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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引起爭議 謝謝各位指教 ~

商品沒有問題,你只是因為不合用就要人退錢給你,這樣對嗎?這樣以後誰敢開店啊?
店長幹的好!!!就是要有這種魄力!!

現在給你換了是不是以後都要給你跟其它客人換?

要不然又要拿出這幾句來講「某某人或某某店都可以讓我換,你們服務真差!以後不來這消費了!」

實體店面購物,不適用此七天鑑賞期的規定!除非有品質瑕疵或業者的責任!
實體店面購物,不適用此七天鑑賞期的規定!除非有品質瑕疵或業者的責任!
實體店面購物,不適用此七天鑑賞期的規定!除非有品質瑕疵或業者的責任!
取暖不成, 反被酸爆...

怎麼很多人都搞不懂實體店面跟網購的差別,

搞不懂還不認真做功課...

網購雖然有七天鑑賞期, 但是也有例外的東西...

一旦你拆封, 一樣不能退...

好好去做做功課再來發文吧, 不然只是被討罵的...
下次去COSTCO買吧
聽說有人堅果吃剩1/10、牙線棒用剩1/2也拿去退的(只是會被當奧客)
你鍵盤這種的應該算小case


現在的消費者是怎麼了?消基會不是跟你解釋過了嗎?
你的想法才令人震驚
為什麼要把退換貨講得那麼理所當然?

大家都知道錢難賺,為何都不考慮一下才做消費
今天已購買了就要為自己選擇負責,為什麼拆封後沒不良只是自己不喜歡
就要店家為你錯誤選擇擦屁股?

當出來開店賺錢的都慈善事業嗎?

而且到店裡要求退換貨,底層員工一面要面對上頭的壓力
一面要接受顧客的責罵,很辛苦了好嗎~
是!退的是公司的錢,但如果廠商不接受退貨請問那東西該怎麼辦?
難道要核退的員工自掏腰包解決嗎?

自己錯誤的選擇不要讓別人幫你擦屁股

足球控 wrote:
前天在燦坤購買了一...(恕刪)


今年二月註冊

第一篇文就是砲文

還是潛水吧你

難怪FB有靠北乘客之類的社團

這種人越來越多了

悲哀
給換是佛心,不給換是理所當然,去實體店面還不實際了解商品,那乾脆網購等貨物上門就好,還有七天猶豫期。
奧客無誤,已回報,就算是網購,你拆了沒辦法復原
也不一定能退。

足球控 wrote:
主題: 一經拆封, 無法退換貨??!! 令人震驚的燦坤士林店!!

前天在燦坤購買了一組迷你鍵盤滑鼠組, 回家裝起來用後, 發現鍵盤鍵太小, 常會錯按, 並不如預期好用. 於是把它包裝好回去, 準備隔天去補價差換一組正常尺寸的.

想不到店長跟我斬釘截鐵地說: 已經拆封了, 故無法再當新品賣, 除非瑕疵, 無法退換!! 而且實體店面不如網路商城, 沒有 7 天
消費者猶豫鑑賞期的條款!!

哇力咧, 自己狗腿跑來買算自己犯賤!一早打電話給消基會詢問:他說燦坤的確有理拒絕 ( 依法可行 ), 雖然說一般商家都給給替換!

用力警告大家:燦坤實體店面買東西, 一經拆封就無法替換啦!

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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