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4

10日;NCC決定:電信三雄互連(IP Peering) 免費 (但是中華電信不理他)


alexhuang0317_3 wrote:
要改,當然贊成
但要...(恕刪)


現在如果您同意要改 , 回歸現實面 , 爸爸媽媽 (TWNIC/NCC) 要領導小孩 (TWIX/Hinet) , 小孩可不會聽話 , 而且從很多年以前就不聽話了 , 甚麼制度改革 , 沒再怕的(沒放在眼裡) , 這就是多年台灣網際網路的現實與悲哀 , 主管單位找過相關業者開了那麼多年的會 , 聽過那麼多的建言 (請自行用 google search , TWIX TWNIC 相關會議記錄, 不難找到歷史軌跡) , 現在 NCC 終於要用法制面下手 , 這是進步 , 改革開放有步驟方法, 開放程度也都有考量條件 , 還是不適合網友的層級來看待

再換個眼光來提示好了 , 檯面上的 ICP / ISP 有哪些沒有後台的 , 這麼有利於自己的部分 , 不會沒人想到沒人想去突破 , 但多年下來 , "檯面上" 就是沒有,這樣子 , 您應該了解中間的糾結有多麼不容易解開了吧 , 所以 , 有跨出一步 , 就有希望與未來 , 本次 IP Peering 應該是朝向正面思考來鼓勵 , 並期許在此基礎下邁向更 "開放" 的未來
foehn2002 wrote:
有興趣的網友也可參閱 TWIX 的上級指導單位 TWNIC 董事長 2005 年的 訪談 , 只能說, 連自己爸爸媽媽都知道小孩做錯了 , 可證明這個 IX 的問題多年前就確定因錯誤的行政領導而鑄成 , 但是直到 2012 年 , 都還是懸而未決 , 這麼多年End user 所花的金錢/時間損失 , 才是應該被檢視的


曾董事長談到說這個問題引申到台灣Internet的產業發展,不能造就出只剩壟斷唯一的Access服務商,而使得讓Application provider之產業,必需只能依附在此獨大的Access廠商之下,各方面受到金錢上的控制,不能有獨立發揮創意空間,服務與應用也受到很大的限制,不能老是從頻寬的角度看問題,曾董事長看出了此問題,也希望IX能有個好的方法可以解決。

被hinet掐住脖子...
誰能長大.(只能不餓死).
怎麼能怪別人不努力...

百力地板-PERGO地板
生物安全櫃-BSC
雷射測距儀
@跟著 ALAN 騎單車,順便寫日記! http://tw.myblog.yahoo.com/alanjain/
alanjain wrote:
曾董事長談到說這個問...(恕刪)



光是長大沒有用, 也要長成對的型狀...偏偏NCC就是要引領大家長成錯誤的型狀...
歷史上, 由其它電信業者帶頭的降價, 或是品質提升, 可以說是沒有, 為什麼?


好比, 為了怕停電, 很直覺地去了買太陽能手電筒, 但仔細一想? 有用嗎?
NCC花費再多資源, 提供再多太陽能手電筒, 面對停電也是一點幫助都沒有...








foehn2002 wrote:
現在 NCC 終於要用法制面下手 , 這是進步 , 改革開放有步驟方法, 開放程度也都有考量條件 , 還是不適合網友的層級來看待 ...(恕刪)

對嫌貴不要用的廠商,還真的是進步
以前是一家政府100%控制的廠商,有在建設的廠商;
未來會多兩家政府管不到的,沒建設的廠商。
除嫌貴不要用外,
還會威脅停止投資,
還可以有兩億元罰單可以不必繳,
還可以對NCC的承諾沒有做到...
會進步到哪裡去?

政策本來都是整套的,日本香港IX成立都久了,成效有目共睹。
要學就學整套,不要只抄一部分,
圖利特定嫌貴不要用的業者,這樣對台灣的網路沒有幫助

光是想到連自建網路的台中威達都無法和中華電互連免費,
反而是二房東,不建設的廠商反而能互連免費。
好不好笑

alexhuang0317_3 wrote:
對嫌貴不要用的廠商,...(恕刪)
光是想到連自建網路的台中威達都無法和中華電互連免費,
反而是二房東,不建設的廠商反而能互連免費。
好不好笑


不好笑 , 就是這樣 , 威達沒那個資格免費互連 , 資格不夠 , 就是事實 , 比威達大多的廠商台灣廠商比比皆是 , 威達在台灣應該只是小小 Internet 的一份子 , 等排在他之前的廠商解決完您再談威達的處境不遲.

再次強調, 台灣哪個大業者 (ICP/ISP 皆然)沒有後台動員能力 , 你講的二房東即便動員又如何 , 中華電關於此爭議事件的上級指導單位(TWNIC/NCC)多年前起都已經承認所託非人 (曾憲雄, 張善政) , 情況這麼多年沒解決是事實 , 張善政即便承認當年錯誤 , 說是當年至少所託的是個 "國營" 企業 , TWIX 賺到錢會是國家的 , 但曾幾何時 CHT 已是民營企業 , 這個獨門生意每年幾億的進帳 , 是不是該說張善政圖利特定廠商?(這交給監察院好了, 不討論), 中華電這幾年在IX 所造成的不公平競爭,為其爭取到了實體轉型民營化的時間,也最好用了這些錢在有利國家民生之上(或說改善企業體質比較實際) ,你認為的不建設是其它討論群所指的固網業務,不是本討論群指的電信業者兼營 Internet ISP 業務,一碼歸一碼 , 分開討論才能論斷本主題的是與非 , 如果您硬要綑綁處理 , 根據本討論群的回應看來,很難會有人認同您的意見

foehn2002 wrote:
你認為的不建設是其它討論群所指的固網業務,不是本討論群指的電信業者兼營 Internet ISP 業務,一碼歸一碼 , 分開討論才能論斷本主題的是與非 , 如果您硬要綑綁處理 , 根據本討論群的回應看來,很難會有人認同您的意見...(恕刪)

一碼歸一碼?
政策本來就就要考慮完整性,和相關配套。
好吃的趕快吃,難吃的就先擋掉,這樣能發揮政策的原意嗎?
只吃甜的糖衣,卻不肯吃苦的藥,這樣能治病嗎?

foehn2002 wrote:
威達在台灣應該只是小小 Internet 的一份子 , 等排在他之前的廠商解決完您再談威達的處境不遲....(恕刪)

這跟有錢人有一堆免稅避稅的方法,上班族賺的每一分錢都要被課到稅,意思完全一樣
IX是外國人發明的玩意兒
NCC卻舉著 "不公平競爭" 的大旗,去圖利特定廠商。
而不願意把日本韓國那一套完整的搬過來。
人家日本JPIX連沖縄的公司,距離那麼遠,都連進去了。
反觀台灣Orz

光是想到連自建網路的台中威達都無法和中華電互連免費,
反而是二房東,不建設的廠商反而能互連免費。
很明顯的政策自相矛盾
以後有誰敢在投資台灣啊?
foehn2002 wrote:
上級指導單位(TWNIC/NCC)多年前起都已經承認所託非人 (曾憲雄, 張善政)...(恕刪)

所託非人是指()內的不是人??
若CHT是受委托單位,那原上級指導單位可以請再委請他人託管啊.何必請CHT再託管.
不然另起爐灶也OK啊.何必委屈自己寄人籬下??
若IX真的這麼好賺,台固/遠傳或其他業者早就那起爐灶了.何必一天到晚找NCC"主持正義".
重點根本不在IX.而是所有人(其他固網業者/NCC)都在想分享CHT目前所擁有的資源(End User/企業用戶暨其他內容資源).而中華電信會擁有如此多資源,也跟最後一哩之建設有正相關.扯到最後一哩當然又是沒完沒了.
但若最後一哩真的這麼好賺,其他固網業者可以推個Cable雙向上網10M只要300元(免綁第四台/數位第四台),以台灣Cable之普及率,保證讓CHT一槍斃死.最後一哩/IX/IP Peering 馬上迎刃而解.但事實是??




shimingc wrote:
你要先搞清楚,他們互...(恕刪)

shimingc wrote:
你要先搞清楚,他們互連免費,是因為他們的客戶數與流量到達一定的標準,所以這時兩者之間互連的利益是均等的,但是目前成本是要由非Hinet方支出,所以不合理。而台中威達並不是因為他自建網路降低競爭力,而是因為他的規模還不夠大,尚未符合標準。這種地區型的ISP,他需要peering另一端的資源遠高於peering另一端對他,所以不符合免費的條件也是正常的


1.

電信三雄,指的是行動語音(mobile),三強強並立沒錯。
但是網際網路ISP方面,可是一大兩小,而且規模懸殊,
不應該跟行動業者或業務混為一談。

中華電信底下ISP->HiNet
台灣哥大底下ISP->台灣大寬頻
遠傳集團底下ISP->新世紀資通




雙方ISP網路維運成本可是相差數十倍(甚至百倍)。

2.

網路互連的流量不是只有侷限在連接的電路而已,而是或延伸到達對方整個網路。
在這情況下,小ISP使用大ISP高成本(高價值)網路,大ISP使用小ISP低成本(低價值)網路,
卻要求免費,不是變相把小ISP網路建設成本轉嫁給大ISP?

NCC這種做法,不僅將她家ISP業者網路成本轉嫁HiNet,
也是圖利特定幕後財團與金主。

這種轉嫁成本與圖利業者做法,
與先前要求中華電信讓出最後一哩,
有何分別?

kelumaso wrote:
網路互連的流量不是只有侷限在連接的電路而已,而是或延伸到達對方整個網路。
在這情況下,小ISP使用大ISP高成本(高價值)網路,大ISP使用小ISP低成本(低價值)網路,
卻要求免費,不是變相把小ISP網路建設成本轉嫁給大ISP?

NCC這種做法,不僅將她家ISP業者網路成本轉嫁HiNet,
也是圖利特定幕後財團與金主。


什麼三雄互連免費只不過是沒深度的報紙標題,目前NCC提出的修正案主要的重點是

1. 把現有免費互連的條件稍做修改,把IP擁有數量與國際互連總頻寬兩項不合理的項目改為寬頻用戶數與營運時間條件,加上本來就存在的訊務量、中繼容量以及POP數量比例條件,決定是否符合免費互連條件。
2. 明訂從其他業者接取之免費互連頻寬,要等量以上提供其他家免費互連,以平衡公共利益。
3. 明定經營網際網路接取服務之市場主導者公共互連之義務。
4. 明訂互連批發價納入第一類電信事業資費管理辦法辦理。

一直提圖利問題,只不過是在模糊市場獨大者利用不合理的互連價格與路由政策,壓抑後進的業者競爭空間的問題。如果只是商業競爭輸贏就算了,這件事之所以受到關心,在於無效的管理機制已經讓國內的網路發展受到扭曲,競爭下的消費者利益也受到破壞。
說實在,在市場機制失靈下,能冒著傷害既有市場掌控者利益的批評維護公共利益,只有政府而已。NCC與行政院這次有點積極作為,個人認為只是剛好。

Herge wrote:
讚!

希望可以促成良性競爭循環....(恕刪)


財團只要對ncc下手就可以了
競什麼爭
  • 34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34)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