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頻寬不等於雲端, 有錯誤觀念的人還真不少

danny0814 wrote:
01真的和某知識+愈...(恕刪)


攸~~~MOD怎麼運作的都拿出來了,你知道Google在美推1GB個人實驗頻寬是在幹麻嗎?
雲端運算何時提出的?哪家公司為代表?你要不要去 Google一下?

觀念對了,雲就對了。

話說MOD啊,還真的糗事一堆。
ksc91u wrote:
20M的文件,你要說...(恕刪)


OFFICE LIVE是有收費版本的,企業可按需求做內部架設

把APP 雲端化,對企業來說,更多不是錢的問題,而是保安的問題,管理的問題

很多POE系統,系統櫃員機系統都改 terminal,難道你真的以為他們沒錢嗎? terminal另外買貴到死的CA也就算了,另外還要外加用戶量的軟件授權,不是說一台終端機買了一套OFFICE 一套PHOTOSHOP可以幾百人用,而是有多少人存在(即使不是同時在線),就要買多少套,一點都沒便宜
關鍵是雲端化後,我壞掉電腦只需一個OS和一個認證就可以重新拿得到所有所需服務,
而且不用把敏感資料從伺服器提出來,也不用想客戶端效能夠不夠,專心伺服器部置就好
也不需要派高級技術人員去維修(也不怕資料外流),懂得修普通電腦就好

20MB的Word大不大?算正常了

我這裡工作的學校,隨便一個不帶影片powerpoint就能超過100mb, 平常要把圖書館資料庫的db傳回去代理公司,也動不動30-40mb, websams可以到10gb以上,2m的上傳,不知道有多災難
(2010可以把影片插進去pptx,我是試過1.7gb一個...)


Shawn732 wrote:
在這個版看到了幾篇熱...(恕刪)


+1不能再支持更多~
你忽略雲端的核心概念了 ,

試想很多非重度使用者 , 電腦只是用來上上網 , 做文書處理 , 不需要大量的計算 ,
那他的電腦開機時 , CPU的使用率其實是很低的 ,
你講了一堆狗屁不通的道裡

既然你講建設...我們老百性早就有花錢了
你別忘了以前電信局是國營企業室內電話線路是國有財產
是電信局民營化後中華電信霸著不吐出來...
要講合裡網路請先叫中華電信把室內電話線路還給國家再來講

還有你管我們網路使用者用高頻寬作什麼只要沒犯法我喜灣拿10M來瀏覽網頁那也是我家的事
如果我拿網路犯法是司法機關的事跟網路有何屁關係..不能因為有可能犯罪就通通嚴管
台灣是民主國家不是共產國家
如果依照你的邏輯
開山刀都不能賣因為小刀就夠用了開山刀太長多數人用不到有可能被拿來殺人

法拉利時速250以上不能賣因為國產車就夠用了台灣道路最高速限110你買那麼快的車有可能拿來飆車撞死人

還有高級餐廳要全面禁止..因為白米配普通菜就夠了餓不死就夠了
每天吃高級餐廳有可能太過營養會中風所以要禁止

我發覺你到現在還搞不清楚為何網友為何那麼火大中華電信
我們火大的是中華電信收法拉利的價格給的卻是國產車
你中華電信只給低頻寬也可以請先把價格降下來再講
ksc91u wrote:
你是msdn會員+影...(恕刪)


一個iso就已經3-4g了

有時候懶得保存,就得重新下載,比較方便

反正我這裡下一個4gb iso才4分鍾,這幾天要處理工作相關的伺服器服務和工作站,又要應付課程的實驗lab, 一天抓個3-4個不同版本的iso,一點都不出奇, 我做一個lab都要5台hyper-v pc, 常要2008 2003 2008r2 7 xp的這樣共存,而且由於職員有不同國籍.有時候還得上去抓什麼法文 日文 德文... 安裝時只能記位置
這幾天看了一些討論頻寬問題的標題,都很相似的回答。論別國如何如何,論自己電信公司怎樣。想快一點自己多花錢就有很大的頻寬,只是嫌貴。問題是這市場的需求有多少?相信用1m的還是很多,我自己之前是2m/512k,因評估辦網路跟第四台總和價(因架數位天線收不到數位電視台),所以辦mod提升10m,看了mod這麼久也沒lag,玩魔獸也是,就算看mod跟玩魔獸同時進行也沒發生lag。我覺得看每個人需求自己要多寬就去辦,這也沒什麼好嘴砲。嫌不夠就去辦T1專線,跟網咖一樣。好比以前的中山高限速100KM,有人開110KM,有的開90KM,還是塞。現在提升到110KM但還是塞。開快的,嫌開慢的速度慢,開慢的,嫌快的不安全。現在高鐵通車座高鐵嫌坐飛機危險,坐飛機的嫌高鐵還是慢。真不知道嘴砲下去到何時.....我不是玩家我很少上傳,上傳也只不過幾K的照片。我覺得我夠用,但不想把我的思維套到別人的思維上。
可惜google沒有開放台灣申請加入Google寬頻網路測試。
最後有一千一百多個社區申請,居然還有改名叫google市的。
連阿拉斯加,夏威夷也有社區申請。

Google就是想看看,有這麼大的頻寬,看會有什麼有趣的事情發生。
也許小鎮瘋狂P2P讓Google跌破眼鏡也有可能。
但個人是蠻期待這個實驗計畫,會有什麼火花發生。

但最大的受益者還是Google,它這次又跑在大家前面了。
irsjx2vxo3ne3k84dr1dz4,r4pe8bez3/4ne3bq4bew2j92gea jx4hq me-2d8 e3hy4hi2ty k84!

ksc91u wrote:
Cloud computing derives characteristics from, but should not be confused with:
不要把雲端運算跟xx混淆了。


這邊我覺得應該翻譯成:
雲端運算具有下列特徵,但不宜混為一談
1.Autonomic computing
2.Client–server model
3.Grid computing
4.Mainframe
5.Utility computing
6.Peer-to-peer

所以前面大家所提的服務剛好都可以含進去...(您要不要確定一下,您有真正瞭解那句話的意思嗎)

然後下面在特徵的地方還有一句
"increased high-speed bandwidth" makes it possible to receive the same response times from centralized infrastructure at other sites.
翻譯:"增加高速頻寬"可使得由任何地方到建置點所得的反應時間相同
結果發文的人本身就有很大的錯誤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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