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dnj wrote:
我其實比較關心,EP...(恕刪)
要列為耗材應該不是不行,只是有幾個問題
1.以EPSON徵針點壓電式的噴頭做在印表機上的方式,有幾個人會拆機器自行更換
2.如果說買來給捷修網幫忙換的話,那現在EPSON不就是已經做到同樣的事了嗎(而且還2年內免費幫你換)
3.列為耗材就一定會比較便宜嗎??現在送捷修網換噴頭可能是1XXX元,當成耗材賣的話有可能會低於這個價錢嗎???
Apon wrote:
要列為耗材應該不是不...(恕刪)

Apon wrote:
最近逛順發都有看到....(恕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