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電信並認為,該公司經濟規模龐大,如果由主管機關擅自修改資費,任意調漲或刪減價格,有打亂其評估產品未來規模」.........

「NCC指出,中華電信陳報HiNet光世代20M/2M非固定制200型上網費,附加當客戶該月下行傳輸量200Gbytes以內(含國內及國際),最高傳輸速率可達20M/2M,但超過200Gbytes傳輸量時,最高傳輸速率自動調整至10M/2M,次月一日將最高傳輸速率調整回20M/2M的限制規定,為顯失公平的限制;而且,此種作法容易引發消費糾紛,增加解決消費爭議的社會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