肚子三層非一日之饞 wrote:
法律是白紙黑字只要告...(恕刪)
我真的蠻懶得跟你講了,我很確定你法律觀念只有表面而已.
勸你去多讀六法全書,我是法律系畢業的.但也實在懶得為了你再去翻法條來看了.
你知道你講了一堆,還是在商標法打轉. 其他違法範圍你懂嗎? 在商標法鬼打牆甚麼?
我最後告訴你;買斷這種行為是不完全合乎需要有保固.需要原廠維修的東西.
還有;我勸誡你:法律雖只有合法不合法,但法律漏洞就是灰色地帶.
我不再回你了,不懂就去多念書吧...
你的智商大概就到商標法了...

dophan wrote:
上個月向蘆洲硬客高手...(恕刪)
肚子三層非一日之饞 wrote:
這是CANON分離式墨夾的通病,應該歸類在改機的技術太差
墨水夾跟噴頭的接觸面沒有處理好密合 > 空氣進入墨夾 > 墨夾的墨水用光 > 印不出來
特徵就是清潔幾次噴頭(管線的墨水被強制打墨夾)就會暫時恢復,撐不了幾張墨水用完又會發作
CANON分離式墨夾的機種,噴頭雖然是耗材,但是設計還是有耐用考量,不輸EPSON的噴頭
可是改機的技術要到位,墨水也不能用太差
上班一條蟲.下班一條龍 wrote:
月印量一千多張真的算很多了!
weishuai wrote:
我想請問那改裝汽機車廠是不是你去告也會被你告倒?? 因為他們也是改裝原廠車體,跟改裝印表機基本上相同,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