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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站規定就是如此有註明,無法接受免費下載比付費下載慢,也有其他下載管道,不知道在堅持什麼

fujen1221 wrote:
依照閣下的邏輯,請問這時候合約有沒有白紙黑字記載呢?如果沒有,那是不是合約不完備?當然閣下絕對否認,因為閣下已經說了"合於合約精神",實在不懂這跟合約精神怎麼個"合"?還不是閣下說了算?!


合約需要白紙黑字才完備嗎?

白紙黑字並不是契約成立的要件,了解嗎?


fujen1221 wrote:
你的國營事業法沒有引錯,但是這並不表示中華就是民營公司,難道我引的董事民單有錯嗎?難道中華電信不是由政府100%控制的公司嗎?請閣下注意,我沒說過中華是公營公司,我依向說中華是政府100%控制的公司,如果是100%郵政法控制的公司,還能稱為民營公司,只能說是掩耳盜鈴!你沒有錯只是掩耳盜鈴而已!


但是100% 郵政法控制的公司卻是 100% 政府持股,你了解差異嗎?

除非有法律規定民營公司不能 100% 由政府控制,否則依法認定中華電信是民營公司,有何錯?


fujen1221 wrote:
搞笑的恐怕是閣下,請閣下善用貴公司提供的網路服務,上網查一下什麼叫契約自由,什麼叫卡爾特,什麼叫服務業,不然有人捧中華是龍頭公司,縱然是假龍頭,也得撐撐場面,書也不讀就上來放肆


服務業該做到什麼程度,見仁見智,法律有規定嗎?

契約自由,此案例有強制該用戶一定要使用嗎?不是有其他選擇,認為規定不合意就不使用,不就是這樣。


fujen1221 wrote:
連下班也不忘"工作"這不是"模範員工"是啥?閣下趕快把單位姓名PM給我,我好跟呂學錦說.


誰說是工作了,這事我的興趣不行嗎?難道我學過如來神掌也要告訴你嗎?真愛說笑。




香蕉你的拔辣 wrote:
有的話煩請指出。



你說的法規跟這個案例有何關係?



所以我說規定就是我的底限,不在義務服務範圍的項目我有義務提供服務嗎?這個案例不就是要求不在義務提供範圍的服務,那麼沒有提供有違反你所說的法規嗎?



沒有嘛,那不提供也沒錯的。



既然如此,你舉電信法和電信規章有何意義,與此案例又有何相干。...(恕刪)


借用閣下的話"雖然沒有使用奧客兩字,但依據閣下發言內容的精神,作如此解釋應該符合閣下的真意"
至於我的飲用有何關係,這恐怕是閣下不明白我的微言大義吧!
"你申請了 HiNet 10M 只是給你最高速率 10M,不是時時刻刻都有 10M,也不代表任何地方都會有 10M,這在使用契約中都有明載"
唉,真可憐前面說契約都有明載,來酸人,後面自己又說"白紙黑字並不是契約成立的要件"
這不是辯無可辯的詞窮是什麼?

我懂契約不需要白紙黑字,可是那是跟講信用,一諾千金的人談合約.
遇上假龍頭就一定要白紙黑字,不然白紙黑字都會賴,沒有白紙黑字就凹合約精神,誰敢阿!
合不合規則跟是不是滿足客戶的需求是兩回事
規則是死的,但是客戶是活的

這名用戶質疑的點還不懂嗎?

明明就有免費的,速度比較快的
你們 hinet 遊戲網 做不到?

這算是建議吧?!
應該要立刻回報給相關部門

對內由相關部門檢討 hinet 遊戲網對hinet用戶收費產生的市場反應
比較收費前後的收益及思考改進方案
1.hinet遊戲網是不是已經沒辦法成為hinet用戶首選的遊戲入口網站
2.hinet用戶,遊戲下載的需求
3.若加大頻寬,支出及收益
4.....

對外則立刻由客服主管對用戶親送上一張sd遊戲光碟
"真的很抱歉我們在這個網站給您所照成的困擾 balbala (洗腦)"

而不是一個聲音出來了
hinet還是一樣
用戶的需求還是沒有解決
另一個聲音出來了
hinet還是一樣
用戶的需求還是沒有解決

最後另一家公司出來了
用戶也不再有聲音了...

這不是服務業
這是"商業"
當初真應該先把hinet拆成三家...
獨占就是這樣
愈來愈跟大眾脫軌了...
阿哈哈
現在真的是消費者最大
退東西理由千奇百怪只是基本款
像馬桶刷刷不乾淨要退
撲克牌髒髒的要退
冰淇淋融化了要退...
誇張的還有把家裡舊的當成新的包好拿來退
更甚者還有要求到府收送的...
wow
連一年繳1200的會員制賣場都沒這種服務了
還是客人以為他在買雙b?!
這些高貴的客人可以多一點
看以後制度是不是真的會越變越好...
突然有感而發
不好意思亂入一下

miffyfox wrote:
合不合規則跟是不是滿...(恕刪)


唉,這樣的公司還有人尊稱是龍頭公司
這樣的公司還會有員工自稱服務業的價值如何如何.
這樣的公司還敢自稱"民營公司",除了讓人笑掉大牙以外,還真是假日娛樂呢.
jun981010 wrote:
阿哈哈

現在真的是消費者最大

退東西理由千奇百怪只是基本款

像馬桶刷刷不乾淨要退

撲克牌髒髒的要退

冰淇淋融化了要退...

誇張的還有把家裡舊的當成新的包好拿來退

更甚者還有要求到府收送的...

wow

連一年繳1200的會員制賣場都沒這種服務了

還是客人以為他在買雙b?!

這些高貴的客人可以多一點

看以後制度是不是真的會越變越好...

突然有感而發

不好意思亂入一下


當然不是,所以有人說
"服務業並不是沒有底限的,也不是客人永遠是對的,那是一種價值觀沉淪的展現,才會認為客人永遠是對的,然後將消費者權益無限上綱。"
趕快請這位奇才到貴公司開課傳授服務業的正確價值觀,我想貴公司成為業界龍頭,指日可待!

fujen1221 wrote:
這樣的公司還敢自稱"民營公司",除了讓人笑掉大牙以外,還真是假日娛樂呢.


嗯, 只剩娛樂功能了.

因為他就是鼎鼎大名的打迷糊仗專家: CHT小幫手啊!
hxxX54yPZ5HH5VHP\hmpX5gTPh99X5J4Ph00X5YBPjjhexX5exHPDX52JP555554P5ZZ5rr

fujen1221 wrote:
"你申請了 HiNet 10M 只是給你最高速率 10M,不是時時刻刻都有 10M,也不代表任何地方都會有 10M,這在使用契約中都有明載"
唉,真可憐前面說契約都有明載,來酸人,後面自己又說"白紙黑字並不是契約成立的要件"
這不是辯無可辯的詞窮是什麼?


哪裡有辯無可辯。

使用契約中有明載,那麼契約的要件之一是雙方合意,那麼如果買方對契約內容不合意,那麼為何還要使用?選擇權在你手上,也沒有人逼你,不是嗎?

是你沒懂我的意思,以及契約精神。

irs wrote:
嗯, 只剩娛樂功能了.



因為他就是鼎鼎大名的打迷糊仗專家: CHT小幫手啊!


受教受教,感謝指點,原來假龍頭的員工果然是下班還不忘工作,可是真是下班以後嗎?
呂董,改快頒獎給模範員工(還是改名員工?)!


咦,我怎麼記得01不可以註冊複數帳號,這好像也是規則也是合約,怎麼模範員工沒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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