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erotime wrote:
我的想法是,保固期限...(恕刪)
非常認同z兄講得
就算法律亦有惡法
保固條款就算這樣訂
也不見得對每個人都好
像我使用羅技的MX310
因為手感非常適合我自己(打CS也有習慣問題)
當期的產品對我來說不是太大就是握不習慣
所以握過許多滑鼠後..特別挑了MX310
假設買不到一年送修
若買的時候剛好快接近停產..
結果送回來的是MX500(假設)
對許多人來說或許價錢比較好.等級比較高..看起來好像有賺到
但對我來說MX500反而太大..不好握
換了再好的產品
反而失去了原先選擇的意義
今天公司保固條款這樣訂
也沒有什麼錯
產品是他們的
他們可以選擇要怎麼訂這保固條款
購買的人也得遵守保固條款的規則
不過..如果能把滑鼠維修回符合消費者需求的原先那個滑鼠
這不是更好嗎?就算產品停產...至少也可留存備料一陣子
而不是停產後..一律更換別款滑鼠..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