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likegoodgod wrote:
這樣說不對喔,
當年政府開放電信局資產拍賣時,
其實這種說法不過是以前的消毒員在鬼扯. 現在還有人信以為真. 這些消毒員的遺毒還真的是很深...
實際上共管或接收的客觀條件從來就不曾存在過. 更別說當初一個"技術干擾", 干擾了十幾年, 把台灣網際網路發展從領先搞成落後... 難到因為是"民營"企業, 所以就可以作姦犯科, 可以違法犯紀?
所幸絕大多數抱持這種觀點的論述, 大多都可以證實其發言者並不具備這個領域的知識. 如同上述.
ilikegoodgod wrote:
這樣說不對喔,
當年政府開放電信局資產拍賣時,
ilikegoodgod wrote:
這樣說不對喔,
當年政府開放電信局資產拍賣時,
各家機會都是均等的,
中華電信沒有比較有錢
alanjain wrote:
一年可以賺半個資本額..
賺的錢這麼多,卻捨不得花一點小錢投資設備,現在連鄰國4年前的水準都沒有,讓台灣科技進步...
香蕉你的拔辣 wrote:
NTT 在民營化後所做的技術干擾手段,可是不會比中華電信來得少的。
同樣有技術干擾,而且手法比中華電信更甚,那麼為什麼日本可以做到,一定有比技術干擾影響更大的因素存在。
香蕉你的拔辣 wrote:
但是中華電信的建設目標不一樣,是以維持獲利目標為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