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光-冰風暴電源供應器之燒燬
經過3個星期的時間 (久到我都快忘了這件事情XD) 於7/12下午5:47接到疑似大陸口音的女子來電
"你好 我這裡是立光科技 關於您電源供應器燒燬事件 我們已經回覆至您的信箱 請您去看看喔 謝謝"
嗯 事情發生至今已3個星期 就來這樣一通電話 好吧
信件內容主要是一個附件 分別是
01.高雄市政府消費服務中心的公文
02.行政院消費申訴及調解案件管理系統的內容 2-1
03.行政院消費申訴及調解案件管理系統的內容 2-2
04.消費爭議申訴調解回覆 2-1

05.消費爭議申訴調解回覆 2-2

共計5個掃瞄檔 因為重點是公司的回覆 所以我就先貼上回覆的掃瞄檔 有需要其他我可以再補上
立光科技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希望我在網路上回覆真實狀況 那我就說明一下
01.去電該公司時 我說明了"冰風暴電源供應器"燒燬的情況 並詢問公司是否有應變辦法 之後第一句話回我"這是人為因素"並告知平日使用需保養 公司可以幫你換接頭讓你繼續使用 絕對無安全顧慮 從頭到尾我都沒有提出要"更換一個新的電源供應器" 這是怎樣腦補出來的情節呢?XD
說得好像我是一個會為了售價550元的過保固電源供應器 去盧該公司的奧客.. 用電腦這個久了 用壞掉的電源供應器不計其數 從來也沒有想過要為了過保的燒燬電源供應器去要求換新的 真的有夠妙的
遇到這種情況 一般來說 大家都是先瞭解怎麼會燒起來 這不是比較重要嗎? 畢竟是燒起來的狀況 幸好沒有延燒啊...這是很嚴重的情況吧? 若造成其他更大的財產損失 那可是不得了的
02.回覆裡面更提到說"若不換一個新的電源 我就要PO文到網路" 不論是網路或是申訴案件裡 我都沒有提到過我因為這顆電源供應器而損失了哪些零件 任何零件都比這個電源供應器價值還高啊 去電時 若是真的要求賠償 我怎麼會只要求換新的供應器而已呢? 說得我好像在威脅該公司似的 單是這一點 真的就很無言
03.事情發生至今 進一步瞭解一下該電源供應器是否有任何設計瑕疵 我想一般都會這樣進行處理的 而該公司的回覆 "消費者可自行送電腦公會檢定 如果是我司問題造成 我們會負擔全部費用 但如果不是 或是責任各半的話 就負擔各半 此案我們連電源 都還沒收到就被提出換新的要求 我司實在無法接受"
可是 我都沒有接到 該公司要來實際看看產品燒燬狀況的聯絡啊..要我自行送鑑定也來電話或來信說明一下吧 發生至今就只有那通通知我去看信件的電話啊
04.去電時 在談話要結束時 我有詢問跟我接洽的先生 "我可以將我的案例PO網讓大家瞭解一下狀況嗎? 他說"好的" 所以我才將我的狀況分享給網友們瞭解的 把事實PO網被說成未審先判....XD 更何況也有事先告知了
05.希望我的案例 能讓大家消費時睜大眼睛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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