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baba wrote:用了快十年的IE3都...(恕刪) 我使用IE 3.0也差不多10年目前是第三隻再使用我嘗試使用你的方式你不是手指很長就是手掌很大因為~這樣使用食指真的很累...我的使用方式就如同這個BLOG一樣BLOG整個手掌放再滑鼠上手指都不用移動要移動滑鼠靠腕關節來移動就夠
小弟都習慣將滑鼠速度調至偏高,然後用大拇指跟無名指"夾住"滑鼠,食指操作左鍵跟滾輪、中指操作右鍵。這樣只要大拇指跟無名指稍微"挪"一下滑鼠,遊標就會跑到想去的地方。至於小拇指嘛...好像從來沒用到過...
用了一個月半的羅技MX-R,都是使用3指法,大概是這款滑鼠比較大吧大拇指→滑鼠左側滾輪加上下鍵食指→滑鼠左鍵中指→滑鼠滾輪加上滾輪下方那顆快搜鍵無名指→滑鼠右鍵小拇指→貼住滑鼠右側表面不過唯一的缺點,我手這樣很容易流手汗,經常要擦拭滑鼠表面..不知有什麼方法能解決流手汗的問題..