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permaxfight wrote:
去問問看那些設備商
賣給cht的機器
一台全部都是8M/640K的用戶,跟一台全是256K/64K的用戶
兩者機器有沒有差別
機房端設備一台設備收容的 8M/640K 和 256K/64K 的用戶數就不同。
例如一個 L2 Switch 的一個 Port 放 1Gbps 的頻寬,收容的 8M/640K 的用戶數就會比 256K/64K 少。
panchiao wrote:
這種邏輯如果成立,
那市內電話是否也可以開徵一項"電路費",
是否也要將通話費和電路費分開計價,
同一條電話線在使用,
卻巧立那麼多名目在收錢,
wei129 wrote:
其他業者對稱型線路 有跟沒有一樣
能申請的人有多少???
當然一個新產品要試水溫 本來就應該要承擔風險了
但是 有開放至少表示種花是有心在台灣的網路史展現改革的GUYS啊
展現出電信龍頭的實力 向其他三雄展現 我的龍頭地位 你們無法取代
再則 如果有開放 而我們還在這裡砲種花 那就是我們不對了
但是目前呢??連最基本的試水溫都沒試
就直接認定 九成用戶 上傳需求低 沒市場
台灣真可憐 一個沒魄力的種花帶領著三個沒出息的電信三雄
何時才有100M/100M 呢 我看地球滅亡那一天 說不定還沒有呢
ghosty wrote:
租金都是有契約, 都是進入管理費內列帳, 收租金就叫收回扣? 這句話不要亂講, 有點常識好嗎? 當年我就是擔任主委, 電信法後來沒改我不知道, 當年的確有提到要改, 包括電信室內的冷氣, 也都是加電表叫中華電信付錢, 有的大樓起造時不知道, 電表會被算在公共用電內, 變成大家分攤. 即使根據你講的法規, 他要建MOD server, 也是要付租金. 如果中華電信當時不簽約將電信室佔下來, 他就不能收那條每個月50元的室內線路維護費, 其他第一類業者也會趁機佔領最後100公尺, 原因很多的啦, 如果你們人數夠多, 叫其他固網來租, 他們也會很高興.
豬年...豬頭啊... wrote:
問一下, 有客戶的公司設在某個金控下的大樓, 聽說固網線路進入該棟大樓, 要打電信室合約,每個月要繳給該金控一定月租費, 垂直纜的部份也是一條一條按月收, 這樣違法吧
第 38-1 條 用戶建築物責任分界點以外之公眾電信固定通信網路設施,由提供電信服
務之市內網路業務經營者設置及維護。但社區型建築物內建築物間之管線
設施,得由建築物起造人或所有人設置,由所有人維護。
依前條規定設置之電信設備,由建築物起造人或所有人設置,由所有人維
護。
市內網路業務經營者或其他第三人受託代建築物起造人或所有人設置或維
護用戶建築物電信設備,或負擔其設置、維護、使用之費用者,其約定不
得違反下列規定:
一、不得妨礙用戶選擇不同經營者提供電信服務之機會。
二、不得妨礙不同電信服務經營者爭取用戶之機會。
違反前項規定之約定,無效;其已設置完成之電信設備,未經建築物起造
人或所有人之同意,不得任意拆除或妨礙其使用。
ghosty wrote:
租金都是有契約, 都是進入管理費內列帳, 收租金就叫收回扣? 這句話不要亂講, 有點常識好嗎? 當年我就是擔任主委, 電信法後來沒改我不知道, 當年的確有提到要改, 包括電信室內的冷氣, 也都是加電表叫中華電信付錢, 有的大樓起造時不知道, 電表會被算在公共用電內, 變成大家分攤. 即使根據你講的法規, 他要建MOD server, 也是要付租金. 如果中華電信當時不簽約將電信室佔下來, 他就不能收那條每個月50元的室內線路維護費, 其他第一類業者也會趁機佔領最後100公尺, 原因很多的啦, 如果你們人數夠多, 叫其他固網來租, 他們也會很高興.
豬年...豬頭啊... wrote:
問一下, 有客戶的公司設在某個金控下的大樓, 聽說固網線路進入該棟大樓, 要打電信室合約,每個月要繳給該金控一定月租費, 垂直纜的部份也是一條一條按月收, 這樣違法吧
cht小幫手 wrote:
電信法 第 38-1...(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