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在 友站買一台噴墨列表機,24小時到貨後,拆箱使用
但根本印不出字,打去供貨商問狀況,供貨商推說可能是運送過程造成
,要我搬去他們公司修理,我心裡當然不舒服,買新的就要修理
還要自己搬過去,要搬我就自己去買何必網路購物,所以就要求退貨
......原本以為沒事,但一星期後 PXhome 打電話說廠商認為是人為使用疏失
造成損壞要我買單,因廠商把機器拆開發現墨水夾受損,是使用不當造成.....
PXhome要我提出收貨時就有碰撞或包裝不完整的證明,否則廠商認為是我損壞
,廠商可提供損壞照片為證,機器是壞的,如果我提不出收到時是壞的證明,我就要買單
xxxxxxxxxxxxxxxxxxxxx 這行話自動消音xxxxxxxxxxxxxxx
當場火氣就有點大..........但覺得為何是我要提證明.....
請問各位網路大家,這這這這這 真的是要如此解決嗎?
我一定要吞下這台機器嗎?
找壹週刊會受理嗎?
整個心裡有被xxxx 的感覺.........我都用xxxx 會不會被停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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