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ysf wrote:
消費者只會站在消費者的立場
這樣說很明白了吧!(恕刪)
明白嚕..

isamuplus wrote:
幫ISP業者消毒當然沒好處,但人總要認清自己付的費用
,是不是大部分在幫別人佔用的頻寬買單。
原來,只有佔了便宜還賣乖的人才叫消費者嗎?
要算這麼精?
既然你沒有需求,你大可申請低速的512K上傳方案
我有需求就申請2M上傳方案
既然我買華奠2M上傳套餐
那我灌到滿也是我的權益
怎麼就被當作佔便宜?用我擁有的頻寬就是不要臉?
這是蝦米邏輯?

★皇極驚世★ wrote:
明白嚕 要算這麼精?...(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