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中午出去吃飯, 路過7-11, 結果看到9/5 12:00起, 該店有100張WiFly無線上網30分鐘體驗卡贈送喔! 直接進去跟店員拿了一張, 又請同事幫我拿了一張, 上面有帳號密碼, 可以在台北市試用WIFly.
那家7-11是在八德路中崙加油站往中央日報大樓附近的7-11, 隔幾步路的另外一家7-11就沒有, 所以有興趣要試試WiFly的人注意一下附近的7-11吧! 這樣我的577W也可以在捷運用無線網卡上網囉 ^^
PS. 店頭有一張A4左右的印刷海報
這樣說好了, 除非是用筆記型電腦, 這樣子人才比較有可能不走來走去, 但是使用smartphone or PDA的人就不是了, 大部分都是走來走去, 但是Wireless Lan在無線AP與無線AP間的"漫遊"卻沒有辦法銜接, 也就是說, 當我拿著577W走動時, 只要一超過某個無線AP的範圍, 整個連線就會斷掉, 即使是台北市涵蓋率到9成, 但是使用者的行動性仍被侷限著, 這樣看來, 3G似乎仍然是比較好的選擇. 像是搭捷運, 如果我坐在車廂內上Wifly, 在軌道上就是呈現斷線狀態, 只有接近捷運站時會有訊號.
所以, Wifly描繪的是一個願景, 但是這個願景是不是那麼實用, 那就是另外一件事了; 就像有人說, 有了Notebook或是iPod Video, 那以後都可以在長途搭車時看影片消磨時間了....實際上呢? 有沒有考慮過, 在車上低著頭看影片會讓你迅速暈車 ?
所以說, 美好的科技生活是很讓人興奮的, 但是實用性卻往往在用了以後才會發現不是那樣
botdf wrote:
這幾天我試用了一下,...(恕刪)
就像有人說, 有了Notebook或是iPod Video, 那以後都可以在長途搭車時看影片消磨時間了....
這一點我認同!!
曾經搭著朋友的車去台中玩,他的車上有裝數位電視&DVD,理所當然車上的數位設備是車上小朋友們的權利,我只好拿出我的577W看我事先準備好用來殺時間的影片,時間經過了半個小時...我感覺到我的眼睛很難過,頭也開始痛了...在SP的2吋多微小螢幕上看影片確實是一種折磨...就連PPC的2.8吋的稍大螢幕也是...讓從未暈車的我...也受不了的想抓隻兔子來玩玩...
說實在的,我覺得在SP或PPC這些多媒體播放功能,我覺得只有MP3功能較為實用外,其他的真正的用處就是"炫"而已...
https://www.instagram.com/mark5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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