單純地以為 - 電信三雄互連(IP Peering) 免費,能解決甚麼問題。
這個NCC新政策只是只不過對象是從以前政府完全掌控的一家,
變成多了兩家嫌貴不要用的廠商。

頭痛不能只看頭,不能說這次我們就讓頭不痛就好了,而絲毫不可慮到其他的問題? (例如頭痛藥的副作用)

相對的要讓台灣網路有所進步
把日本和香港那套整個搬來,很難嗎?

能的話先去看看進入JPIX和HKIX的廠商的多樣化嗎?
建立那樣的制度才是對台灣的網路發展有正面的影響。
NCC的新政策只是把政府完全掌控的一塊肉,分給特定嫌貴不要用的廠商而已。
對現況毫無幫助
fedora wrote:
題外話:

請問你是不是 viccheng1925 啊?

如果是的話,為何註冊一堆分身馬甲帳號?

討論區就是這樣才會被搞爛....

老話一句:你或許有能力叫一個人閉嘴,但是你無法讓千千萬萬的台灣人閉嘴。

有本事你去對台灣所有討論區、論壇,去做情報操作、和諧,不然只在這邊講有什麼用。


只要不贊成你的通通是開分身來反對? 討論區就是被你這種人搞爛

大概你早就忘記當初你發一堆linux唬爛文被我指正觀念出問題,還是打你槍的人太多,
每個都是同一人開分身?

題外話,你還是跟以前一樣,當初是搞不懂GPL、freeware硬要跑去別人討論裡面亂,
只是現在換到網路這來亂了。

fedora wrote:
但是我每月繳 999元,看 Youtube 居然 LAG

大家說說看,評評理,這樣正不正確?

不是 99 元耶!是 999元!
(拍謝,我窮人,這數字對我來說很大,讓大家見笑了)

不是阿貓阿狗小網站耶,是 Youtebe,世界第一視訊網站。


所以? 如果你經濟狀況真的999元對你來說很大,你應該努力賺錢,不然就用便宜一點的網路,

而不是抱怨999對你來說很貴,然後不去想想如何賺更多錢。

你這種狀況,跟那些月領22k,又拼命買奢侈品的人有何差別? 只是那些人不會幹醮很貴?
news.chinatimes.com/domestic/11050615/112011121700257.html
台北市光纖計畫,投資近400億,2015年完工,價格會比cht便宜一成,拭目以待了。

dohan8850 wrote:
news.chinatimes.com/domestic/11050615/112011121700257.html
台北市光纖計畫,投資近400億,2015年完工,價格會比cht便宜一成,拭目以待了。



此事的大膽預測

若現在在別的討論串爭議的事情還是沒變 (最後一哩的問題) , 哪家新進業者都沒轍的 , 到時又會有不同聲音說是不建設 , 要佔特定固網的便宜 ....
fedora wrote:
以前很多網友把「中華電信」影射成「種花電信」的文章,因為被某些有心人士回報站管,都被這一條正名活動丟到垃圾筒。

請問「圖利財團」,這個「財團」是指什麼?

正名 = 台灣固網 , 速博固網

不當影射 = 財團

請自重,不要逼網友回報站管


請問f先生有跟上我們的討論嗎?

台灣大寬頻(ISP),台灣固網(固網業者)->台灣大集團,背後是富邦集團最大股東,大老闆是蔡家兄弟
新世紀資通(ISP),速博(固網業者)->遠傳集團,背後是發新聞稿聲明不會投資固網建設的徐老闆
這兩家後面是不是財團?

至於你要用財團還是用集團,都沒差。
財團是否有負面意思,這看個人。

另外,不要把固網和ISP混在一起。

fedora wrote:
但關鍵是:NCC 可有強迫中華電信要開放讓 台灣固網 , 速博固網 免費介接了?

倘若 台灣固網 , 速博固網 的用戶數,未達 中華電信 1/3,確實不符合 NCC 規定的免費介接門檻,依規定是不能免費介接的。


但是你口口聲聲說:NCC 已經強迫讓中華電信開放免費介接了,是在圖利財團。

請問:可有公文?

若沒有公文的話,你這不是在造謠,還污賴 NCC 是圖利財團...



NCC要先修法,才會發公文給特定業者,強制互連
在還沒修法之前,NCC如果強制發公文做這件事,可能是違法或濫權的。
所以先為財團量身制定法律,再發公文,強制免費互連

fedora wrote:
這裡我們看到一個範圍數字: 1:3

NCC 認為免費互連是有「條件」的。要 ISP 的頻寬與用戶規模數,是對方的 33% 以上,才能免費互連。

其它家固網沒有建設,都是某些人在講的。

如果真的都沒建設,哪有可能頻寬和用戶數,會是中華的 33% 以上。


用戶數達三分之一(1:3)是NCC公布的互連條件,
不是說其他家固網寬頻用戶有到達中華33%。

至於其他兩家有沒有達到到三分之一,
你敢說,我想很多人都要忍著不笑呢。


fedora wrote:
像之前的 NCC 新電信法「修正草案」,規定管道要共用或是以成本價出租。草案是正式法律嗎?

就有人在說其它固網都不建設了,只會用別人現成的。草案都還沒三讀通過呢,哪來的執行。

「未來式」不是「現在進行式」,OK?

別家固網的建設,都是在草案通過前就做好的,是有在建設的,不是某些人講的:完全沒建設。


有建設? 那就用自己的就好,

為何NCC要強迫中華最後一哩以成本價釋出給其他兩家?

NCC這等邏輯和居心,真是難以理解阿


fedora wrote:
IP Peering 基於「平等互惠」原則
互惠:雙方誰也沒吃虧。
平等:連接的頻寬要對等的。


同樣1M的流量,小網到大網,可以到大網耗資數十倍 數百倍,遍佈全台網路,
同樣1M的流量,大網到小網,只能到投資數十分之一,特定區域的小網路,

這哪裡對等,哪裡互惠?



fedora wrote:
IP Peering 不是分享網路,而是分享網路底下的網站(內容資源)。


IP Peering流量可是會經過對方整個網路,
看的是整個網路建建設,
而不是指有特定網站。

不然照你的邏輯,你在家架個網站,
就可以跟中華要求免費互連了,
你也不用繳999了





依照第一類電信資費管理辦法,批發價格既然由NCC每年檢討及公告,如果覺得其他業者的用戶數短期內不足以達到NCC公佈的免費互連標準(用戶數達三分之一 1:3),應該想辦法打造良性競爭的環境、訂定出一個公平合理的費用機制,而非單純為了解決少數業者間的爭議,這才是長久之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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