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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電信機房和FTTH光化箱是政府基礎建設

alexhuang0317_3 wrote:
怎麼連降價都有官管?
....
有不公平的地方就要求降價


你好棒!



* 給正常人看的:
某些案件被打槍是因為涉及不當的價格擠壓, 因此同意其降價方案時, 伴隨批發價格下降來勉強避開明顯價格擠壓問題. 雖然這離公平/競爭還很遙遠, 但也只是沒辦法中的辦法. 這東西不是我說了算, 而是現在的確是這樣做啊... 不過對於不具備知識或是沒有理性思考能力的人, 可能連這一點道理都無法明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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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rs wrote:
建議您對您想要談論的...(恕刪)

(二)垂直價格擠壓:係指同時經營上、下游市場之垂直整合電信事業,為阻礙或排除下游市場內之競爭者,削弱競爭者在下游市場之競爭能力,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提高上游市場產品或服務之價格,增加下游市場競爭者購買中間投入要素所需成本。
降低下游市場產品或服務價格。
其他類似降價之方式。
本會為審理案件需要,電信事業於檢舉獨占電信事業涉及垂直價格擠壓行為時,應提供檢舉事業依據批發產品提供零售服務所需之合理平均成本資訊及事證。另本會判斷是否構成垂直價格擠壓,將審酌以下因素:

行為主體是否為垂直整合,且在上游市場係處於獨占狀態 6。
其於上游市場所提供產品或服務,是否為其他下游市場內競爭者之關鍵投入要素(essential input)。
價格是否足以迫使具有相同效率之下游競爭者退出市場。於實務判斷上,若市場主導者具有下游競爭者所難以突破之市場競爭優勢或關鍵性設施時,得以下游競爭者之合理成本作為認定基準。
設算檢驗係採取上游獨占事業之效率經營或下游競爭者之合理成本作為認定基準,視所獲事證資料、事業經營狀況及市場競爭情形等因素進行個案考量。
例三、如何判斷反競爭的垂直價格擠壓— 設算檢驗(imputation test)
假設甲公司是垂直整合的電信事業,同時提供批發服務(例如細分化用戶迴路出租或網際網路互連頻寬等)及零售服務(例如語音服務或寬頻上網服務等),甲公司在批發市場是唯一的提供者,而下游零售市場則有多家業者競爭,甲公司將批發服務以每單位w元的價錢提供給本身及其他下游競爭者,甲公司的零售價格及零售階段的成本分別為p及c,則其批發價格之訂定是否足以排除其他具有相同效率的下游競爭者?倘若甲公司所訂定的批發價格高於其零售價格扣掉零售階段的成本,亦即w>p-c,這樣的批發價格將使得與甲公司具有相同效率的其他下游競爭者,因無利可圖而退出市場,故可能會構成垂直價格擠壓行為。反之,倘甲公司訂定的批發價格未超過其零售價格扣掉零售階段的成本,亦即w≦p-c,則不構成垂直價格擠壓的行為。此種以垂直整合市場主導者的效率,作為認定標準的檢驗方式,稱為「均等效率經營者檢驗」(Equally Efficient Operator test;EEO test)。惟若市場主導者具有下游競爭者所難以突破之市場競爭優勢或關鍵性設施,基於促進下游市場的有效競爭,於個案中得考慮採取「合理效率經營者檢驗」(Reasonably Efficient Operator test;REO test),以下游競爭者之合理成本為認定基準。

這應該是您所指的部分吧?
用戶迴路並只有中華電信能提供,其他電信業者亦可設置,並無獨佔狀態。目前會形成看似獨佔狀態,不就是其他電信業者不願投入資金建設嗎?
上游的部分應是連網與其他國家互連的部分吧.....中華電信也非獨佔狀態....
另,線路出租與其他ISP的價格也未高於中華電信零售價格....

如果我看的沒錯,價格擠壓的成立必須要是在獨佔狀態且使其他相關業者必須要向獨佔者租用或購買,且使其他相關業者因無利可圖而被迫放棄市場.......
中華電信有哪裡是獨佔的使其他ISP必須要跟他租用或購買的嗎?

sfj wrote:
如果我看的沒錯...


是看錯了, 正是因為承認該問題的存在, 才會做出瓶頸設施公告. 倒因為果的詰問不會有效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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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rs wrote:
某些案件被打槍...(恕刪)


為什麼你總不正面回答問題?

請問哪個國家 哪條法令
會無聊到擋通訊業降價?

政府可以要求中華電的任何一個項目降價
這合理

就跟油價一樣
政府要求降價
即使是台塑 還是要降

但哪有廠商主動降價
卻阻止廠商降價 擺明圖利其他廠商



irs wrote:
是看錯了, 正是因為承認該問題的存在...(恕刪)


甚麼問題? 新進業者找一些莫須有的理由不願意建設,才是最大的問題吧...



irs wrote:
才會做出瓶頸設施公告....(恕刪)


有用嗎? 新進固網現在用戶數多少? 價格有比較優惠嗎?

有興趣的可以去看 Yahoo BB

Yahoo收多少網路費?
NTT收多少光纖費用?
sfj wrote:
用戶迴路並(幫sfj大,補一個『非』字,請見諒)只有中華電信能提供,其他電信業者亦可設置,並無獨佔狀態。目前會形成看似獨佔狀態,不就是其他電信業者不願投入資金建設嗎?...(恕刪)


小弟冒昧從用戶迴路(應該等同最後一哩)這個角度切入,
銜接至本樓主題『假如電信機房和FTTH光化箱是政府基礎建設』,
我舉個例子,
舊公寓樓梯間常會看到中華電信的電信線路盒(不知此名稱是否正確,有誤請指正),
再依此公寓哪樓哪戶想辦市話或ADSL網路時,
從這電信線路盒拉線轉接至該用戶室內,
所以隨意舉例,若我使用SO-NET此家ISP,
我除了付費給SO-NET外,
還必須付ADSL電路租用費給中華電信(此費用有時甚至高於我付給SO-NET的費用),
試想,若SO-NET也裝個SO-NET專用之電信線路盒在樓梯間,
此時SO-NET的電信線路盒兩端接申請用戶端和自家SO-NET機房,
那其實,我每個月ADSL帳單就不用分SO-NET和中華電信兩張帳單,
直接全額付費給SO-NET這家網路服務公司即可。
但上面的例子延伸出一些問題如下,
若此公寓有八戶人家或更多...
八家用戶剛好對台灣上市的ISP公司各有喜好,
所以可能樓梯間就要裝八個屬於八家不同ISP公司的電信線路盒,
同時各家ISP公司也耗資建設屬於各家的機房,
這時可能台灣的網路環境就如同有些網友的理想,
電信業者不再有大房東'二房東的依存關係,
八仙過海,各自經營,各顯神通,爭取電信網路用戶......
但上述的理想狀態也造成重複建設(基建投資),浪費地球資源,耗用都會地區土地可使用面積....等問題,
更不要說聯接「機房」與「電信線路盒」這一段的「路權」'「電信管道人孔蓋」'「挖路'回填申請」...
這些耗費台灣資源'影響道路交通'都市空氣環境品質...多如牛毛而剪不斷,理還亂的民怨問題了;
因此若想有效解決我上面所述各種理想與現實之衝突,
我覺得最佳方案,
就是政府主管機關要統籌規劃『電信機房和FTTH光化箱是政府基礎建設』這個課題,
再與『M-台灣』這個國家基礎建設結合,
由政府當大房東的角色,
而不是政府委託中華電信當大房東,
但現今的現實是....
政府放任中華電信這家半公半民的假民營電信機構,
獨佔原為台灣人民所共有的基礎電信設施,使財團或股市投資人在股市上獲取暴利,
卻無視台灣網路基礎建設已經落後周邊鄰國(港'日'韓)不止五年,甚至十年...之差距,
而愚民的宣稱台灣的電信網路市場是已上正常軌道的公平競爭市場,
如此怎叫眾多盼望與港'日'韓鄰國並駕齊驅的網民吞得下這口怨氣...

alexhuang0317_3 wrote:
為什麼你總不正面回答問題?

請問哪個國家 哪條法令
會無聊到擋通訊業降價?


因為您沒有在問問題啊...

以這個例子, 價格方案審合本來就要遵循電信法, 公平交易法等各項法律, 一個會產生價格擠壓的方案當然不會通過. 因此您的"問題 "僅來自誤解, 或是刻意的非理性的曲解. 這樣應該很清楚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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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迪月亮 wrote:
小弟冒昧從用戶迴路(...(恕刪)

我是很支持用戶迴路收歸國有這個概念,尤其是CATV部份...目前CATV品質既差又貴,市區CATV線路又亂拉,極度有礙市容.
若將用戶迴路收歸國有--或者另行成立一單位(公司)管理,以後用戶只需要服務台申請NP.隔天馬上由Kbro變成 BB...我就不相信第4台還可以收這種天價提供這種品質服務.
而且ISP業者也可以租用CATV線路提供相關服務,何若單戀一支花...
irs wrote:
以這個例子, 價格方案審合本來就要遵循電信法, 公平交易法等各項法律, 一個會產生價格擠壓的方案當然不會通過...(恕刪)


原來中華電的價格與服務不如日韓
是遵循電信法, 公平交易法等各項法律

那還怪中華電幹嘛?

nowin wrote:
我是很支持用戶迴路收歸國有這個概念,尤其是CATV部份....(恕刪)


這難度太高了 財團高價買進股票
怎麼可能把把唯一的賺錢工具回歸國有

政府如果能打破壟斷頻道的現況
就很偷笑了

光是降價都會被擋了
都有人護航了

還奢想政府做甚麼事...


alexhuang0317_3 wrote:
那還怪中華電幹嘛?


叫中華電信守法, 不要搞一些專扯後腿的把戲, 不就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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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rs wrote:
叫中華電信守法, 不要搞一些專扯後腿的把戲, 不就得了...(恕刪)


irs wrote:
以這個例子, 價格方案審合本來就要遵循電信法, 公平交易法等各項法律, 一個會產生價格擠壓的方案當然不會通過...(恕刪)


原來中華電的錯沒有人糾正
NCC,交通部,行政院,立法院,總統府等單位通通沒有錯
通通是中華電的錯。

等到中華電要降價
NCC又跑出來
還是中華電的錯

最好日韓歐美通通是通信業者主動讓利
政府通通沒有介入協調



看看人家日本Yahoo BB是怎麼玩的

日本Yahoo價格戰

Yahoo! BB 光

Yahoo! BB 最便宜的方案

網路費 給Yahoo 997円
電路月租費 給NTT 2,625円

總計: 3,622円

請台灣這些已經不新的新進業者向日本Yahoo學習好嗎?
不要中華電降價 才知道降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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