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啟者:
茲復 台端2月28日電子郵件有關「ADSL附掛市話疑義」案,本會說明如下:
本會業於97年12月10日第273次委員會決議,不予核定中華電信公司提報專用用戶迴路ADSL服務資費方案,並於98年1月6日正式作成行政處分,函請該公司應於文到1個月內,取消申租ADSL服務必須同時申租市內電話服務之搭售規定;既有之ADSL服務用戶得隨時取消與該服務搭售之市內電話服務,該公司不得拒絕。
本案已達上述1個月期限,本會將依行政程序相關規定,查證中華電信公司辦理情形,如有未依規定辦理者,將依規執行處分。荷蒙關注電信業務,謹致謝忱。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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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電信可以接受免費取消搭售之市話,但是還是要改附掛到其他市話,
我申請時是附掛在一支本來要停用的市話,現在要改掛反而要付錢,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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