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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電:高速上網恐供過於求


derliang wrote:
不錯的意見,但這跟貴...(恕刪)


所以之前新聞不就有提到,中華電信和政府還在就最後一哩的的定義做溝通。

china333tw wrote:
張善政昨日表示「不解...(恕刪)


中華電信花錢建設,然後免費租給其他競爭業者,那其他競爭業者的要不要免費租給中華電信。

真是天大的笑話,還免費租勒,中華電信可是 65% 民股的民營公司。
香蕉你的拔辣 wrote:
中華電信花錢建設,然後免費租給其他競爭業者,那其他競爭業者的要不要免費租給中華電信..(恕刪)


不是說「成本價」嗎,怎麼又變「免費」了??????

NCC 的電信法修正草案,並沒有指明特定電信業者,而是「所有電信業者」都可以租別家的線路。中華電信當然也可以租用別家固網的線路。


這篇討論串,前面有看到一篇香港網友的文章,他說:香港的電信業者,線路都是互相使用的,互通有無。如果有現成的光纖,就用現成的(和別家租),是完全沒有才會去遷。

我覺得這樣很合理,要快速進步,就該這樣子。


手機基地台不也有「漫遊制度」,如果每家電信的基地台,都自私不給別家租用,那同一個區域到底要建多少基地台啊?

電磁波污染嚴重不說,而且這樣子通信的進步和涵蓋會很慢。

手機基地台都可以「漫遊」,為何光纖線路不能「漫遊」?

能不能放開成見,不要一天到晚就想壟斷,這樣台灣才會進步。

dr119 wrote:
台灣要求十成的速率?...(恕刪)

看吧,最好沒人要求10成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507&t=2931752&m=s&s=10&last=38331374
viccheng1925 wrote:
蠢點一?問卷明明是"《遠見》雜誌日前公布「數位寬頻需求調查」顯示,大部分台灣消費者對於目前固網頻寬滿意度高,值得注意的是,高達 74.6% 受訪者同時表示未來一年內沒有升級網路或寬頻速度的打算。",不是中華自己做的,中華只是引用遠見,解釋為什麼要改變佈建方式,讓有提申請的人可以比較快用到。


沒錯呀,我質疑的就是這份問卷是如何做出來的,跟誰做的沒有關係。
您瞭解這份問卷的樣本空間為何?施測的方式為何?校標為何?犯第一型與第二型錯誤的機率為何?
它想推論的母群限制為何?他整份問卷的問題為何?他施測的因素分析為何?這些問題我不清楚之前,
我對這問卷的內容是很有疑慮的。一個公司的決策者要引用其他單位的問卷,恐怕還要知道的更詳細。

viccheng1925 wrote:
蠢點二?你開店,有賣小籠包、蒸餃,你不管客戶需求,一直蒸小籠包,結果客人要買的是蒸餃,那有什麼用?


我開店以前只賣蒸餃,後來客人一直想買小籠包,後來我花大錢推出了新產品小籠包。
結果小籠包賣的很貴,反映遠不如預期,原先說想買的也沒來買...你想如果小籠包賣的比原先熱賣
的蒸餃便宜,客人會不買單嗎?

再回應這,等下我還要開始賣黑輪了

viccheng1925 wrote:
蠢點三?問題是記者會一直問,問完了又喜歡亂剪,讀者又喜歡看到黑影就開槍,蠢的到底是誰?


原來是被亂剪!!既然知道是被亂剪,想必您是在現場或是知道他記者會的原話。
何不分享出來以正視聽?

viccheng1925 wrote:
蠢點四?ADSL 一出來就叫寬頻了,己經蠢很久了。


的確,自以為很寬,結果跟別人比起來很窄~~

viccheng1925 wrote:
不得不?不樂見?你連的起來嗎?


小弟對張大委員沒有興趣,您想知道他在想什麼,可能要自己去做功課了。

viccheng1925 wrote:
台灣就是一直在跑的快的身上個文章,老要那個跑的快的去拉或等那些跑慢的,建設才會輸人家。


這就要去怪跑的快的那個的大股東了...這大股東本來做什麼事情都很奇怪,所以也見怪不怪了。
irsjx2vxo3ne3k84dr1dz4,r4pe8bez3/4ne3bq4bew2j92gea jx4hq me-2d8 e3hy4hi2ty k84!

fedora wrote:
不是說「成本價」嗎,...(恕刪)


香港的電訊商都有自己的線路, 不會借用其他公司的網絡

我家就有兩個光纖,一個cable和一個vdsl網絡可以入戶, 總共有3個網絡覆蓋

fedora wrote:
不是說「成本價」嗎,怎麼又變「免費」了??????


你要不要去看我回誰的文,免費是我提的嗎?

fedora wrote:
這篇討論串,前面有看到一篇香港網友的文章,他說:香港的電信業者,線路都是互相使用的,互通有無。如果有現成的光纖,就用現成的(和別家租),是完全沒有才會去遷。


我沒看前面的文,我不知道該網友的說法,是不是該網友有誤解就不知道了。

不過香港寬頻一開始可是完全的自建 FTTB線路,而且只做 FTTx,沒有做 xDSL 的部份,就算要互相使用,那也是都差不多的佈建率才有競爭的意義。

現在普遍很多人對一些資訊是有誤解的,例如使用者用的 ISP 是 seednet,但是電路使用中華電信,很多人會認為電路是 ISP 租的,事實上是使用者租的,如果是 ISP 租的,那麼使用者就不會收到中華電信的電路費帳單,而是電路費和網路費都是 ISP 出帳的。

電路費會由中華電信出帳,代表電路是跟中華電信承租的。

香港網友提到的互相使用,會不會有可能互相使用的部份,其線路所有權本來就是屬於使用者的,如果是,那麼本來就是使用者使用哪家業者,業者就可以使用該斷線路。

像現在的集合式住宅,在電信法之前修法之後的建築,建商都要佈建好屋內的管線路部分,所以電信業者的線路只會接到電信室或總箱,之後接到各戶住家的線路都是屬於住戶的自備線路,其所有權屬於住戶的,不是電信業者的。

看到 TeraBytes 網友的回文,又有人被打臉了

fedora wrote:
手機基地台不也有「漫遊制度」,如果每家電信的基地台,都自私不給別家租用,那同一個區域到底要建多少基地台啊?


你確定國內不同業者的基地台有漫遊制度?

事實上沒有,如果有,就不會有些地方遠傳收訊好,中華收訊不好的問題了。

所以事實上,過內行動業者都是吃自己基地台的訊號。
香蕉你的拔辣 wrote:
中華電信花錢建設,然...(恕刪)


中華電信基礎固網建設是民眾自己花錢建置的~
你知道二十幾年前一支室內電話要三四萬裝機費用
大哥大初期一個門號要四五萬嗎?
這些都是在中華還沒民營化之前民眾自己花錢買來的~
根本不是中華電信出資建設的
後來這些資產卻都免費送給中華電信~
現在卻用一大堆藉口阻礙進步~

dr119 wrote:
中華電信基礎固網建設...(恕刪)


基礎建設可不包含進到使用者屋內的這部份哦,基礎建設是只進到屋內之前屋外的部份,就像台電和台水一一樣責任分界點是到電錶和水錶一樣。

我現在說的是進到屋內的部份,這一部分業者是沒有義務免費幫客戶建置的。

就像你家屋內的電線難道是台電免費幫你拉的嗎?妳跟台電申請用電不需要裝置費用嗎?

就像你家屋內的水管難道是台水免費幫你埋管的嗎?妳跟台水申請用水不需要裝置費用嗎?

中華電信的基礎建設不是免費接收的,而是交通部作價入股公司化後的中華電信,也就是交通部在中華電信的股份,而變成中華電信的資產,也就是買來的,並不是免費接收。

而且在電信局成立之初,也是由政府做擔保跟中美友好協會借款來做建設的。

dr119 wrote:
中華電信基礎固網建設...(恕刪)


照這個邏輯
可以解讀成:你跟我買我蓋的房子,雖然你已經給我錢了
但是我還是可以收回租給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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