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要講有線電視,應該先看一下我們的電信法和有線廣播電視法對路權的規範,是如何厚此薄彼。有興趣的話,可以去問問cable業者的意見,如果可以走地下管道,他們願意將線路附掛在電線桿上風吹雨淋?
政府過去也曾打算把有線電視網路變成CHT以外的第二條網路,因為有線電視網路早在還沒有數位匯流的年代(電信歸電信,廣電歸廣電),在台灣就已經擁有極高的家戶普及率,也才有能力與CHT競爭。但即使到現在,cable業者還是只能分區經營,無法擁有CHT全區經營的優勢。何況,就算像美國的cable上網這麼發達,頂多也就是從獨占變成雙頭寡占,從OECD或歐盟的角度來看,美國只是個失敗的範例。
講到日本, 2002年日本總務省就在推光纖用戶迴路的細分化(unbundling)了,總務省最近推的「光之道」政策方案,更考慮再次對NTT進行組織或功能分離。舉日本為例,是希望我們仿效日本嗎?
cht小幫手 wrote:
億聯就是一個例子,為什麼億聯一開始只推對稱的產品,後來也跟著中華電信的腳步推出非對稱的產品了,因為市場接受度沒有想像中那麼高,總不能一直虧錢做下去吧。這個在 PCZone 曾有億聯的代表說過,中華電信難道看不到這個結果嗎?
定價高接受度低,定價低其他產品也得跟著調降,那麼在資本支出大幅增加,營收卻大幅下滑的狀況下,那就代表上繳國庫的錢會大幅減少,其他股東的分紅也會大幅減少,官股會沒意見,而佔 2/3 的民股跟外資股會沒意見?
哪個專業經理人敢這樣做,就等著被換掉吧,就算官股不換,其他佔 2/3 的民股也會要官股換,不然 2/3 整合起來拿不到經營主導權嗎?
我也覺得億聯現在這種產品模式, 真的是使用者最大的損失
對稱型的價格雖然遠比中華企業型更親民, 但市場上價格接受度不高
(因成本確實比非對稱的為高的情況下, 價格必須比非對稱的為高)
所以必須採用交叉補貼的方式維持整體利潤; 不過一個公司營收追求逐步成長
產品就會每年甚至每季被拿出來檢討, 拖垮整體利潤的產品, 不是下架,就是不主動推, 要不就要專案申請
這不是只有電信產業才會有的狀況, 大部分電子產業, 汽機車, 民生用品都是一樣的狀況
所以, 需求出來了, 有著合理的利潤空間, 自然就會有人會去做這樣的生意
殺頭的生意是不會有人做的
唉,可惜的億聯, 雄心壯志卻斷羽
Victor0907 wrote:
可以去問問cable業者的意見,如果可以走地下管道,他們願意將線路附掛在電線桿上風吹雨淋?
如果 Cable 不能走地下管道,那麼馬路上不少見的 Cable 業者的人孔蓋下面是做下水道的嗎?
cht小幫手 wrote:
5年前不是因為中華電信想舖政府才建管道的,是其他業者說管道是頻頸才提出寬頻管道計劃的,如果寬頻管道是挖給中華電信放的,那麼現在光世代的光纜應該是都放在寬頻管道理的,可是事實上卻非如此,請不顛倒是非了。
哎呀, 還真有你的. 那在電總開會的時候怎麼沒有小幫手出來呢? (只供應開水, 所以不來是吧)
共用管道的需求早就有了, 為的就是要解決佈建困難的問題, 另外開了名目來挖(還行動台灣哩, 全都在挖馬路)
早不挖晚不挖就是剛好你中華電信要搞得時候挖. 多準啊.
造成佈建困難的原因呢? 不就是中華電信把持最後一哩才搞出來的. 浪費那麼多時間和金錢.
hxxX54yPZ5HH5VHP\hmpX5gTPh99X5J4Ph00X5YBPjjhexX5exHPDX52JP555554P5ZZ5rr
rodney wrote:
依據中華電信官網上的營運狀況資料,
中華在2008年全年網際網路共有客戶4103000人,營收21億8600萬,佔全體營收0.9%
中華在2009年全年網際網路共有客戶4067000人,營收20億9700萬,佔全體營收1.08%。
國內電話營收將近網路的10倍,分別是207億、158億。
行動則是兩倍多,分別是52億、50億。
全年中華年信總營收(含業內業外)則分別是2016億、1983億。
網路(含光纖、DSL)幫中華賺了多少黑心錢?答案是,一點點,有沒有幾乎沒影響。
還有人覺得中華用網路事業大賺黑心錢的嗎?
毫無疑問的~~中華電是在大玩帳面上的文字遊戲~~~~網路營收絕對是中華電的大金雞母...
手邊有計算機的稍微按一下...營收/用戶數/12(月)
2008年全年網路營收除下來得到每戶532/年~~~~~相當於44元/月
2009年全年網路營收除下來得到每戶515/年~~~~~相當於42元/月
接下來看看全年中華年信總營收(含業內業外)則分別是2016億、1983億
2008總營收2016億-國內電話營收-行動營收-網路營收=1735億
2009總營收1983億-國內電話營收-行動營收-網路營收=1754億
這1735億、1754億就是扣掉中華電的3大業務所得到的業外營收~~也就是俗稱的雜項收入(最後一哩跟 ip peering 的收入保證包含在這裡面)
就是因為獨占市場~不管用哪一家的ADSL電路費都是中華電在賺.其中的金額過於龐大驚人

其他的不說~~你能認同中華電公布出來的帳目是一個月網路部分(網路費+電路費)只跟你收取44元新台幣嗎?..醬解釋下來大家都懂5鬼是如何運財了吧~~~你還相信中華電網路營收會輸民營業者這種說法了嗎!~~哈哈
所以如果我是中華電的大老闆....政府怎麼拆我公司都可以...千萬別把網路這一塊收回去..一收走等於抽掉我
雜項收入這個金脈!!
P.S 營收是單指營業收入..不包含營運成本...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