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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迫開放最後一哩?中華電:要建設時其他家都不來啊

開放最後一哩?

一直都有開放,

現在是要中華以成本價格租給其他業者

這意圖不就很明顯嗎

如果真的為了小民大眾

那就不要阻擋中華電信降價

少來說些怕壟斷的屁話


其他家現在是有賺錢,若中華降價業者跟進後是小賺錢

所以恩吸吸要你用成本租給其他家?賺大錢?

irs wrote:
所以那篇論文總結下來就成為...(恕刪)


論文總結在文章中寫的很清楚
本文實證結果顯示,若政府實施 LLU 管制,DSL 普及率的成長幅度將會增加
2.3%左右;相對地,cable modem 普及率之成長幅度將隨之降低約 0.4%。而 LLU
管制的實施不影響光纖網路的建設與否。
在有建設光纖網路的國家裏,已實施 LLU 管制者的
光纖年平均成長率約為 12.92%,略低於未實施 LLU 管制者的 13.29%。

請不要自行替作者補充作者沒寫的內容
再加一點論文中的結論
最後,台灣近日電信業者與有線電視業者跨業合併的例子也顯示競爭業者意
識到在 NGN 時代裏,(自建)擁有基礎設施的重要性

這些業者根本不是不知道自建基礎設施的重要性

佔著毛坑不拉屎?
你是指有固網執照,用戶迴路早就開放,卻不做固網基礎建設這件事嗎?

再貼一次
用戶迴路早就開放,是其他固網業者根本不願意投資
2009/10/15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於14日指出,將調降中華電用戶迴路出租批發價格至每條線路1個月新台幣126元
事實上2007年11月時,NCC曾經就用戶迴路批發價格部分,由原本每個月語音加計數據服務合計電路費用260元,按照歷史成本法計價後調整至140元,不過固網業者評估,由於必須負擔機房等相關成本,因此批發價應該還要更低才能符合需求;事實上NCC統計,由其他固網業者向中華電批發承租、並轉租給一般使用者的線路目前僅29戶,顯然降價並未大幅改變固網市場的生態。
alexhuang0317_3 wrote:
論文總結在文章中寫的很清楚

綜合上述所言,我們可以斷言,在光世代的瓶頸設施(bottleneck facility)已不再是市話迴路,而是最後一哩的管道空間。如是,如何適當地開放各類基礎建設(包括電信、有線電視、電力網路)的市內管道空間是邁向NGN世代裏,管制者不可忽略的課題。

最後,台灣近日電信業者與有線電視業者跨業合併的例子也顯示競爭業者意識到在NGN時代裏,(自建)擁有基礎設施的重要性。換言之,澳洲的“rule of thumb”標準,競爭業者有除了電信既有業者以外的網路接取選擇(不論何種技術),應是台灣管制者可以思考的面向,以“rule of thumb”做為檢證鬆綁電信既有業者的標準,以創造NGN不同技術間的公帄競爭環境。


真的很好笑啊! 人家結論是這樣寫的, 你還能剪接成那樣. 太厲害了... 好痛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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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rs wrote:
說實在的, 不好. ...(恕刪)



irs wrote:
看看OFTA對第二類互連管制財產權相關的說明. 香港這還是17年前的事情.


OFTA的作法是開發接取,要求電盈的線路開放給其他業者租用,
這在台灣早就在做,沒有自建線路的業者,就是跟中華承租。

但OFTA可沒有要把電盈的固網事業分出去,
希望你能分清楚"電信法第25條業務分離"以及"OFTA要求電盈開放接取"的差別。

irs wrote:
ofcom對BT/openreach也是, 這些作為不過是為了實踐平等接取而採行的管制方式.


圖片中看似道聽塗說,非Ofcom也非BT官方正式說法,我就不回應了。

關於OpenReach...
Ofcom確實把BT銅纜部分給分出去成立OpenReach,
但請注意是只有銅纜,而非所有的固網事業。

至於分割成立OpenReach後,英國網路又是如何?
1.OpenReach僅握有固網銅纜,並按照 Ofcom法定盈餘規定(5%),租用給其他二類電信(ISP)使用。
但近年OpenReach因為維護/汰換成本太高,一直處瀕臨虧損階段,為達Ofcom法定盈餘,OpenReach多次調高線路批發價格,這當然也反映在使用者付給ISP的線路費。

在這種情況下,OpenReach有能力佈建光纖與更高速網路嗎?

2.英國光纖普及率0.02%
參考連結 FTTH Council光纖到府普及率
http://www.ftthcouncilmena.org/home/latest-news/ftth-councils-latest-global-ranking?news_id=37
台灣第5 第25名約2% 已開發國家英國0.02%連前100都不知道有沒有

WHY?
->BT和其他ISP一樣,向Openreach租用線路就好,沒有固網建設壓力。
->在沒有保障光纖投資下,BT是不會宣布大量投資建設光纖的,難保建設好之後會不會被婊第二次?
->其他ISP不會建,BT不敢建,結果都是都不建設,全部停擺。

所以,排名第5的台灣,要向普及率只有0.02%的英國學習他們的做法?
看到前車之鑑死一次還不夠,台灣還需要再試一次嗎?


irs wrote:
所以那篇論文總結下來就成為: 適當開放現有現有的基礎建設會是NGN的關鍵. 就是因為這幾篇論文才把電信管道、人孔、手孔資料納入修法範圍. 路過的人記得自己去看一下內容... ...(恕刪)

綜合上述所言,我們可以斷言,在光世代的瓶頸設施(bottleneck facility)已不再是市話迴路,而是最後一哩的管道空間。如是,如何適當地開放各類基礎建設(包括電信、有線電視、電力網路)的市內管道空間是邁向NGN世代裏,管制者不可忽略的課題。(恕刪)


真的很好笑啊! 人家結論是這樣寫的, 你還能剪接成那樣. 太厲害了...
有沒有看到你將 "各類基礎建設(包括電信、有線電視、電力網路)" 剪接成甚麼?
要不要也立個法要求第四台和電力網路,比照電信,把管道也一同開放。
更何況電信用戶迴路早就開放了
中華電的MOD卻連第四台旗下的眾多頻道卻處與可望卻不可及的階段

一家未上市公司-威達 都能做到的事,反觀遠傳台灣大
3045台灣大 股本342.08億 101第2季每股盈餘 1.45元
4904遠傳 股本325.85億 101第2季每股盈餘 0.74元
2412中華電 股本775.74億 101第2季每股盈餘 1.22元

電信法第25條增修條文中,NCC援引英國電信(BT)公司在2009年將最後一哩獨立成立Openreach公司為例,規畫立法將中華電的最後一哩獨立成立公司,問題是,Openreach至今未被視為成功案例;為了支撐Openreach的營運,Openreach著力於銅纜管線的建設、在造價成本較高的光纖網路反而疏於舖設,以致於英國的光纖普及率,並未隨著英國電信分割成立Openreach而快速提高,紐西蘭的情況也是類似。
韓國、日本及美、歐等光纖寬頻建設較於先進的國家,對於將最後一哩分割獨立公司、至今卻沒有著墨,也因此,NCC在援引英國電信經驗、做為國內修法參考時,立場顯得相當薄弱。
其他業者台固、速博,當二房東可以當到股價獲利超過中華電

已經不是小咖了

別再說台固、速博都沒賺錢

上網查看看就知道其他業者都只要比中華電便宜一點就賺錢現在這樣子了

還想透過合法修法讓他們賺更多??

太好笑了

我要是中華電主管就馬上即刻起都不投入固網基礎建設了

看國家五年後、三年後靠什麼在匯流??

馬英X 還想95% 100M,太好笑了
線路,人手孔一起用。

各家廠商的利益我不太懂,在此不多說。

我百分之百確定的是,末端用戶的使用上絕對會受影響。

共用=大家一起維護=大家都不維護。

本來就都是一個人用,用好用壞就找同一個人就對了,

一起用,絕對推來又推去,儘管總會修好,不過時程上面絕對影響很大。

我是電信外包商,我想到就頭皮發麻。

lnd1214 wrote:
線路,人手孔一起用。...(恕刪)

就像現在大樓的進線一樣,你剪我,我剪你,一筆胡塗帳。
我也覺得開放是件好事,何況本來就已經開放了,不是嗎??
但是NCC要求使用成本價來提供
比較有爭議的地方就在這裡了

"成本"是指當初鋪設的成本?
還是經過公司考量,所訂出內部合理的"成本"價
抑或是 投入的初始成本+正常利潤=成本價
這個都是需要考慮的地方

國有民營化產業,還是肩負著一些使命
如果要這樣無條件的開放化給財團,個人當然是持反對的立場
但是,如果能夠把"成本"給定議明確 (比如說加入偏遠地區所投入的資金與虧損…等)
這些部分都是應該要考量進去的,而不是一味的只是看到眼前的進利
政府官員應作出全面性的思考方針,為台灣的永續發展繼續努力


mrkaosir wrote:
NCC在25日審議通...(恕刪)
認真k書中~~"愉快的交易員..."

viccheng1925 wrote:
就像現在大樓的進線一...(恕刪)

中華的下包有沒有剪我不知道(不過中華本身有跟下包講不準剪)
不過中華自己的纜線班是百般通告一定不能剪別家的線
所以遇到cable的銅纜插在原有電話線與光纖間
也只能摸摸鼻子切掉重接一次
(因為照施工規範,線不能跟別條纏繞,不然到時別家一維修隨便拉你的線就障礙一堆)

目前在大樓內最機車的就是cable.又大又粗又會卡別家的線又會塞滿整個樓層電信箱
而且有線業者下包最愛做的就是剪競爭對手的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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