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8

抱歉引起爭議 謝謝各位指教 ~

建議樓主要辦COSTCO會員卡,而不是燦坤會員卡
目前很多大型的賣場的退換貨都做得蠻不錯的
既然無法認同燦坤的作法,那就換其它的賣場即可
當然一些消費經驗po上網讓大家知道賣家的作法(不管是好是壞)
讓其它的消費者在買之前有更充足的資訊也是公德一件



所以我現在比較喜歡到pchome買東西,退貨阿莎力,24hr內到貨,又不用出門
這個好笑

以為可以取暖

砲火猛擊真的很暖了

足球控 wrote:
前天在燦坤購買了一...(恕刪)


噗... 我笑了......
不回應底下小留言、廢文及討戰文
我只知道我從此都不會拿商品到這間黃色小屋維修
管它是自己修還是送原廠修

一個喇叭因自己無知以為壞了
送修完拿回,比我沒送修還慘
還好是便宜的喇叭加上也想換新的
才不想去計較
cyt7241208 wrote:

以前都可以換的,若是不能換的也會 "特別標明不可以退貨"
現在若是沒有標明不可退的產品,就不接受退貨

記憶中,在網路購物還沒發達前

大型連鎖商店的產品七天內憑發票都是可以換,甚至退貨的
大型連鎖商店的產品七天內憑發票都是可以換,甚至退貨的
大型連鎖商店的產品七天內憑發票都是可以換,甚至退貨的

網路購物還沒有發達之前,就已經有消費者保護法中七天猶豫期內可以無條件退貨的規定。
因為那時候已經有郵購跟訪問行銷這類的活動。
網路購物的七天猶豫期只是延續這樣的規定而已。
你說的大型連鎖商店的產品七天內憑發票都是可以換,甚至退貨,
應該都是企業本身提供的服務。不是法律規定的。
民法裡面的退換貨規定是基於企業的瑕疵擔保。並不是無條件退換貨。
也就是不管民法還是消費者保護法,從來都沒有規定企業要在實體通路
提供七天內憑發票可以無條件退換貨的服務。


這應該過不了多久就會自爆了吧??實體店面,自己看自己選,怎麼還能推給店家呢?
足球控 wrote:
前天在燦坤購買了一...(恕刪)
過去不執著,未來不妄想,現在不分別
十元收
足球控 wrote:
前天在燦坤購買了一...(恕刪)
  • 18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8)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